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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日,被告人王昭黎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灰头土脸地站在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的他,内心涌出的是一种说不清的滋味,既有成功诓得他人58万元巨款的暗笑和窃喜,也有“美国联邦储备局工作人员”的画皮被剥下后的羞赧与尴尬,更多的则是,面对漫长刑期的惘然和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