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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听朋友说的一件事情。他所在的机关,表彰本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欲在报纸上刊登祝贺广告。根据设计安排,在广告下方,有一批相关单位的名单,以示同贺。原想这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我的朋友在落实这批名单的时候,却颇费了些工夫。电话打到这些单位,哪个部门也不肯应承,推来推去,直到一把手说了才算。宣扬精神文明,好事一桩,有什么可顾虑的呢?然而,尽管是同喜、同贺,一旦上了广告,就得刮目相看,人们的脑子里,就不得不绷紧一根弦。你很难说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策划”或者“猫腻”:会不会是拉赞助,变相摊派?会不会是“拉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