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疑罪从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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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是指在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时对刑事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的一种司法制度."疑罪从无"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逐步发展过程."疑罪从无"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需要;是促进法制公平正义的法律需要;是保障人权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建设安定有序社会环境的实际需要"疑罪从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不可缺失的重要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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