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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国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起能有效反映资源有偿使用的资源税费制度,本文深入研究分析国外通行矿业税费中权利金和红利的经济性质和意义,比较税和费差异,在分析我国当前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的资源有偿使用应有的经济内涵,以矿业权竞争取得制度取代有偿取得制度,设计我国性质明确、依据清晰的矿业“税、费、利、金”制度,使之真正体现资源有偿使用的系统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