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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9月6日《南方都市报》)
虽然彭宇、老太太双方各执一词,但客观地看,仅从证据角度分析,这起案件未必就是一出现实版的“罗生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通过报道我们不难看出,在“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这一核心问题上,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还有,在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而被告彭宇一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明显”大于原告方的。
孰料法院不但没有作出不利于原告的裁判,反倒是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彭宇“补偿”老太40%的相关费用。而判决书中的“法理分析”更是匪夷所思,通篇充斥了根据“常理”、“社会情理”的“推理”、“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记得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写过,阿Q有个无师自通的“学说”: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这与法官“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定就是撞了老太太,才扶她上医院、又借款与她”的“逻辑”不同样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假如法官的“常理”真的“放之四海皆准”,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我们这个社会将会变得何等的可怕?
当然,彭宇是不是“好心没好报”,现在下结论还有些为时过早。这位表示“无辜”的小伙子已经表示“肯定上诉”,而且法院二审后当事人如不服判决,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这个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的判决到底能走多远,我们将拭目以待。
虽然彭宇、老太太双方各执一词,但客观地看,仅从证据角度分析,这起案件未必就是一出现实版的“罗生门”。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通过报道我们不难看出,在“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这一核心问题上,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还有,在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而被告彭宇一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明显”大于原告方的。
孰料法院不但没有作出不利于原告的裁判,反倒是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彭宇“补偿”老太40%的相关费用。而判决书中的“法理分析”更是匪夷所思,通篇充斥了根据“常理”、“社会情理”的“推理”、“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记得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中写过,阿Q有个无师自通的“学说”: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这与法官“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定就是撞了老太太,才扶她上医院、又借款与她”的“逻辑”不同样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假如法官的“常理”真的“放之四海皆准”,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我们这个社会将会变得何等的可怕?
当然,彭宇是不是“好心没好报”,现在下结论还有些为时过早。这位表示“无辜”的小伙子已经表示“肯定上诉”,而且法院二审后当事人如不服判决,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这个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的判决到底能走多远,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