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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村民自治后,农村权力结构由“一元化”向“二元化”转变,如何实现党对农村的有效执政已成为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严峻课题。广东省龙门县开展的“四民工作法”,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为这一重大的历史课题找到了一个比较好的答案。笔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四民工作法”的主要做法、创新之处、理论价值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剖析,力求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