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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投顾不是法律上的"人",但其涉及运营机构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智能投顾运营者、投资者与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关系,以及智能投顾运营者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面临新型的复杂法律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智能投顾面临的"三重"发展困境,提出应从明确智能投顾的准入监管、树立智能投顾的包容性监管理念、完善智能投顾的技术驱动型监管及建立健全智能投顾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四方面进行法律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