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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选择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六地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截至目前,六个地区的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工作初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互联网+护理服务”费用较高、信息互联互通不足、支付保障制度单一、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不明确。对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思考,为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政策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