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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中国特色有消极侧面,又有积极侧面,既蕴保价值,又蕴保护价值。文章从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与发展历程及其规律的检讨入手,确证了罪刑法宝原则在机能和价值定位上的执一性;只能是限制机能和保障价值。并且指出罪刑法定原则的“中国特色”体现了社会本位和权力本位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冲突。故而应予破弃,以还罪刑法定原则之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