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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作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已于2016年2月18日正式启动实施。为确保各项配套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财政厅,赴安徽、山东针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两省司改情况介绍,并到合肥、蚌埠、济南、淄博等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本文根据安徽、山东改革进展情况并结合新疆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