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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5)
【摘要】:本文从质量及设计质量的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三个方面阐述建筑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1、质量及设计质量的管理问题
①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太多,不按程序下达指令,将指令越过总承包直接下达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甚至作业人员,导致与总承包下达的相关指令产生冲突,分包方面对不同的指令执行较难,正确指令无法如期的落实;部分指令夹杂有很多个人想法,并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和现场可操作性。
②总承包工程的工程时间紧张,缺乏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识,重工期往往使质量成为口号;总承包系统管理不顺,导致指令多、杂,分包单位执行较难;对分包管理时信息中断,指令未真正传递到作业班组,致使指令无法落实到实处;总承包的指令犹如空谈,执行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实现总承包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需要采取的施工措施,也往往因多级转包后多级单位对管理费用的抽取致使施工费用的降低,施工作业班组为求利益最大化,减少或取消措施环节,不按报验中的施工措施进行执行,导致施工措施无法满足工程需要,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③分包方对作业人员的质量培训流于形式,只为应付检查。分包单位为应付业主、总承包的相关检查,在接到检查通知时,把人员召集到一起简单讲讲,甚至不讲,就让每个人签字,有了培训的记录作为资料,就算对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大多数作业人员(农民工)存在对施工质量、技术要求不明白,风险不清楚,即使有培训也往往不重视或素质原因没听懂,具体技术操作还是按自己以往的经验进行;施工顺序倒置。例:某工程的污水处理用房有预埋钢板的滑动端设备基础在浇筑混凝土时坍落度控制不够,且在混凝土初凝前未进行复查,导致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收缩应力过大,造成滑动端预埋钢板变形,使得钢板表面平整度偏差超出设计、规范要求,造成二次返工;分包单位野蛮施工,不顾程序管理,未按要求进行隐蔽验收。
④设计分包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中,常常会遇到设计质量的问题,这一方面表现在设计方案与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与条例、规范,或者设计的深度不够、不满足国家规范关于设计深度的要求。例如在设计中缺少了消防的必要设施、变电所的最小安全净距不够等,建筑工程中不少关于建筑安全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也是不允许违反的;另一方面,设计质量问题也表现在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的管理上,如由不具备承担某一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没有设计资质的人员来承担该项建筑工程的设计,这也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此外,设计质量的高低还通过设计的建筑工程成本显现出来。由于我国的设计体制与国外有所不同,虽然设计单位也通过设计概算来体现设计的建筑工程成本,但是其设计概算过于笼统、不准确,加上以往建筑工程管理的惯例,设计单位对于建筑工程的成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造成了不少的设计方案不考虑造价,致使建筑工程成本过高。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都会导致业主对于项目的设计质量感到一定程度的缺憾。
2、进度的管理问题
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管理主要由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方在控制进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控制风险,追求企业的利益,总承包方总是希望能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因为工程进度加快,提前完成建筑工程的所有任务,不仅可以根据合同获得业主适当的奖励,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总承包方可以节约项目管理的人力费用、材料和设备、机械保管费用与使用费,加快使用设备材料和资金的周转速度,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升总承包企业的经济效益。当然,总承包方往往难以独立地决定工程的建设进度,在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等许多环节受到业主进度的制约或者拖延。有时,总承包方急于加快施工进度,甚至提出不合理的片面要求,有时反而会造成进度的延误。进度计划制定的不合理,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工程进度的制定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必须根般不能改变计划。但是很多工程总承包方,在制定进度进化的时候非常的马虎,常出现不联系实际的情况,凭经验和业主方的要求随意的制定进度计划,导致进计划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实现,使进度计划变成了一摆设。即使进度计划是完整的,也存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致使进度计划形同虚设,没有起到作用让进度管理难以到位。很多的进度计划虽然制定了,但不管完成情况如何都没有相应的奖惩制度。很多工程的总承包方都不重视进度计划的执行,往往制定的是一个计划,执行的是另外一个计划,这就让进度计划变得有名无实,导致进度计划的制定变得毫无意义,只是走了一个过场。一些工程的总承包方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经常迎合投资方,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执行了另一个进度计划。一些情况下,由于进度计划制定的相对比较的简单,一个阶段和另外一个进度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比较的大,导致施工的某些阶段,开始进度较慢,后期开始赶工期的情况,很容易出现施工的风险,造成经济和人员损失。进度的执行情况必须要进行监督,如果监督工作不开展,很多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就会显得懒散,与之相对应该建立的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奖惩制度应该制定的相对详细,这样就会在处罚的时候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工程的总承包方应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制定专门的負责人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如果进度在實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总承包方就对负责人进行问责,负责人把工程进度工作进行层层的划分,使进度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另外,总承包方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还不能适应要求,专业面还不宽,经验还不足,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3、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问题
总承包方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总包管理。同时总承包方也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将自身没有资质与能力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或劳务单位。依据合同的要求,分包单位须完成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在投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目标任务,而总承包合同条款中对总承包方的工期、质量等及违约责任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总承包方承担的合同风险是非常巨大的。合同是市场经济下确定不同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分包合同是承包方将主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包方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总包与分包之间的职责通过合同来明确,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分包方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在取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风险。在分包合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文本应用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与合同条款自身不够完整;总承包在合同条款约定中往往只重视商务条款,忽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条款;即使是建立合同评审制度的企业,对于质量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的评审大多也流于形式。分包单位管理水平不够、人员素质不高、分包难以完整、准确、按时履行分包合同,往往造成了不少的建筑工程没有达到 合同目标的要求,不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约;合同实施时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管则苦于没有合同依据,发生质量纠纷时难以约束分包。总包与分包签定的分包合同在进度管理方面存在着分包合同中对分包工期要求不具体、难以追究分包工期延误的责任;对分包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工期监督措施的约定;分包合同中对分包无工期违约处罚条款或有处罚条款但只作泛泛的约定,无可操作性。总承包方如果对施工质量、进度监管不力,就会导致建筑工程实际的工期突破合同的计划工期,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资料缺失;忽视诉讼时效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刘立刚.工程管理信息系统[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2]杨静,王消伍.国内建筑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问题分析[J].建筑技术,2009.
[3]林莉.浅析设计单位与工程总承包[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
【摘要】:本文从质量及设计质量的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三个方面阐述建筑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1、质量及设计质量的管理问题
①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太多,不按程序下达指令,将指令越过总承包直接下达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甚至作业人员,导致与总承包下达的相关指令产生冲突,分包方面对不同的指令执行较难,正确指令无法如期的落实;部分指令夹杂有很多个人想法,并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和现场可操作性。
②总承包工程的工程时间紧张,缺乏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识,重工期往往使质量成为口号;总承包系统管理不顺,导致指令多、杂,分包单位执行较难;对分包管理时信息中断,指令未真正传递到作业班组,致使指令无法落实到实处;总承包的指令犹如空谈,执行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实现总承包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需要采取的施工措施,也往往因多级转包后多级单位对管理费用的抽取致使施工费用的降低,施工作业班组为求利益最大化,减少或取消措施环节,不按报验中的施工措施进行执行,导致施工措施无法满足工程需要,对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③分包方对作业人员的质量培训流于形式,只为应付检查。分包单位为应付业主、总承包的相关检查,在接到检查通知时,把人员召集到一起简单讲讲,甚至不讲,就让每个人签字,有了培训的记录作为资料,就算对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大多数作业人员(农民工)存在对施工质量、技术要求不明白,风险不清楚,即使有培训也往往不重视或素质原因没听懂,具体技术操作还是按自己以往的经验进行;施工顺序倒置。例:某工程的污水处理用房有预埋钢板的滑动端设备基础在浇筑混凝土时坍落度控制不够,且在混凝土初凝前未进行复查,导致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收缩应力过大,造成滑动端预埋钢板变形,使得钢板表面平整度偏差超出设计、规范要求,造成二次返工;分包单位野蛮施工,不顾程序管理,未按要求进行隐蔽验收。
④设计分包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中,常常会遇到设计质量的问题,这一方面表现在设计方案与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与条例、规范,或者设计的深度不够、不满足国家规范关于设计深度的要求。例如在设计中缺少了消防的必要设施、变电所的最小安全净距不够等,建筑工程中不少关于建筑安全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也是不允许违反的;另一方面,设计质量问题也表现在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的管理上,如由不具备承担某一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没有设计资质的人员来承担该项建筑工程的设计,这也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此外,设计质量的高低还通过设计的建筑工程成本显现出来。由于我国的设计体制与国外有所不同,虽然设计单位也通过设计概算来体现设计的建筑工程成本,但是其设计概算过于笼统、不准确,加上以往建筑工程管理的惯例,设计单位对于建筑工程的成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就造成了不少的设计方案不考虑造价,致使建筑工程成本过高。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都会导致业主对于项目的设计质量感到一定程度的缺憾。
2、进度的管理问题
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管理主要由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方在控制进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控制风险,追求企业的利益,总承包方总是希望能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因为工程进度加快,提前完成建筑工程的所有任务,不仅可以根据合同获得业主适当的奖励,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总承包方可以节约项目管理的人力费用、材料和设备、机械保管费用与使用费,加快使用设备材料和资金的周转速度,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提升总承包企业的经济效益。当然,总承包方往往难以独立地决定工程的建设进度,在设计审核、工程验收等许多环节受到业主进度的制约或者拖延。有时,总承包方急于加快施工进度,甚至提出不合理的片面要求,有时反而会造成进度的延误。进度计划制定的不合理,缺乏全面性和科学性。工程进度的制定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必须根般不能改变计划。但是很多工程总承包方,在制定进度进化的时候非常的马虎,常出现不联系实际的情况,凭经验和业主方的要求随意的制定进度计划,导致进计划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实现,使进度计划变成了一摆设。即使进度计划是完整的,也存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致使进度计划形同虚设,没有起到作用让进度管理难以到位。很多的进度计划虽然制定了,但不管完成情况如何都没有相应的奖惩制度。很多工程的总承包方都不重视进度计划的执行,往往制定的是一个计划,执行的是另外一个计划,这就让进度计划变得有名无实,导致进度计划的制定变得毫无意义,只是走了一个过场。一些工程的总承包方为了获得工程项目,经常迎合投资方,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执行了另一个进度计划。一些情况下,由于进度计划制定的相对比较的简单,一个阶段和另外一个进度之间存在的时间差比较的大,导致施工的某些阶段,开始进度较慢,后期开始赶工期的情况,很容易出现施工的风险,造成经济和人员损失。进度的执行情况必须要进行监督,如果监督工作不开展,很多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就会显得懒散,与之相对应该建立的应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奖惩制度应该制定的相对详细,这样就会在处罚的时候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工程的总承包方应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制定专门的負责人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如果进度在實施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总承包方就对负责人进行问责,负责人把工程进度工作进行层层的划分,使进度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另外,总承包方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还不能适应要求,专业面还不宽,经验还不足,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3、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问题
总承包方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总包管理。同时总承包方也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将自身没有资质与能力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或劳务单位。依据合同的要求,分包单位须完成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在投资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目标任务,而总承包合同条款中对总承包方的工期、质量等及违约责任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总承包方承担的合同风险是非常巨大的。合同是市场经济下确定不同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分包合同是承包方将主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包方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总包与分包之间的职责通过合同来明确,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分包方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在取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风险。在分包合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文本应用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与合同条款自身不够完整;总承包在合同条款约定中往往只重视商务条款,忽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条款;即使是建立合同评审制度的企业,对于质量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的评审大多也流于形式。分包单位管理水平不够、人员素质不高、分包难以完整、准确、按时履行分包合同,往往造成了不少的建筑工程没有达到 合同目标的要求,不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约;合同实施时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管则苦于没有合同依据,发生质量纠纷时难以约束分包。总包与分包签定的分包合同在进度管理方面存在着分包合同中对分包工期要求不具体、难以追究分包工期延误的责任;对分包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工期监督措施的约定;分包合同中对分包无工期违约处罚条款或有处罚条款但只作泛泛的约定,无可操作性。总承包方如果对施工质量、进度监管不力,就会导致建筑工程实际的工期突破合同的计划工期,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资料缺失;忽视诉讼时效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刘立刚.工程管理信息系统[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2]杨静,王消伍.国内建筑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问题分析[J].建筑技术,2009.
[3]林莉.浅析设计单位与工程总承包[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