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邓子恢是我党农民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在农村工作方面有过巨大贡献。邓子恢一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一心为农民谋利,成为我党著名的“农民问题专家”。央视近年播出了电视剧《邓子恢》,剧中主题歌唱到:“放不下农民的衣食,忘不了父老的情谊。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才是我人生全部意义。”这几句歌词,既是邓子恢不忘农民本色的真实写照,也是对他革命生涯的最高褒奖。
提出“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
1928年3月,邓子恢等人领导后田农民进行武装暴动,开创了土地革命的先声。随后,邓子恢在永定溪南主持分田工作。在讨论分田的具体政策时,邓子恢遇到了很大困难。因为闽西从来没有搞过分配土地,中央此前虽然发布过关于土地斗争的纲领,但他们没见过。该如何分田呢?邓子恢认为,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是,满足农民的经济要求,争取和团结大多数群众。随后,他一面深入农村调研,一面召集有经验、熟悉土地情况的农民开座谈会,最终根据大多数人的想法,制定了“以乡为单位,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政策。
1930年6月,红四军前委与闽西特委在上杭南阳召开联席会议,毛泽东、朱德、陈毅、邓子恢等80多人参会。邓子恢代表闽西特委作报告时,介绍了当时土地革命中遇到的土地肥瘦不均、富农占便宜、贫雇农吃亏的问题。“开始分田时,出田户一般是富农,进田户大都是贫雇农,因为实行‘以原耕地为基础’的原则,只重视在土地数量上按人口平均分配,忽略了土地质量的好坏搭配。结果,贫雇农分进之田,大都是远田、山田、瘦田,以及缺水的坡田和产量低的冷浆田,而富农留下的田,都是近田、好田、肥田,贫雇农很有意见。”
邓子恢在报告中还说道:“所以,我们今年春天实行了一条新政策,在原来‘抽多补少’的基础上,加了一条,叫‘抽肥补瘦’,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缺陷,满足了广大贫苦农民的要求,在东肖率先试行之后,迅速被推行到闽西各县,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毛泽东认为这是一个创造,提议把这条政策写进会议决议,以后再扩大到赣南红色区域实行,与会人员均表示“同意”。从此,“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被推广到全党土地革命实践中,使党的土地政策更臻完善。
“入社不能强拉硬推,要创造一个与民休养生息的过渡期”
1953年1月,担任中南局第二书记的邓子恢奉调中央,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10月初,他受中央委托,率领工作组到南方各省就农村合作化运动进行考察指导。其时,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实行“三大改造”。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央的政策是把获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发展集体生产。但一些地方在运动中出现了盲目追求高级形式、强迫农民入社的现象,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在4月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邓子恢指出农村互助合作运动要“稳步前进”,切忌急躁冒进。这获得了中央认可。
在赴南方调研途中,邓子恢说:“我们在政策上应该积极引导,顾及他们的利益要求,入社不能强拉硬推,要创造一个与民休养生息的过渡期。”11月中旬,邓子恢一行抵达福建龙岩,这是他离开家乡15年后第一次回到养育他的土地上。那些日子,在龙岩的村舍田头,不时出现邓子恢的身影,他进农户,看庄稼,认真听取农民对入社的意见。在白土合作社群众座谈会上,邓子恢纠正了强拉耕牛、捆绑入社的粗暴行为。他说,在大革命处于低潮的时候,农民兄弟都能积极参加赤卫队,那是因为当时我们闽西党组织坚决贯彻了党的群众宣传政策,使得他们知道跟着共产党走,日子会越过越好。可是,大家看看今天这事情,你方法简单粗暴,不做说服教育就硬拉人家的牛,强迫人家入社,搞得干群关系紧张。心都不贴在一起,生产下滑饿肚子,这样的社办了也得垮!
12月上旬,邓子恢结束在鄂、苏、沪、浙、闽、赣、湘等地农村历时2个多月的实地调查研究,返回北京。在外地以及家乡的日日夜夜,他深入基层,作报告和召开各种干部群众座谈会,接待群众数百人,处理大量群众来信,摸清了合作化运动中的矛盾问题,总结了解决问题的方法经验,向党中央和毛泽东写了7份书面调查报告。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个决议总结办社经验,进一步明确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會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在这个决议指引下,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到发展期,农业生产普遍提高,巩固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基础。
为农民争取5%的自留地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邓子恢为照顾农民吃菜等需要,支持社员根据自己的意愿保留一部分土地,自己经营,收入归其个人所有,不参加集体分配,这就是自留地,受到了农民欢迎。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指出:“社员应该有小量的自留地,大约相当于全村每人平均土地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作为菜园,或者用以经营某些补充的农作物和农业副业。”
但是,后来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取消自留地的做法。邓子恢于1959年4月向中央建议恢复自留地,被中央采纳。此间,党内一些干部对恢复自留地持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可以恢复,但5%的比例似乎太高。6月中旬,邓子恢给毛泽东写了信。在信中,他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保留自留地及保持5%比例的必要性。他认为,保留自留地“对整个生产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至于有同志所提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地少人多,每人分地只有1亩,甚至七八分,似乎留5%会影响集体生产。事实上因为自留地是按百分比留的,分地少的地方,自留地当然也就少。他还以自家为例进行论证,革命前我家里大小六口人,每年种植菜园总是三分地左右,这三分地菜园经营得好,除了种蔬菜自给自足外,还可以种些地瓜、大薯、毛芋等作为养猪饲料之用。所以,按每人分地5%留自留地是适当的。算完自家账,邓子恢又算全国的账:“全国现有耕地16亿亩,按5%留自留地计算,总共不过8000万亩。花这8000万亩地,可以解决5亿多农民的蔬菜供应,可以发展私人养猪、养鸡、养鸭。这样做的好处,至少可以使5亿多农民不再向市场来争购副食品,有的农民还可以挤出一些副食品来供应市场。我认为这是最合算不过的措施。”
邓子恢的这封信,既讲事实,又据理力争,数字与事例并有,宏观与微观兼顾,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5%的自留地就此保留了下来。正是有了这点宝贵的自留地,在随后到来的三年困难时期,无数农民得以度过最为艰难的岁月。
邓子恢心系农民的朴素胸怀、情系农民的真挚言行,至今仍是各级领导做好“三农”工作的生动教材,是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一杆标尺,也是我们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学习榜样。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张李蕾
提出“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
1928年3月,邓子恢等人领导后田农民进行武装暴动,开创了土地革命的先声。随后,邓子恢在永定溪南主持分田工作。在讨论分田的具体政策时,邓子恢遇到了很大困难。因为闽西从来没有搞过分配土地,中央此前虽然发布过关于土地斗争的纲领,但他们没见过。该如何分田呢?邓子恢认为,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是,满足农民的经济要求,争取和团结大多数群众。随后,他一面深入农村调研,一面召集有经验、熟悉土地情况的农民开座谈会,最终根据大多数人的想法,制定了“以乡为单位,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政策。
1930年6月,红四军前委与闽西特委在上杭南阳召开联席会议,毛泽东、朱德、陈毅、邓子恢等80多人参会。邓子恢代表闽西特委作报告时,介绍了当时土地革命中遇到的土地肥瘦不均、富农占便宜、贫雇农吃亏的问题。“开始分田时,出田户一般是富农,进田户大都是贫雇农,因为实行‘以原耕地为基础’的原则,只重视在土地数量上按人口平均分配,忽略了土地质量的好坏搭配。结果,贫雇农分进之田,大都是远田、山田、瘦田,以及缺水的坡田和产量低的冷浆田,而富农留下的田,都是近田、好田、肥田,贫雇农很有意见。”
邓子恢在报告中还说道:“所以,我们今年春天实行了一条新政策,在原来‘抽多补少’的基础上,加了一条,叫‘抽肥补瘦’,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缺陷,满足了广大贫苦农民的要求,在东肖率先试行之后,迅速被推行到闽西各县,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毛泽东认为这是一个创造,提议把这条政策写进会议决议,以后再扩大到赣南红色区域实行,与会人员均表示“同意”。从此,“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被推广到全党土地革命实践中,使党的土地政策更臻完善。
“入社不能强拉硬推,要创造一个与民休养生息的过渡期”
1953年1月,担任中南局第二书记的邓子恢奉调中央,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10月初,他受中央委托,率领工作组到南方各省就农村合作化运动进行考察指导。其时,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实行“三大改造”。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央的政策是把获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发展集体生产。但一些地方在运动中出现了盲目追求高级形式、强迫农民入社的现象,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在4月的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邓子恢指出农村互助合作运动要“稳步前进”,切忌急躁冒进。这获得了中央认可。
在赴南方调研途中,邓子恢说:“我们在政策上应该积极引导,顾及他们的利益要求,入社不能强拉硬推,要创造一个与民休养生息的过渡期。”11月中旬,邓子恢一行抵达福建龙岩,这是他离开家乡15年后第一次回到养育他的土地上。那些日子,在龙岩的村舍田头,不时出现邓子恢的身影,他进农户,看庄稼,认真听取农民对入社的意见。在白土合作社群众座谈会上,邓子恢纠正了强拉耕牛、捆绑入社的粗暴行为。他说,在大革命处于低潮的时候,农民兄弟都能积极参加赤卫队,那是因为当时我们闽西党组织坚决贯彻了党的群众宣传政策,使得他们知道跟着共产党走,日子会越过越好。可是,大家看看今天这事情,你方法简单粗暴,不做说服教育就硬拉人家的牛,强迫人家入社,搞得干群关系紧张。心都不贴在一起,生产下滑饿肚子,这样的社办了也得垮!
12月上旬,邓子恢结束在鄂、苏、沪、浙、闽、赣、湘等地农村历时2个多月的实地调查研究,返回北京。在外地以及家乡的日日夜夜,他深入基层,作报告和召开各种干部群众座谈会,接待群众数百人,处理大量群众来信,摸清了合作化运动中的矛盾问题,总结了解决问题的方法经验,向党中央和毛泽东写了7份书面调查报告。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个决议总结办社经验,进一步明确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會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在这个决议指引下,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到发展期,农业生产普遍提高,巩固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基础。
为农民争取5%的自留地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邓子恢为照顾农民吃菜等需要,支持社员根据自己的意愿保留一部分土地,自己经营,收入归其个人所有,不参加集体分配,这就是自留地,受到了农民欢迎。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指出:“社员应该有小量的自留地,大约相当于全村每人平均土地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五,作为菜园,或者用以经营某些补充的农作物和农业副业。”
但是,后来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取消自留地的做法。邓子恢于1959年4月向中央建议恢复自留地,被中央采纳。此间,党内一些干部对恢复自留地持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可以恢复,但5%的比例似乎太高。6月中旬,邓子恢给毛泽东写了信。在信中,他实事求是地分析了保留自留地及保持5%比例的必要性。他认为,保留自留地“对整个生产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至于有同志所提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地少人多,每人分地只有1亩,甚至七八分,似乎留5%会影响集体生产。事实上因为自留地是按百分比留的,分地少的地方,自留地当然也就少。他还以自家为例进行论证,革命前我家里大小六口人,每年种植菜园总是三分地左右,这三分地菜园经营得好,除了种蔬菜自给自足外,还可以种些地瓜、大薯、毛芋等作为养猪饲料之用。所以,按每人分地5%留自留地是适当的。算完自家账,邓子恢又算全国的账:“全国现有耕地16亿亩,按5%留自留地计算,总共不过8000万亩。花这8000万亩地,可以解决5亿多农民的蔬菜供应,可以发展私人养猪、养鸡、养鸭。这样做的好处,至少可以使5亿多农民不再向市场来争购副食品,有的农民还可以挤出一些副食品来供应市场。我认为这是最合算不过的措施。”
邓子恢的这封信,既讲事实,又据理力争,数字与事例并有,宏观与微观兼顾,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5%的自留地就此保留了下来。正是有了这点宝贵的自留地,在随后到来的三年困难时期,无数农民得以度过最为艰难的岁月。
邓子恢心系农民的朴素胸怀、情系农民的真挚言行,至今仍是各级领导做好“三农”工作的生动教材,是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一杆标尺,也是我们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学习榜样。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张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