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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现阶段,环境的不断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加强环境保护成为我国现阶段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提升环境监测就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使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环境监测,为保护环境提供有效的保障。基于此,本文针对环境监测市场化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正处于一个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异,环境监测市场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对人类身体健康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另一种保护形势,虽然目前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环境的保护,但是,本文针对环境监测市场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完善的制定,并对政府角色方面提出一定的措施,为环境监测市场化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环境监测市场化的内涵
1.1市场化不等于社会化
就概念而言,市场化的主要含义就是将市场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手段,对经济、政治及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市场机制是一支含有巨大力量的手,有效的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社会化的概念则更加广泛,广义上的社会化主要包括运用各种社会利用提供公共服务的方法、方式及机制,市场化也是包含其中的;而狭义上讲主要是合理的运用社会志愿机制,调动或者引导自治组织、第三部门、社区等社会力量为公共服务提供相关供给,在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的实现自由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目标。市场运行过程中具有自己的规则,例如风险机制、竞争机制、供需关系和价格杠杆等,环境监测市场化就是有效的运用市场规则对资源检测进行合理的分配。
1.2市场化不等于政府责任市场化
虽然我国环境监测正向市场化发展,但是,并不是政府责任也向市场化发展,两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环境监测通常具有非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双重属性,环境监测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延伸品,其可以通过相关形式及方法确定人们生活环境的走向及状态,有效的提高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目的,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范畴的重点就群众利益及国家安全。公共服务的本质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有效的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应该严格的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这就需要政府具有足够的责任为公众提供需求及服务。
1.3市场机制不等于第三方机制
所谓的第三方机制主要指的是,两个相互存在联系的主体外存在的另一个客体,第三个客体既可以与其他两个主体存在联系,又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客体。通常情况下,引入第三个客体为了防范因为利益关系对社会公众出现不公正的情况。而市场中第三机制的存在可以充分的体现市场经济的公正及公平。在环境监测范围内,第三个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相对独立的环境监测行政部门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或者从事环境监测相关事务的第三方组织、公司和机构,就是环境监测市场化力量。第二,主要指的是在司法鉴定、纠纷仲裁、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发生过程中,以权威、公正的非当事人身份从事相关鉴定、监测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既可以是环境监测行政部门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又可以是环境监测市场化力量。
2环境监测市场化的问题分析
2.1执行难度系数大
环境监测内容相对比较繁多,并且具有不稳定性的特征,应该做好长期随时应对的监测工作,但是环境监测市场化具有非公共服务性,没有办法长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而短期环境监测不能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问题,无法有效的发挥其功能,这就表明有效的发挥环境监测市场化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2.2市场监测效果无法保证
环境监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拥有先进设备及科学知识作为支撑,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科学技术及水平还无法达到这样的水平。所谓“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环境监测设备及技术不完善将会严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此外,影响环境监测效果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监测人员的素质,监测工作人员只有具有专业知识及职业素养,才能进一步保证环境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2.3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影响监测结果
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环境监测引入市场机制也可能出现许多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利因素,严重影响环境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市场数据是进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分析的主要依据,但是,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会严重影响市场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对环境监测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3确保环境监测市场化发展的主要措施
3.1加强环境市场化的相关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领域已经成立了社会化的监测单位,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却存在明显的缺陷,甚至有的法规还是空白的,例如,在环境监测市场化过程中,哪些环节可以开放,哪些环节不能开放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目前环境监测理论与实践的运用还存在很多问题,并没有达成共识。例如,有的区域污水排放监测、清洁生产监测和排污申报都是开放的,但是在其他区域又没有开放,这严重影响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因此,应该通过法律明确存在争议的缓解,为环境监测市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对社会化环境监测单位的规范
目前,只有不断完善环境监测单位的相关规范及制度,才能有效的促进这些单位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完善的质量监测标准及质量考核体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涉及到商业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营就应该制定完善的标准及规范,并且按照监测范围、内容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环境监测实验室达到相关标准就会获得相关资质,并且可以接受政府委托的环境监测项目,有效的促进环境监测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3.3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
环境监测市场化应该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完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技术、经济与管理。技术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其中主要包括资格认证及审核,如加强对商品技术及服务的审核;经济政策就是要求对融资机构、市场投资进行管理与约束,特别是在价格与预算的管理上,应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管理力度,为环境监测市场化提供有利的经济环境;管理政策就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市场化法律法规,为市场化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市场化地位的平等,并且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市场化的检验与管理。
3.4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可能得到群众的质疑,可以通过环境监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要求检测部门对质疑的数据进行从新监测,当然,这些质疑应该具有一定的证据,如果监测部门不配合,公众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加强环境监测的监督与管理,促进监测部分的健康发展。
结束语
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可以充分的在发挥非服务属性监测中的决定性及基础性作用,对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的环境监测市场化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进行相关调整,加强环境市场化的相关法律保障、加强对社会化环境监测单位的规范、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及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有效的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国刚,赵岑,陈传忠.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2014,03:4-8.
[2] 蒋华军.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研究解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0:137.
[3] 叶远崇.刍议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环境与生活,2014,20:113+115.
[4] 杜玉明,武秀梅.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环境与生活,2014,22:71.
[5] 刘强.浅谈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环境与生活,2014,22:359-360.
关键词: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正处于一个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一定的差异,环境监测市场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对人类身体健康及自然生态环境的另一种保护形势,虽然目前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影响环境的保护,但是,本文针对环境监测市场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完善的制定,并对政府角色方面提出一定的措施,为环境监测市场化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环境监测市场化的内涵
1.1市场化不等于社会化
就概念而言,市场化的主要含义就是将市场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手段,对经济、政治及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市场机制是一支含有巨大力量的手,有效的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分配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社会化的概念则更加广泛,广义上的社会化主要包括运用各种社会利用提供公共服务的方法、方式及机制,市场化也是包含其中的;而狭义上讲主要是合理的运用社会志愿机制,调动或者引导自治组织、第三部门、社区等社会力量为公共服务提供相关供给,在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的实现自由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目标。市场运行过程中具有自己的规则,例如风险机制、竞争机制、供需关系和价格杠杆等,环境监测市场化就是有效的运用市场规则对资源检测进行合理的分配。
1.2市场化不等于政府责任市场化
虽然我国环境监测正向市场化发展,但是,并不是政府责任也向市场化发展,两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环境监测通常具有非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双重属性,环境监测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延伸品,其可以通过相关形式及方法确定人们生活环境的走向及状态,有效的提高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目的,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范畴的重点就群众利益及国家安全。公共服务的本质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有效的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应该严格的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这就需要政府具有足够的责任为公众提供需求及服务。
1.3市场机制不等于第三方机制
所谓的第三方机制主要指的是,两个相互存在联系的主体外存在的另一个客体,第三个客体既可以与其他两个主体存在联系,又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客体。通常情况下,引入第三个客体为了防范因为利益关系对社会公众出现不公正的情况。而市场中第三机制的存在可以充分的体现市场经济的公正及公平。在环境监测范围内,第三个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相对独立的环境监测行政部门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或者从事环境监测相关事务的第三方组织、公司和机构,就是环境监测市场化力量。第二,主要指的是在司法鉴定、纠纷仲裁、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发生过程中,以权威、公正的非当事人身份从事相关鉴定、监测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既可以是环境监测行政部门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又可以是环境监测市场化力量。
2环境监测市场化的问题分析
2.1执行难度系数大
环境监测内容相对比较繁多,并且具有不稳定性的特征,应该做好长期随时应对的监测工作,但是环境监测市场化具有非公共服务性,没有办法长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而短期环境监测不能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问题,无法有效的发挥其功能,这就表明有效的发挥环境监测市场化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2.2市场监测效果无法保证
环境监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拥有先进设备及科学知识作为支撑,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科学技术及水平还无法达到这样的水平。所谓“失之毫厘謬以千里”,环境监测设备及技术不完善将会严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此外,影响环境监测效果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监测人员的素质,监测工作人员只有具有专业知识及职业素养,才能进一步保证环境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2.3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影响监测结果
市场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环境监测引入市场机制也可能出现许多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利因素,严重影响环境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市场数据是进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分析的主要依据,但是,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会严重影响市场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对环境监测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3确保环境监测市场化发展的主要措施
3.1加强环境市场化的相关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领域已经成立了社会化的监测单位,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却存在明显的缺陷,甚至有的法规还是空白的,例如,在环境监测市场化过程中,哪些环节可以开放,哪些环节不能开放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目前环境监测理论与实践的运用还存在很多问题,并没有达成共识。例如,有的区域污水排放监测、清洁生产监测和排污申报都是开放的,但是在其他区域又没有开放,这严重影响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因此,应该通过法律明确存在争议的缓解,为环境监测市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加强对社会化环境监测单位的规范
目前,只有不断完善环境监测单位的相关规范及制度,才能有效的促进这些单位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完善的质量监测标准及质量考核体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涉及到商业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营就应该制定完善的标准及规范,并且按照监测范围、内容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果环境监测实验室达到相关标准就会获得相关资质,并且可以接受政府委托的环境监测项目,有效的促进环境监测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3.3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
环境监测市场化应该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完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技术、经济与管理。技术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其中主要包括资格认证及审核,如加强对商品技术及服务的审核;经济政策就是要求对融资机构、市场投资进行管理与约束,特别是在价格与预算的管理上,应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管理力度,为环境监测市场化提供有利的经济环境;管理政策就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市场化法律法规,为市场化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市场化地位的平等,并且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市场化的检验与管理。
3.4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可能得到群众的质疑,可以通过环境监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要求检测部门对质疑的数据进行从新监测,当然,这些质疑应该具有一定的证据,如果监测部门不配合,公众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加强环境监测的监督与管理,促进监测部分的健康发展。
结束语
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可以充分的在发挥非服务属性监测中的决定性及基础性作用,对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环境监测市场化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的环境监测市场化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进行相关调整,加强环境市场化的相关法律保障、加强对社会化环境监测单位的规范、建立完整的政策体系及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有效的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国刚,赵岑,陈传忠.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2014,03:4-8.
[2] 蒋华军.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研究解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0:137.
[3] 叶远崇.刍议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环境与生活,2014,20:113+115.
[4] 杜玉明,武秀梅.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环境与生活,2014,22:71.
[5] 刘强.浅谈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环境与生活,2014,22:35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