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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的节能目标任务是“万元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6%”。
围绕这两个任务,全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出台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为有效推动全区节能减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把节能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评价考核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设备及工艺;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和民用以及公共机构领域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碳,推进节能减碳项目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抓好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狠抓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服务职能,全区节能减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12年底,我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7.7%,超出“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9.4个百分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下降8.867%,超出进度目标13个百分点。在2012年度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中,被国务院考核组初步确定“超额完成”和“优秀”等级,两项均达到考核最高等级。今年,我区结合实际,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3.2%、温室气体下降3.43%”的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我区GDP预计增长9%,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预计为5.5%,按照统计局能源消费与用电量增速指标核算要求,我区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必须控制在10.5%以内。据统计,一季度,我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9.83%,单位GDP能耗下降4.87%,而1-6月份,用电量为921.68亿千瓦时,增速为6.9%,比一季度下降2.93个百分点,全年用电量增速继续控制在预警线内。
从能源消费结构看,工业能耗增速和比重比一季度略有上升。上半年,从全区情况看,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39%,超过单位GDP能耗下降3.2%的年度节能目标,总体形势较为乐观,节能降耗进展顺利。但是,从各盟市情况看,进展不平衡。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能耗分别下降1.21%、1.38%、2.11%,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和进度目标,节能形势不容乐观。
一、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面临的形势
(一)从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减碳形势看
国家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的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而去年以来,我区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1.7%,给节能减碳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月份,国家下达了“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与用电量控制目标,将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在未来发展中,不仅要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强度,还要全力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另外,国家今年已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任务列入省级政府的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完成节能减碳任务的压力很大。
(二)从我区的产业结构看
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已由2005年的5.67吨标准煤/万元降到目前的2.8吨标准煤/万元,效率提高了近一倍,但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消费总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57%左右;而六大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左右,工业重型化结构仍然突出。经过前几年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节能监管,常规的节能手段早已付诸实施,节能挖潜的空间越来越小,要在短时间内实现结构性节能非常困难。
(三)从社会发展进程看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大型公共设施条件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汽车和家用电器等耗能设备大量进入家庭,公共建筑耗能、生活用能将大幅度上升。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加工基地,能源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发展方式仍未改变,这些都将推动能源消耗刚性增长,完成节能减碳任务更加艰巨。
(四)从目前国内环保形势看
我区被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保部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大气污染治理已成为当前节能减排的最大着力点,也将是环保攻坚战的最大阵地。
二、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未完全到位
自治区一些地方和企业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节能减碳和发展的关系,对节能减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减碳工作未能全部落实到位。
(二)基础能力建设薄弱
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课题研究等方面还存在不健全、不到位、不深入等问题。大部分盟市还没有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配置专门工作人员,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要求。同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研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低碳试点还缺少相应的经费支撑。在国家节能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对自治区政府的考核中,我区因未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职管理机构和未安排专项资金,而扣减了较多分数。
(三)国家节能考核统计方法问题
按现行的能源统计法,除煤制油项目将原料煤扣除外,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等煤化工项目的原料煤消耗均纳入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将由此产生的能耗和排放大部分计入我区能源消费总量内,使我区能源统计数据中的能耗总量不断上升,不利于能源输出地和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
三、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能耗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盟市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节能监管 继续把结构节能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以政府引领,更加注重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开展
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节能减碳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减碳服务产业,为企业节能减碳开辟新的途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碳;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碳。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碳
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碳工作的同时,强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碳。
四、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五项重点工作
(一)实施能耗总量增量“双控制”,强化二氧化碳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盟市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碳潜力,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加强节能减碳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控,定期公布各盟市节能减碳指标完成情况。切实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组织好对各盟市、重点企业的评价考核,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同时要加强研究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国家对省级政府进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考核的形势下,我区如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节能与控制温室气体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控能源消费强度,挖掘节能减碳潜力
一方面,在存量上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实行严格的差别电价;对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行业,坚决实施惩罚性电价,促使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效水平。另一方面,在增量上坚持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过快增长。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新建项目主要产品能耗不得超过全区能耗平均水平,重点建设项目能耗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在项目选择上,更加注重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高效益项目的引进。第三是深入推进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三)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实现节能减碳新突破
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好预警机制的作用。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动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中小企业提供节能减碳专项指导和服务。
(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利用资源
围绕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环境承载核心,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统筹协调,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搞好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加快实施10项重点工程,打造7个工业循环经济基地,力争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0-2020年)》,提出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发展模式
一是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措施。二是加强节能监测、考核、统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能源和控制温室气体统计平台、核算体系、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完善统计方法和手段,尽快建立起能够反映地区真实能耗水平、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充分发挥我区 “碳源大区”优势,加强基础性工作研究,加强林业碳汇交易领域的制度、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专业化中介机构,积极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等市场交易机制,推动我区低碳经济发展。四是健全能效标识制度和推广利用机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完善节能减碳监察执法机制。五是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按照国家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细则有关要求,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有关专项资金得到相应解决。
责任编辑:康伟
围绕这两个任务,全区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出台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为有效推动全区节能减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把节能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评价考核制度,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设备及工艺;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和民用以及公共机构领域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碳,推进节能减碳项目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抓好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狠抓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服务职能,全区节能减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12年底,我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7.7%,超出“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9.4个百分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下降8.867%,超出进度目标13个百分点。在2012年度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中,被国务院考核组初步确定“超额完成”和“优秀”等级,两项均达到考核最高等级。今年,我区结合实际,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3.2%、温室气体下降3.43%”的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我区GDP预计增长9%,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预计为5.5%,按照统计局能源消费与用电量增速指标核算要求,我区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必须控制在10.5%以内。据统计,一季度,我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9.83%,单位GDP能耗下降4.87%,而1-6月份,用电量为921.68亿千瓦时,增速为6.9%,比一季度下降2.93个百分点,全年用电量增速继续控制在预警线内。
从能源消费结构看,工业能耗增速和比重比一季度略有上升。上半年,从全区情况看,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39%,超过单位GDP能耗下降3.2%的年度节能目标,总体形势较为乐观,节能降耗进展顺利。但是,从各盟市情况看,进展不平衡。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能耗分别下降1.21%、1.38%、2.11%,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和进度目标,节能形势不容乐观。
一、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面临的形势
(一)从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减碳形势看
国家在制定“十二五”规划时,经济增长是按照年均7%的速度确定节能约束性指标的,而去年以来,我区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1.7%,给节能减碳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月份,国家下达了“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与用电量控制目标,将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在未来发展中,不仅要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强度,还要全力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另外,国家今年已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任务列入省级政府的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完成节能减碳任务的压力很大。
(二)从我区的产业结构看
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已由2005年的5.67吨标准煤/万元降到目前的2.8吨标准煤/万元,效率提高了近一倍,但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消费总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57%左右;而六大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左右,工业重型化结构仍然突出。经过前几年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节能监管,常规的节能手段早已付诸实施,节能挖潜的空间越来越小,要在短时间内实现结构性节能非常困难。
(三)从社会发展进程看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大型公共设施条件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汽车和家用电器等耗能设备大量进入家庭,公共建筑耗能、生活用能将大幅度上升。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加工基地,能源消耗强度较大,粗放的发展方式仍未改变,这些都将推动能源消耗刚性增长,完成节能减碳任务更加艰巨。
(四)从目前国内环保形势看
我区被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保部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左右。大气污染治理已成为当前节能减排的最大着力点,也将是环保攻坚战的最大阵地。
二、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未完全到位
自治区一些地方和企业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节能减碳和发展的关系,对节能减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减碳工作未能全部落实到位。
(二)基础能力建设薄弱
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课题研究等方面还存在不健全、不到位、不深入等问题。大部分盟市还没有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配置专门工作人员,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要求。同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研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低碳试点还缺少相应的经费支撑。在国家节能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对自治区政府的考核中,我区因未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职管理机构和未安排专项资金,而扣减了较多分数。
(三)国家节能考核统计方法问题
按现行的能源统计法,除煤制油项目将原料煤扣除外,煤制烯烃、煤制甲醇等煤化工项目的原料煤消耗均纳入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将由此产生的能耗和排放大部分计入我区能源消费总量内,使我区能源统计数据中的能耗总量不断上升,不利于能源输出地和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
三、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能耗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盟市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节能监管 继续把结构节能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以政府引领,更加注重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工作开展
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节能减碳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减碳服务产业,为企业节能减碳开辟新的途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碳;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碳。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碳
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碳工作的同时,强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碳。
四、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碳五项重点工作
(一)实施能耗总量增量“双控制”,强化二氧化碳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盟市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碳潜力,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加强节能减碳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控,定期公布各盟市节能减碳指标完成情况。切实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组织好对各盟市、重点企业的评价考核,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同时要加强研究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国家对省级政府进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考核的形势下,我区如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节能与控制温室气体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控能源消费强度,挖掘节能减碳潜力
一方面,在存量上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力度。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实行严格的差别电价;对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行业,坚决实施惩罚性电价,促使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效水平。另一方面,在增量上坚持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过快增长。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新建项目主要产品能耗不得超过全区能耗平均水平,重点建设项目能耗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在项目选择上,更加注重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高效益项目的引进。第三是深入推进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三)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实现节能减碳新突破
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好预警机制的作用。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动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中小企业提供节能减碳专项指导和服务。
(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利用资源
围绕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环境承载核心,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统筹协调,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建设,搞好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加快实施10项重点工程,打造7个工业循环经济基地,力争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0-2020年)》,提出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发展模式
一是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措施。二是加强节能监测、考核、统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能源和控制温室气体统计平台、核算体系、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完善统计方法和手段,尽快建立起能够反映地区真实能耗水平、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充分发挥我区 “碳源大区”优势,加强基础性工作研究,加强林业碳汇交易领域的制度、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专业化中介机构,积极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等市场交易机制,推动我区低碳经济发展。四是健全能效标识制度和推广利用机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完善节能减碳监察执法机制。五是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按照国家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细则有关要求,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有关专项资金得到相应解决。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