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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具有丰富的司法解释思想,但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从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出发,马克思的从认识到实践的活动就是解释活动.从法律到具体案件的司法活动就是司法解释活动.实践性、历史性、辩证性、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司法解释思想的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马克思应在司法解释乃至解释学发展史中应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