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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老子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精神资源。在全球化浪潮汹涌冲击、西方价值观受到追捧以及国人普遍感到精神无根的当今社会,讨论中国传统文化的老子思想在幸福观问题上的思想和观点,对于追求幸福生活的中国人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老子思想;幸福指数;精神;启示
在全球化浪潮汹涌冲击、西方价值观受到追捧以及国人普遍感到精神无根的当今社会,国人对幸福的生疏和遥远。老子思想博大精深,在他的哲学经典著作《道德经》中,具有丰富的关于幸福观的思想。下面笔者将从老子的思想中对何以幸福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探讨:
一、“养生”——反对追求身外之物,回归生命的本真
“认识你自己”是西方一句古老而又非常出名的箴言。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一定要搞清楚弄明白自己是谁,给自己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位,这样才能将自己的人生走得如意和圆满,才能够收获人生的幸福。
(一)感官减损了人性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列举多种声色之娱的物欲诱惑给人们带来的危害,警示人们应该追求“为腹不为目”的恬淡生活。缤纷的色彩、繁复的音乐、鲜美的食物、稀有难得的财货会使人行为不轨、品行败坏。因此圣人只求安饱而不去追逐声色之娱,摈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安足的生活。老子反对物欲横流,教我们看透世间的身外之物,把生活的重点从外物转到内心,讲究精神世界的升华与满足。
(二)见素抱朴,返璞归真
老子《道德经》第十九章中提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见素抱朴”,即能够承认事物和自我本真的样子。而人最先也只会是小的微不足道的,没有偶然也不用侥幸。但小不要紧,小可以变大,众小也可组成大。而永远也不要说:我由小变大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主观地自我肯定总会见笑于大方之家,成长永远只能是在路上。所以“知止可以不殆”,提醒人们欲望不能过于太强烈,要掌握分寸才能不断进步。知止是不止的方法,这源于对真朴的认识和坚守。当这些有悖于自然的欲望被抑制之后,人才能平静下来,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二、“修身”——修养自己的本性,保持长久的幸福感
(一)“足”以致福
知足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人生境界,是“常乐”的心理基础。只有知道满足,才能与快乐常伴。人生在世,总是在不断产生欲望与满足欲望中度过。合理需要的满足在客观上会促进个人或社会的发展。但人却经常有“欲壑难填”的倾向,这种倾向是使人不能幸福的源泉性因素,人在这个过程中永远处于得不到满足的痛苦之中。所以,只有知足,才能幸福。在《道德经》第46章中,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家并不否认人的需要或欲望,认为人的需要或欲望都不是确定不变的,而人产生正常的需要和欲望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贪欲却是祸害的源泉。所以,一个人懂得满足而感到心满意足,就能经常处于满足和幸福的状态。
(二)祸福相依
在老子看来,世界是一个运动的世界,其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事物总是会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他提到很多辩证关系,如动静、高下、祸福等。而祸福是一对贯穿一个人一生的概念,福与祸的转化过程就是人的生活的全过程。因此,幸福是一种辩证运动的过程,是一种内心和谐的运动状态。老子认为,幸福与不幸的关系是辩证的,是互为基础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道德经》)怎样理解祸与福的这种辩证关系,是获得人生幸福的基础。老子告诫人们,在现实的生活中,不必太在意一件事情在当下来说是祸或是福,从辩证的思维看,一种因素中往往潜伏着对立的另一因素,祸与福双方是可以转化的。
(三)守淡泊,无牵绊
《道德经》第二十章有言: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亦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昏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而我独顽似鄙。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老子从辩证法的原理认为,贵贱善恶、是非美丑种种价值判断都是相对形成的,而且随环境的差异而变动。在本章里,老子将世俗之人的心态与自己的心态作了对比描述。它揭露社会上层追逐物欲的贪婪之态,并以相反的形象夸张地描述自己。世俗之人纵情于声色货利,而“我”却甘守淡泊朴素,以求精神的升华,而不愿随波逐流。
(四)清静无为,顺其自然
《道德经》第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致虚”,是指空虚其心,排除杂念;“守静”,是指坚守清静,不妄作为;“复”,就是指道的循环往复,回归根本,也就是回归虚静之境,天地万物的本始。以上指出了道的运行规律,不懂得这些规律就会招致灾祸。认识规律的人,就能包容一切,就能大公无私。只有大公无私才能圆通周遍;只有圆通周遍,才能合乎自然;只有合乎自然,才能合于“道”;只有合于道,才能持久,才能终身免于危殆。所以,老子由强调“致虚”“守静”,以达到无为无不为的目的,真正的修护身心。此章就是告诉世人在纷繁忙碌的人生中,要懂得顺其自然,不必刻意强求。
现在,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科学发展观,不仅要大力发展经济,同时还要注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建设,而老子有关幸福的有益探索,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幸福感的培养要从人的心灵或精神入手,只有回归生命本质的修养和自省,才能有效地促进国人幸福指数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冯俊科.评费尔巴哈的幸福观[J].浙江学刊,1992,(1):8—10.
[2]徐晶.老子道法自然的心理保障观初探[J].心理学探新,2011,(03):15—16.
[3]周勤勤.老子和谐思想评析[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03):1—15,88—89.
[4]林语堂著,黄嘉德译.老子的智慧.[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5,53—65.
[5]方瑛.《道德经》学习随笔[J].武当,2008(04):30—33.
关键词:老子思想;幸福指数;精神;启示
在全球化浪潮汹涌冲击、西方价值观受到追捧以及国人普遍感到精神无根的当今社会,国人对幸福的生疏和遥远。老子思想博大精深,在他的哲学经典著作《道德经》中,具有丰富的关于幸福观的思想。下面笔者将从老子的思想中对何以幸福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探讨:
一、“养生”——反对追求身外之物,回归生命的本真
“认识你自己”是西方一句古老而又非常出名的箴言。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一定要搞清楚弄明白自己是谁,给自己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位,这样才能将自己的人生走得如意和圆满,才能够收获人生的幸福。
(一)感官减损了人性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列举多种声色之娱的物欲诱惑给人们带来的危害,警示人们应该追求“为腹不为目”的恬淡生活。缤纷的色彩、繁复的音乐、鲜美的食物、稀有难得的财货会使人行为不轨、品行败坏。因此圣人只求安饱而不去追逐声色之娱,摈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安足的生活。老子反对物欲横流,教我们看透世间的身外之物,把生活的重点从外物转到内心,讲究精神世界的升华与满足。
(二)见素抱朴,返璞归真
老子《道德经》第十九章中提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见素抱朴”,即能够承认事物和自我本真的样子。而人最先也只会是小的微不足道的,没有偶然也不用侥幸。但小不要紧,小可以变大,众小也可组成大。而永远也不要说:我由小变大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主观地自我肯定总会见笑于大方之家,成长永远只能是在路上。所以“知止可以不殆”,提醒人们欲望不能过于太强烈,要掌握分寸才能不断进步。知止是不止的方法,这源于对真朴的认识和坚守。当这些有悖于自然的欲望被抑制之后,人才能平静下来,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二、“修身”——修养自己的本性,保持长久的幸福感
(一)“足”以致福
知足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人生境界,是“常乐”的心理基础。只有知道满足,才能与快乐常伴。人生在世,总是在不断产生欲望与满足欲望中度过。合理需要的满足在客观上会促进个人或社会的发展。但人却经常有“欲壑难填”的倾向,这种倾向是使人不能幸福的源泉性因素,人在这个过程中永远处于得不到满足的痛苦之中。所以,只有知足,才能幸福。在《道德经》第46章中,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道家并不否认人的需要或欲望,认为人的需要或欲望都不是确定不变的,而人产生正常的需要和欲望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贪欲却是祸害的源泉。所以,一个人懂得满足而感到心满意足,就能经常处于满足和幸福的状态。
(二)祸福相依
在老子看来,世界是一个运动的世界,其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事物总是会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他提到很多辩证关系,如动静、高下、祸福等。而祸福是一对贯穿一个人一生的概念,福与祸的转化过程就是人的生活的全过程。因此,幸福是一种辩证运动的过程,是一种内心和谐的运动状态。老子认为,幸福与不幸的关系是辩证的,是互为基础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道德经》)怎样理解祸与福的这种辩证关系,是获得人生幸福的基础。老子告诫人们,在现实的生活中,不必太在意一件事情在当下来说是祸或是福,从辩证的思维看,一种因素中往往潜伏着对立的另一因素,祸与福双方是可以转化的。
(三)守淡泊,无牵绊
《道德经》第二十章有言: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亦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昏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而我独顽似鄙。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老子从辩证法的原理认为,贵贱善恶、是非美丑种种价值判断都是相对形成的,而且随环境的差异而变动。在本章里,老子将世俗之人的心态与自己的心态作了对比描述。它揭露社会上层追逐物欲的贪婪之态,并以相反的形象夸张地描述自己。世俗之人纵情于声色货利,而“我”却甘守淡泊朴素,以求精神的升华,而不愿随波逐流。
(四)清静无为,顺其自然
《道德经》第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致虚”,是指空虚其心,排除杂念;“守静”,是指坚守清静,不妄作为;“复”,就是指道的循环往复,回归根本,也就是回归虚静之境,天地万物的本始。以上指出了道的运行规律,不懂得这些规律就会招致灾祸。认识规律的人,就能包容一切,就能大公无私。只有大公无私才能圆通周遍;只有圆通周遍,才能合乎自然;只有合乎自然,才能合于“道”;只有合于道,才能持久,才能终身免于危殆。所以,老子由强调“致虚”“守静”,以达到无为无不为的目的,真正的修护身心。此章就是告诉世人在纷繁忙碌的人生中,要懂得顺其自然,不必刻意强求。
现在,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科学发展观,不仅要大力发展经济,同时还要注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建设,而老子有关幸福的有益探索,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幸福感的培养要从人的心灵或精神入手,只有回归生命本质的修养和自省,才能有效地促进国人幸福指数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冯俊科.评费尔巴哈的幸福观[J].浙江学刊,1992,(1):8—10.
[2]徐晶.老子道法自然的心理保障观初探[J].心理学探新,2011,(03):15—16.
[3]周勤勤.老子和谐思想评析[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03):1—15,88—89.
[4]林语堂著,黄嘉德译.老子的智慧.[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5,53—65.
[5]方瑛.《道德经》学习随笔[J].武当,2008(04):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