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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的杭州之行是经过中央正式批准的正常休假,到达时间是1953年10月7日晚间,24日晚上离开。在杭州期间,高岗一行住在刘庄,同行人员除小女儿、保姆与卫士长之外,夫人与秘书等没有全程陪同。高岗多次看望过林彪,与陈正人的会面也不止一次,还见过东北局的有关同志及谭震林和浙江省委的主要领导,散布了一些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后果非常严重。1953年10月3日至11月2日,高岗引人注目地安排了一次南方之行。此行,他以"休假"之名到华东、中南地区,在一些高级干部中进行挑拨活动,成为其分裂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①高岗此行的主要目的地是杭州,笔者依据能看到的档案文献、当事人回忆②等资料,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这次高岗的杭州之行作了进一步的梳理分析,试图澄清一些讹误,以求接近历史的真相。一、杭州之行的时间、住地、同行人员(一)时间目前,研究者对高岗这次杭州之行的起止日期存在分歧,主要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赵家梁的口述中提到起止时间是10月7~24日;[1]第二种说法是《浙江人民公安志》中提到起止时间是10月8~23日;[2]第三种说法是戴茂林、赵晓光提出起止时间是10月7~25日。[3]此外,林彪的内勤王汝钦在他的回忆中,虽然没有谈到高岗杭州之行具体的起止时间,但提及"10月28日,高岗专程到杭州来游说林彪"[4],也属一家之言。笔者认为,这几种说法中10月7~24日的说法最具说服力。首先,赵家梁是直接参与杭州之行的当事人,他口述的行程更加具体、准确。其次,戴茂林、赵晓光的说法实际上采用了赵家梁的说法,只是在表述中出现了误差。在《高岗传》中曾提及"10月24日晚间,高岗离开杭州奔赴广州"[3](p330)。第三,承担此行警卫任务的浙江省公安厅在《浙江人民公安志》中的记载虽然也是直接记载,但当年的记录尚不规范,有1~2天的差异也有可能。如该书记载"1955年4月9日至6月20日,毛泽东在杭州视察"[2](p485),实际应为1955年4月10~17日和6月10~18日毛泽东两次到杭州的时间。[5]王汝钦当时虽然已到林彪身边工作,但据他回忆10月他还没有来到杭州,不是高岗杭州之行的直接见证者。他的文章中还有几处史实不能自圆其说,如"1953年10月的一天上午,林彪急急忙忙起床,到中南海毛泽东那里去了。下午林彪就赶快出发,到了杭州","12月底,叶群(林彪夫人)叫我到杭州。我见高岗来访过一次。当时我还有些奇怪,高岗来了,林彪仍躺着不起来。叶群让我告诉高岗,首长睡了,高岗就走了。"[4]事实上,林彪9月8日到杭州,一直住到1954年5月7日;1953年12月底,高岗根本就不在杭州。综上所述,高岗杭州之行应是10月7日晚间到达,10月24日晚上离开。这是高岗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杭州之行,后来他还曾想安排第二次杭州之行,但被毛泽东回绝了①。(二)住地据赵家梁回忆:"到杭州后,高岗一行住在刘庄。"[1](p147)其他文章、专著没有出现不同的说法。(三)同行人员1953年10月3日,高岗从北京出发时同行人员有6人:小女儿滨滨、保姆、卫士长、秘书赵家梁和董文彬,以及国家计委办公厅副主任梅行,[1](p144)到达杭州后,与他的夫人李力群会合。李力群此前去了南方。[3](p327)在杭州期间,同行人员也有分有合。赵家梁和梅行主要是在上海搞调研,10月20日才回到杭州。李力群是出差途经杭州住了几天,他们都没有全程参与高岗在杭州的主要活动。[1](pp147,149)二、杭州之行的主要活动1951年10月13日,中央作出了《关于干部休假制度的规定》,高岗的这次南方之行在形式上属于得到中央批准的正常休假。在杭州期间,休息、游览、参观是高岗最主要的活动,同时,他也频频与人会面、找人谈话,散布一些不利于党的团结、违背组织原则的言论,其中看望林彪和与陈正人②的会面是高岗杭州之行的焦点。(一)看望林彪1关于看望的次数高岗在杭州看望林彪的次数是一次还是多次,有不同的说法。赵家梁的回忆比较笼统,只说"到杭州不久,高岗即去看望正在杭州养病的林彪"[1](p147),没有说到具体的日期与次数。而戴茂林、赵晓光认为:"高岗在刘庄住了半个多月,在这期间,不但欣赏了西湖美景,品尝了杭州美食,还与林彪进行了多次交谈。"[3](p328)张聿温则说:"高岗还是看林彪来了。两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