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这是农业公司春节刚过的第一个工作日,天气十分寒冷,但是,何大妈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赶过来了。没想到还有比她更早的人,等待与农业公司签约、办理土地流转的窗口前已经排了十几个人。何大妈站在队伍后面,有点担心,不知道农业公司今年计划租多少亩地,万一轮到自己的时候已经额满了怎么办?
何大妈的村子位于海拔2000多米的高原边缘,地貌多为低山梁峁、沟谷、川道、坪(台)地,土壤属红土类,主要农作物是土豆。何大妈一家6口,总共承包了9亩耕地。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一直以来,当地农民收入低下。
去年农业公司到村里来要租大家的土地。当时何大妈心想,自家人也不是不能种地了,干吗要把土地交给别人去种呢?土豆虽然不值钱,但一家人一年辛苦下来,日子也能过得马马虎虎。而且何大妈还弄不清楚这农业公司搞的土地流转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就决定先观望一年再说。
没想到这农业公司真了不起。他们早研究过这里的土壤适合种植党参、当归、百合等中药材,去年农业公司从村民那里租到了500亩地,不种土豆,全部改种党参等经济作物。负责耕种的是农业公司从村里雇的十几个人,农业公司还派了专业的技术员来指导,用上了机械化的设备,效率很高。一季下来,取得了大丰收,关键是农业公司种出来的药材品质好,又有销售的路子,因此与之合作的村民收入都相当不错。拿赵三妹一家来说,她家本是村里的贫困户,公公婆婆年老体弱,丈夫因车祸致残,干不得体力活,还有3个未成年的孩子,一家人靠着低保和赵三妹打工挣钱勉强度日。但是,赵三妹将家里的土地租给农业公司,自己又给农业公司打工,一年下来,土地租金加上工资,竟然有将近5万元收入,比有几个壮劳力的何大妈家还
强。而且,赵三妹就在村子里打工,能够就近照顾家里。
有赵三妹这样的例子在,何大妈一家很快就商量好了,今年也把自家土地出租给农业公司,然后儿子和儿媳妇外出务工,老两口则在家照顾孙子,农忙时给农业公司打打工。若参照赵三妹家的收入标准,今年何大妈一家能挣15万元左右,生活直接奔小康了。这就难怪何大妈一大早急着赶来排队了。
晌午的时候,何大妈一家终于顺利和农业公司签约了。这时太阳也出来了,他们觉得身上暖洋洋的。
评析
千百年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是靠土地吃饭的,国家的土地制度直接关乎农民的生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承包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发包给农户自主经营。我国长期实施这种土地制度,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决农民的温饱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至今已开展了两轮承包。
但是,我国农村的基本农情是人多地少,土地经营规模偏小,户均耕地面积不足8亩,农户在资金和技术方面都比较欠缺,导致农业产出低,吸引不了青壮年劳动力留乡务农,外出务工的多,结果造成农村空心化、老龄化,使“明天谁来种地”的问题变得更加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就需要适时变革
了,“三权分置”方案应运而生。“三权分置”是在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从承包权中分离出经营权,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国家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接土地的经营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形式有农业公司、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据统计,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經超过420万家。
到何大妈村里承租土地的农业公司就是这样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介入,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权,农户只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自己的经营权以转包、出租或者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流转费甚至分红,农户自己可以受聘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家门口就业,做个上班领工资的农民,也可以选择外出务工,实现多重收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普及现代农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可以说,“三权分置”是一种多赢的改革方案。截至2016年的数据显示: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已经超过了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
(摘自广东人民出版社《农村居民普法知识手册》 主编:李巧毅)
何大妈的村子位于海拔2000多米的高原边缘,地貌多为低山梁峁、沟谷、川道、坪(台)地,土壤属红土类,主要农作物是土豆。何大妈一家6口,总共承包了9亩耕地。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一直以来,当地农民收入低下。
去年农业公司到村里来要租大家的土地。当时何大妈心想,自家人也不是不能种地了,干吗要把土地交给别人去种呢?土豆虽然不值钱,但一家人一年辛苦下来,日子也能过得马马虎虎。而且何大妈还弄不清楚这农业公司搞的土地流转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就决定先观望一年再说。
没想到这农业公司真了不起。他们早研究过这里的土壤适合种植党参、当归、百合等中药材,去年农业公司从村民那里租到了500亩地,不种土豆,全部改种党参等经济作物。负责耕种的是农业公司从村里雇的十几个人,农业公司还派了专业的技术员来指导,用上了机械化的设备,效率很高。一季下来,取得了大丰收,关键是农业公司种出来的药材品质好,又有销售的路子,因此与之合作的村民收入都相当不错。拿赵三妹一家来说,她家本是村里的贫困户,公公婆婆年老体弱,丈夫因车祸致残,干不得体力活,还有3个未成年的孩子,一家人靠着低保和赵三妹打工挣钱勉强度日。但是,赵三妹将家里的土地租给农业公司,自己又给农业公司打工,一年下来,土地租金加上工资,竟然有将近5万元收入,比有几个壮劳力的何大妈家还
强。而且,赵三妹就在村子里打工,能够就近照顾家里。
有赵三妹这样的例子在,何大妈一家很快就商量好了,今年也把自家土地出租给农业公司,然后儿子和儿媳妇外出务工,老两口则在家照顾孙子,农忙时给农业公司打打工。若参照赵三妹家的收入标准,今年何大妈一家能挣15万元左右,生活直接奔小康了。这就难怪何大妈一大早急着赶来排队了。
晌午的时候,何大妈一家终于顺利和农业公司签约了。这时太阳也出来了,他们觉得身上暖洋洋的。
评析
千百年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是靠土地吃饭的,国家的土地制度直接关乎农民的生计。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承包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发包给农户自主经营。我国长期实施这种土地制度,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决农民的温饱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至今已开展了两轮承包。
但是,我国农村的基本农情是人多地少,土地经营规模偏小,户均耕地面积不足8亩,农户在资金和技术方面都比较欠缺,导致农业产出低,吸引不了青壮年劳动力留乡务农,外出务工的多,结果造成农村空心化、老龄化,使“明天谁来种地”的问题变得更加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就需要适时变革
了,“三权分置”方案应运而生。“三权分置”是在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从承包权中分离出经营权,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国家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接土地的经营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形式有农业公司、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据统计,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經超过420万家。
到何大妈村里承租土地的农业公司就是这样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介入,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的承包权,农户只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自己的经营权以转包、出租或者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流转费甚至分红,农户自己可以受聘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家门口就业,做个上班领工资的农民,也可以选择外出务工,实现多重收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普及现代农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可以说,“三权分置”是一种多赢的改革方案。截至2016年的数据显示: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已经超过了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
(摘自广东人民出版社《农村居民普法知识手册》 主编:李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