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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复议法》没有建立行政复议协商解决机制。但在实践中.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也对该机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007年8月1日试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顺应时势需要.引入了和解、调解等协商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在法规层面上体现了行政复议协商解决机制的影子。但由于《条例》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亟需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工商行政复议协商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