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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经过与处理 2002年 3月 18日在接到河南省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病死鸡经营案情通报后,濮阳市兽医卫生检验所和南乐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联合对南乐县城某冷库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发现,南乐县李某承包经营的冷库中存放有没有检疫证明、疑似病死白条鸡 6000千克.濮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立即对该冷库存放的 6000千克白条鸡采取了留验、抽样的行政强制措施,下达了豫濮动监强字第 200203号、 200204号强制行为决定书,并决定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