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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中旬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专业考察小组,在我国十个脊髓灰质炎(脊灰)高发省份随机抽取20个地区,对其45所地(市)级和13所县级医院进行了AFP病例的主动搜索,共查出1991~1994年5月发病的AFP病例681例,分布于101个县市。结果表明:0~14岁儿童AFP、脊灰、非脊灰AFP及GBS年平均发病率分别为1.04/10万、0.48/10万、0.57/10万及0.31/10万,其中脊灰发病率明显较1991年下降,其构成比由1991年的第一位逐年降低;此外,约95%的脊灰患者分布于0~4岁组,表明0~4岁儿童应为今后监测和保护的重点;非脊灰AFP发病率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差异,认为采用“0~4岁非脊灰AFP发病率>1/10万”作为监测系统敏感性指标似更合乎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