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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发[2019]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2月7日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