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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自然人行为与意志来认定法人行为与意志进而认定法人犯罪的传统进路,忽视了法人犯罪的独立性与义务犯本质,导致法人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认定路径混同.法人犯罪的义务犯本质为刑事合规导入法人犯罪防治提供管道.合规计划需与刑事法相关联才是刑事合规,即在程序法上影响犯罪的追诉、在实体法上影响犯罪的认定与刑罚的裁量.法人犯罪系规范论上的单一犯罪,但内部自然人间属于存在论上的共同犯罪、事实上的集合犯罪.内部自然人间的集合犯罪可能兼具义务犯与支配犯、不作为犯与作为犯、故意犯与过失犯,存在转化为普通共同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