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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自从1991年国家决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来,如何办成学校和市场联系紧密的职业教育成为研究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发展了职业教育的工学结合模式,试图建立在学校中学理论、在市场中实践理论的模式。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关于职业教育中工学结合的现状,然后指出了国内工学结合模式的不足在于学校、学生和单位三方的利益冲突;提出“工”和“学”都只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能力的手段而非目标,不可能完全满足单位需求的全新思路;进而认为要取得工学结合的成功,并非模式的成功,而是能否满足合作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最终得出工学结合模式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订单式工学结合和适应式工学结合。
【关键词】 职业教育 工学结合 模式
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最早提出“产教结合、工学结合”。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制度。工学结合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工作态度为目的,通过企业独办、校企联办、行业独办、职业院校开办企业等多种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实现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培养现代化技能型人才的人力资源开发新模式。工学结合在运行机制上遵循教育规律和经济管理规律,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观。
一、国内外工学结合现状
1.国外现状
国外工学结合主要有三种职业教育形式:①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②以加拿大、美国为代表的CBE人才培养模式,即从岗位的需要出发,通过企业专家组成的课程开发委员会制订具体方案,培育人才。③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TAF人才培养模式,即一种政府、行业、学校相结合,职业教育与大学相衔接的综合性人才培养模式。
其中最具借鉴意义的应属德国“双元制”模式,它的借鉴价值主要有四个方面:①同实践紧密结合。首先,工学结合应深入实际,针对具体工作程序做出安排。其次,企业要提供设备精良的培训场所。再次,企业要配备高水平的培训师傅。培训师傅资格的取得必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培训师傅不仅要具有精湛的职业技能,还必须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劳动法等多方面的知识。②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签署一份培训合同是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唯一前提。③新型教育形式推行。除了“分散”培训模式(企业实践培训和学校理论教学交替结合),还有“集中”培训形式,即安排学生在某一段时间内培训。④教学、培训与考核相分离。职业学校的课程是按照联邦教学大纲设置的。企业里的职业培训是根据企业培训规章进行的。培训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是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的。考试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学校、工会和各行业的代表组成。
2.国内现状
虽然政府部门重视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建立与创新,但目前在我国职业院校的实践中,工学结合还未能全面而深入地推开。究其原因,其一,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较晚,对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大都处于摸索阶段,有的职业院校已付诸实践,有的仍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其二,相对学校而言,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一个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必须与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关注学生个体的职业发展需求。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偏重短期利益,谋求利益最大化,不能主动为社会培养技能性人才,甚至是与自己竞争的人才。企业参加工学结合不能像职工教育那样将费用列入成本,也不能减免教育附加税,从一个侧面抑制了他们参加工学结合的积极性。其三,对学校来讲,也有一个成本问题,工学结合要增加许多工作量,加大开支,并且要避免学生实习“放羊”,有效地利用企业设备、专家能手等教学资源,有待进一步研究。其四,在工学结合阶段,学生的培训、薪酬状况直接影响他们对工学结合及单位的态度,有些学生对培训或薪酬不满意而随意离开单位,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稳固性产生影响。其五,相对于社会就业中仅存在雇佣方和被雇佣方的单纯劳动关系而言,工学结合涉及学校、企业和学生三重关系,劳动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对工学结合中劳动关系法律保护的研究不足,也制约了工学结合的规范发展。
二、对工学结合模式的分析
1.国内工学结合模式的不足
国内目前职业院校有关工学结合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多从学校和学生的角度,以教育学的视野分析工学结合问题,往往忽视了单位一方的利益与理念取向;而单位普遍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采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看待工学结合。两者之间思维的差异,造成了工学结合中的矛盾冲突。
对于任何社会单位而言,每一个岗位都存在相应的人力资源成本,包括薪资成本和机会成本,后者其实是对员工从事非熟练岗位工作的培训成本和可能损失之和。因此,从单位生存角度出发,每个岗位能够安排熟练员工最具经济效益;但是从单位发展角度出发,需要大批的熟练员工,很显然这不可能全部通过人才市场招聘满足需求,因此招收文化层次较高、学习能力较强的实习生做为后备干部,就是最佳选择。
然而,学校和学生想当然地认为单位应该按照实习专业方向给予实习岗位进行培养,就违背了单位招收实习生的初衷。很显然,作为后备干部的培养模式,单位希望实习生能够熟悉内部全部运作,包括生产一线,加上成本原因,实习生必须从基层干起,这又与学校和学生想通过工学结合模式在短时间内获取专业实践经验的目标相冲突。
2.对工学结合的全新分析
工学结合,是在工作中发现知识的不足,然后学习,还是在学习后通过工作去实践?问题在于:由教师安排的知识学习不一定是有效的(不是有用性,是有效性,指在现阶段工作中马上有用的知识),而通过工作去发现不足,时间无法控制。因此工学结合首先应该做个定位:究竟是为工而学,还是为学而工。实际上,无论选择哪种,都会产生学校、学生和单位的矛盾。
我们没有办法去改变单位的价值观,那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我们只能给工学结合重新定位:工学结合的目标仍然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和学都只是手段,而并非目标。解决了这个问题,一切迎刃而解,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去迎合单位的知识需求,也无法去迎合未知单位的知识需求。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就算是从事同一行业的两个实力相当的公司,由于企业文化的差异,对于管理人员的要求是不同的。如果第一家公司更强调工作过程,则其选择的第一要素是计划能力;而如果第二家公司更强调目标,则其选择就会倾向于应变能力。问题在于,学校按照哪种能力趋向去培养学生?最佳答案当然是两种能力都培养。然而,现实情况是,不同行业不同实力的公司何止万家?
3.工学结合模式选择分析
目前很多单位都抱怨学校和社会脱节,培养的学生不符合单位需求,不能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但是,除非是为单位量身定做式的培养,否则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符合需求。因为即使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市场人士,到了一个新环境也无法苛求其马上胜任,必须有一个缓冲期,以适应新的单位环境、文化和员工关系,更何况是初出社会的学生。事实上,单位所抱怨的并非是学生本身,而是学生背后的教育模式不符合单位的需求。
可见,职业教育工学结合能否取得单位认可从而获得成功,关键不在于模式本身,而在于所选择的模式是否能够满足合作单位的需求。
三、工学结合模式的可能发展方向分析
1.订单式工学结合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处于高速发展期、需要大量人才储备的单位,学校和单位、学生和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学校按照企业的需求开设课程,并由学生在企业得到课程实践机会。
2.适应式工学结合模式
订单式工学结合不可能完全满足全部学生的实践需求,也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会选择这种模式。因此,需要有一种能够适应所有单位的工学结合模式。如果这种模式仍然采用派学生到合作企业做短期或长期实习的模式完成,那么前述矛盾依然存在。那么,由学校投资设立模拟单位,除个别关键岗位外全部由学生担任,就是最佳选择。该模式所设立的模拟单位并不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故而不存在机会成本问题,而模拟单位中岗位的设置,完全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这样学校可以实现对工学结合的完全控制。
参考文献:
[1]张晋.当代知识观视野中的职教改革价值取向[J].职教通讯,2006,(09)
[2]陈解放.合作教育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模式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欧阳志红.基于仿真环境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8,(7)
[4]陈绍敏.高职高专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07,(5)
(责编 黄 晓)
【关键词】 职业教育 工学结合 模式
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最早提出“产教结合、工学结合”。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制度。工学结合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工作态度为目的,通过企业独办、校企联办、行业独办、职业院校开办企业等多种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实现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培养现代化技能型人才的人力资源开发新模式。工学结合在运行机制上遵循教育规律和经济管理规律,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观。
一、国内外工学结合现状
1.国外现状
国外工学结合主要有三种职业教育形式:①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②以加拿大、美国为代表的CBE人才培养模式,即从岗位的需要出发,通过企业专家组成的课程开发委员会制订具体方案,培育人才。③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TAF人才培养模式,即一种政府、行业、学校相结合,职业教育与大学相衔接的综合性人才培养模式。
其中最具借鉴意义的应属德国“双元制”模式,它的借鉴价值主要有四个方面:①同实践紧密结合。首先,工学结合应深入实际,针对具体工作程序做出安排。其次,企业要提供设备精良的培训场所。再次,企业要配备高水平的培训师傅。培训师傅资格的取得必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培训师傅不仅要具有精湛的职业技能,还必须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劳动法等多方面的知识。②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签署一份培训合同是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唯一前提。③新型教育形式推行。除了“分散”培训模式(企业实践培训和学校理论教学交替结合),还有“集中”培训形式,即安排学生在某一段时间内培训。④教学、培训与考核相分离。职业学校的课程是按照联邦教学大纲设置的。企业里的职业培训是根据企业培训规章进行的。培训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是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的。考试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学校、工会和各行业的代表组成。
2.国内现状
虽然政府部门重视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建立与创新,但目前在我国职业院校的实践中,工学结合还未能全面而深入地推开。究其原因,其一,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较晚,对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大都处于摸索阶段,有的职业院校已付诸实践,有的仍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其二,相对学校而言,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一个全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必须与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关注学生个体的职业发展需求。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偏重短期利益,谋求利益最大化,不能主动为社会培养技能性人才,甚至是与自己竞争的人才。企业参加工学结合不能像职工教育那样将费用列入成本,也不能减免教育附加税,从一个侧面抑制了他们参加工学结合的积极性。其三,对学校来讲,也有一个成本问题,工学结合要增加许多工作量,加大开支,并且要避免学生实习“放羊”,有效地利用企业设备、专家能手等教学资源,有待进一步研究。其四,在工学结合阶段,学生的培训、薪酬状况直接影响他们对工学结合及单位的态度,有些学生对培训或薪酬不满意而随意离开单位,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稳固性产生影响。其五,相对于社会就业中仅存在雇佣方和被雇佣方的单纯劳动关系而言,工学结合涉及学校、企业和学生三重关系,劳动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对工学结合中劳动关系法律保护的研究不足,也制约了工学结合的规范发展。
二、对工学结合模式的分析
1.国内工学结合模式的不足
国内目前职业院校有关工学结合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多从学校和学生的角度,以教育学的视野分析工学结合问题,往往忽视了单位一方的利益与理念取向;而单位普遍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采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看待工学结合。两者之间思维的差异,造成了工学结合中的矛盾冲突。
对于任何社会单位而言,每一个岗位都存在相应的人力资源成本,包括薪资成本和机会成本,后者其实是对员工从事非熟练岗位工作的培训成本和可能损失之和。因此,从单位生存角度出发,每个岗位能够安排熟练员工最具经济效益;但是从单位发展角度出发,需要大批的熟练员工,很显然这不可能全部通过人才市场招聘满足需求,因此招收文化层次较高、学习能力较强的实习生做为后备干部,就是最佳选择。
然而,学校和学生想当然地认为单位应该按照实习专业方向给予实习岗位进行培养,就违背了单位招收实习生的初衷。很显然,作为后备干部的培养模式,单位希望实习生能够熟悉内部全部运作,包括生产一线,加上成本原因,实习生必须从基层干起,这又与学校和学生想通过工学结合模式在短时间内获取专业实践经验的目标相冲突。
2.对工学结合的全新分析
工学结合,是在工作中发现知识的不足,然后学习,还是在学习后通过工作去实践?问题在于:由教师安排的知识学习不一定是有效的(不是有用性,是有效性,指在现阶段工作中马上有用的知识),而通过工作去发现不足,时间无法控制。因此工学结合首先应该做个定位:究竟是为工而学,还是为学而工。实际上,无论选择哪种,都会产生学校、学生和单位的矛盾。
我们没有办法去改变单位的价值观,那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我们只能给工学结合重新定位:工学结合的目标仍然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工和学都只是手段,而并非目标。解决了这个问题,一切迎刃而解,我们实在没有必要去迎合单位的知识需求,也无法去迎合未知单位的知识需求。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就算是从事同一行业的两个实力相当的公司,由于企业文化的差异,对于管理人员的要求是不同的。如果第一家公司更强调工作过程,则其选择的第一要素是计划能力;而如果第二家公司更强调目标,则其选择就会倾向于应变能力。问题在于,学校按照哪种能力趋向去培养学生?最佳答案当然是两种能力都培养。然而,现实情况是,不同行业不同实力的公司何止万家?
3.工学结合模式选择分析
目前很多单位都抱怨学校和社会脱节,培养的学生不符合单位需求,不能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但是,除非是为单位量身定做式的培养,否则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符合需求。因为即使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市场人士,到了一个新环境也无法苛求其马上胜任,必须有一个缓冲期,以适应新的单位环境、文化和员工关系,更何况是初出社会的学生。事实上,单位所抱怨的并非是学生本身,而是学生背后的教育模式不符合单位的需求。
可见,职业教育工学结合能否取得单位认可从而获得成功,关键不在于模式本身,而在于所选择的模式是否能够满足合作单位的需求。
三、工学结合模式的可能发展方向分析
1.订单式工学结合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处于高速发展期、需要大量人才储备的单位,学校和单位、学生和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学校按照企业的需求开设课程,并由学生在企业得到课程实践机会。
2.适应式工学结合模式
订单式工学结合不可能完全满足全部学生的实践需求,也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会选择这种模式。因此,需要有一种能够适应所有单位的工学结合模式。如果这种模式仍然采用派学生到合作企业做短期或长期实习的模式完成,那么前述矛盾依然存在。那么,由学校投资设立模拟单位,除个别关键岗位外全部由学生担任,就是最佳选择。该模式所设立的模拟单位并不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故而不存在机会成本问题,而模拟单位中岗位的设置,完全可以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这样学校可以实现对工学结合的完全控制。
参考文献:
[1]张晋.当代知识观视野中的职教改革价值取向[J].职教通讯,2006,(09)
[2]陈解放.合作教育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模式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3]欧阳志红.基于仿真环境下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探讨[J].职业教育研究,2008,(7)
[4]陈绍敏.高职高专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07,(5)
(责编 黄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