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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在人民公社解体后,迄今没有任何载体代替人民公社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呼之欲出。这也是改变目前中央直接面向农户出台政策的局面,改变政府财政支农的宏观目标与农户经济行为的微观目标不兼容情况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可以有以下5种形式,包括:土地流转下的农民自主模式、县域下的政府组织+农户运行模式、循环产业园区模式、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杨凌高新示范园区模式,并对它们进行比较。我们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常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充分动员一切农村资源和非农资源,要求产业园区、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多种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出现。要特别强调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引导作用。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的缺陷不是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的根本障碍,要充分在世界范围内认识到土地私有制不是土地产权唯一的实现形式,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一样可以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