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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审计作为企业能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在“千家企业”和部分地方重点用能企业推广。苏州市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注重实效,效果显著。
一、把能源审计作为摸清能耗家底、找准节能方向的基础
2005年,苏州市单位GDP能耗明显低于全国1.22吨标准煤/万元的水平,在江苏省也属于能源效率水平较高的地级市。在苏州市这样的城市应如何推动节能工作,是当时苏州市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苏州市经贸委决定对苏州市的国家“千家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4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通过能源审计摸清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以及企业在能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节能工作的方向和发力点。
各市(区)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组织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并将能源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常熟等一些区县由市镇政府出面,采取集中签约模式,督促企业实施能源审计。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能源审计工作制度
由于苏州市外资和民营企业比重较高,苏州市在推进节能工作中特别注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能源审计工作开始前,苏州市结合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宣贯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能源审计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建立审计工作的组织、技术和经费保障,规定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质量要求等。从制度上规范能源审计,确保能源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序实施。
三、重视专家队伍质量
为了保证能源审计的质量,苏州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建立了专家筛选“门槛”制度,所有应聘的专家首先要通过专门考试,考试不通过一概不聘用;组建了以苏州市节能中心为主,河南南阳能源监测所、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动力学院、南京热工学院、中国化工协会等机构共计80余位专家组成的能源审计专家队伍,成立了10个审计小组,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并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四、建立能源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
苏州市节能中心作为专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了与企业签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和质量把关的职责,对审计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苏州市节能中心分别与审计专家小组和被审计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各自职责。市节能中心对审计效果也提出明确要求,除绿色照明、变频调速等通用节能技术的节能项目外,能源审计挖掘的节能量必须达到企业总能耗的5%以上,否则审计报告不予通过。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必须由被审计企业签字确认后才能提交苏州市节能中心进行初审。审计报告必须在市节能中心组织专家完成初审并复审合格后,才被认定为有效报告。苏州市采用过程控制和经济激励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保证了能源审计的质量。
为规范审计小组工作,市节能中心建立了奖优罚劣机制。一方面,对审计小组提出的符合要求的节能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和节能量,对审计人员给予数额不等的奖金;另一方面,苏州节能中心还不定期地进行项目质量抽查和满意度回访。对发现问题的审计小组,要求其积极整改;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被终止合作协议。
五、积极实施政府补贴和“以奖代补”政策
为了鼓励企业接受能源审计的概念,江苏省和苏州市分别对能源审计采取了政府补贴政策。江苏省对每个接受能源审计企业补贴2—3万元,苏州市各区县也提供了20—50%不等的政府补贴。由于企业仅承担了极少的审计费用,因此企业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的积极性普遍较高。
各级政府“以奖代补”的节能量奖励资金政策,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能源审计工作。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发现的节能潜力,通过申报国家和省级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可获得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的支持。企业尝到了能源审计的“甜头”,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积极性。常熟、昆山、太仓等地区今年已计划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扩大了能源审计的覆盖范围。
六、苏州市能源审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09年4月,苏州市已完成370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共建议节能技改项目1739个,预计总投资约83.6亿元,年可实现节能量404万吨标煤,年节约能源成本约64.3亿元。据测算,每个能源审计项目挖掘的节能量平均占企业总能耗的10—15%左右。甚至一些工艺技术水平领先的外资企业,也都挖掘出了近10%的节能潜力。
通过能源审计,苏州市建立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库,为各级政府及时了解节能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能源审计结果筛选出成本经济性最好的节能技改项目,确保了节能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政府投入发挥最大的引导作用。
通过能源审计,重点用能企业设立了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和能源管理岗位,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能源审计工作,辅以资格管理、费用分担、质量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措施,苏州市锻炼和壮大了能源审计力量,能源审计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大幅度提升。同时,苏州市在能源审计工作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供稿)
一、把能源审计作为摸清能耗家底、找准节能方向的基础
2005年,苏州市单位GDP能耗明显低于全国1.22吨标准煤/万元的水平,在江苏省也属于能源效率水平较高的地级市。在苏州市这样的城市应如何推动节能工作,是当时苏州市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苏州市经贸委决定对苏州市的国家“千家企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4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通过能源审计摸清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以及企业在能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节能工作的方向和发力点。
各市(区)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组织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并将能源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常熟等一些区县由市镇政府出面,采取集中签约模式,督促企业实施能源审计。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能源审计工作制度
由于苏州市外资和民营企业比重较高,苏州市在推进节能工作中特别注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能源审计工作开始前,苏州市结合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宣贯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能源审计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建立审计工作的组织、技术和经费保障,规定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质量要求等。从制度上规范能源审计,确保能源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序实施。
三、重视专家队伍质量
为了保证能源审计的质量,苏州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建立了专家筛选“门槛”制度,所有应聘的专家首先要通过专门考试,考试不通过一概不聘用;组建了以苏州市节能中心为主,河南南阳能源监测所、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动力学院、南京热工学院、中国化工协会等机构共计80余位专家组成的能源审计专家队伍,成立了10个审计小组,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并定期组织技术交流,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四、建立能源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
苏州市节能中心作为专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了与企业签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和质量把关的职责,对审计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苏州市节能中心分别与审计专家小组和被审计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各自职责。市节能中心对审计效果也提出明确要求,除绿色照明、变频调速等通用节能技术的节能项目外,能源审计挖掘的节能量必须达到企业总能耗的5%以上,否则审计报告不予通过。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必须由被审计企业签字确认后才能提交苏州市节能中心进行初审。审计报告必须在市节能中心组织专家完成初审并复审合格后,才被认定为有效报告。苏州市采用过程控制和经济激励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有效保证了能源审计的质量。
为规范审计小组工作,市节能中心建立了奖优罚劣机制。一方面,对审计小组提出的符合要求的节能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和节能量,对审计人员给予数额不等的奖金;另一方面,苏州节能中心还不定期地进行项目质量抽查和满意度回访。对发现问题的审计小组,要求其积极整改;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被终止合作协议。
五、积极实施政府补贴和“以奖代补”政策
为了鼓励企业接受能源审计的概念,江苏省和苏州市分别对能源审计采取了政府补贴政策。江苏省对每个接受能源审计企业补贴2—3万元,苏州市各区县也提供了20—50%不等的政府补贴。由于企业仅承担了极少的审计费用,因此企业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的积极性普遍较高。
各级政府“以奖代补”的节能量奖励资金政策,也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能源审计工作。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发现的节能潜力,通过申报国家和省级节能量奖励资金项目,可获得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的支持。企业尝到了能源审计的“甜头”,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积极性。常熟、昆山、太仓等地区今年已计划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扩大了能源审计的覆盖范围。
六、苏州市能源审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09年4月,苏州市已完成370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共建议节能技改项目1739个,预计总投资约83.6亿元,年可实现节能量404万吨标煤,年节约能源成本约64.3亿元。据测算,每个能源审计项目挖掘的节能量平均占企业总能耗的10—15%左右。甚至一些工艺技术水平领先的外资企业,也都挖掘出了近10%的节能潜力。
通过能源审计,苏州市建立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库,为各级政府及时了解节能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能源审计结果筛选出成本经济性最好的节能技改项目,确保了节能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政府投入发挥最大的引导作用。
通过能源审计,重点用能企业设立了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和能源管理岗位,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能源审计工作,辅以资格管理、费用分担、质量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措施,苏州市锻炼和壮大了能源审计力量,能源审计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大幅度提升。同时,苏州市在能源审计工作基础上,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节能工作管理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