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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宗教、音乐、文学混融共生于宗教仪式之中时,仪式所用科仪文本的具体形式与内容就形成"宗教音乐文学"之本体。土家族的"宗教音乐文学",以土家族民间宗教仪式、音声为文化场域,宗教科仪文本为本体,坚持"名从主人、名从区域、名从风俗"的原则,依据宗教属性、法师称谓、人声行为、文本形式、文学题材等对其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