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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片段
夏晓曦的丈夫其实对她很好,可是夏晓曦的父母却总是担心自己的女儿吃亏。越是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有一天,夏父接到了女婿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嘶喊着,夏晓曦出事了!而事情远比夏父想象的要糟糕得多。当夏父赶到医院的时候,手术室的红灯还在亮着,女婿捏着一张病危通知书,颓然地坐在门口。
“都怪我,都怪我!”女婿满脸泪痕。
“怎么都怪你了?”夏父警惕道,“你家暴了我们家晓曦?”
“不不不。”女婿赶紧解释道,“是我一直在打游戏,夏晓曦自己踩着一个板凳去吊柜拿被子,然后我听见轰隆一声,她就摔下来了,然后她就没有意识了。”
“摔跤?”夏父吼道,“摔跤能摔进手术室?”
“我也不知道,医生说是什么重度颅脑损伤。”
不一会儿,手术室的红灯灭了,医生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说:“抱歉,病人颅底骨折、多根脊椎骨折、脊髓损伤。我们已经尽力了。”
这时,护士把夏晓曦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她的脸上盖着冰冷的白布。
夏母顿时开始嚎啕大哭,她的女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夏父用颤抖的手,拿出手机,拨通了110。
“家属怀疑她是被人打死的,而在场人,也就是死者的丈夫说,她是摔跤摔死的。”法醫和几个实习生说道。
“摔跤能摔出这么多脊柱骨折?”一名实习生拿着一张CT片,边看边说,“那应该是什么姿势?”
按照一贯的解剖顺序,法医开始对死者的胸腹腔进行例行解剖检验。为了节省时间,同时由实习法医对尸体进行开颅。
在法医已经完成了胸腹腔的检验之后,实习法医刚好取下死者的脑组织。
“呀!你看!”实习法医说,“枕骨大孔周围骨折!她是被人打死的!”
法医瞪了实习生一眼,看了看在解剖室外的夏父,说:“你们这样胡说八道,会误导家属的。法医不能武断地下结论!枕骨大孔在颅骨深层,死者的头皮都没有任何损伤,她的枕骨大孔怎么可能是被人打出的骨折?”
“可是,确实有骨折啊。”实习法医委屈地说。
“死者的脑组织没有挫伤和出血,这一处骨折不能作为死因。”法医说,“死者并不是死于颅脑损伤。”
“那是?”实习法医看了看已经缝合好的胸腹腔。
法医摇摇头,说:“上学的时候,老师应该教过你们。虽然我们常规是打开颅腔、胸腔和腹盆腔,但是还有一种特殊的解剖,是打开脊髓腔。”
法医把尸体在解剖台上翻了个个儿,逐层打开了死者后背的软组织。然后,用开颅锯在脊柱棘突两侧锯开,顺利地打开了脊髓腔。
果然,死者的脊髓腔内有大量出血,说明死者的死因正是脊柱损伤导致脊髓腔内出血、压迫脊髓而死亡。
“你说,她这不是被打的?”实习法医说。
“谁能够把脊柱都打骨折,但在皮肤上不留痕迹的?隔山打牛吗?”法医说,“而且,死者脊柱的骨折,并不是横突或者棘突的骨折,而是椎体的压缩性骨折。骨折的方向,提示了力的作用方向。”
法医用手术刀切开死者尾椎的位置,那里有一团皮下出血。
“就是这儿了。”法医说,“死者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因为摔跤之前和地面有一定的落差,加上正好作用力最大化了,俗话说,就是正好寸劲了。力的方向和脊柱平行,沿着脊柱向上传导,导致了多根椎体骨折,脊髓腔内出血。力继续向上延伸,抵达顶端的颅骨枕骨大孔,在那里形成了骨折,这就是这个案子的损伤机制。那么请问,如果是殴打,怎么才能使出这么大的、平行于脊柱方向的作用力呢?她丈夫说得不错,这确实是一场摔跌的意外。”
死亡剖析
人类脊柱由33块椎骨(颈椎7块,胸椎12块,腰椎5块,骶骨、尾骨共9块)借韧带、关节及椎间盘连接而成。脊柱上端承托颅骨,下联髋骨,中附肋骨,并作为胸廓、腹腔和盆腔的后壁。脊柱具有支持躯干、保护内脏、保护脊髓和进行运动的功能。脊柱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条纵行的脊管,内有脊髓。
脊柱损伤可以因直接暴力,如交通事故、火器伤而导致 ;但更多地还是因为间接暴力导致,比如上文所说的摔跌,或者更严重的高坠时,头、肩、足、臀着地,或者身体猛烈屈曲等,都可能会导致脊柱损伤。
人的33块椎骨之间借韧带、关节及椎间盘连接而成,因此人的脊柱有一定的屈曲度,但是超过了屈曲度的极限,很容易导致脊椎脱位。如果作用力平行于脊柱,可能会导致椎体的压缩性骨折。如果非平行,则可能导致脊椎脱位,或者脊椎骨其他部位的骨折。
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中,老秦就说过一个案子,是法医通过死者脊椎的一处横突骨折,确定了作用力点和方向,从而识破了一起利用交通工具杀人的案件。
在之前的科普中,我们也经常提及“挥鞭样损伤”。这种常见于交通事故的损伤,就是一种比较危险、容易致死的脊柱损伤。交通事故中,车辆猛烈刹车、撞击,如果这时车座靠枕较矮,头颈部无后靠的依托,就会使身体猛然向前运动,头颈后仰、继而前倾,发生过度伸展和过度屈曲的运动,头颈就像是被挥动的鞭子一样,最终会导致脊髓受损。
因为脊髓是神经系统重要的一部分,所以能够致死的脊柱损伤,主要还是脊椎骨骨折、脱位后导致脊髓挫伤、裂伤、出血,轻则瘫痪,重则死亡。脊髓损伤是一种致残率高、后果严重的疾病,直接或间接暴力作用于脊柱和脊髓皆可造成脊髓损伤。
在脊椎骨没有骨折或者脱位的情况下,有时也有可能导致脊髓损伤。
在法医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的损伤,叫做脊髓震荡,又叫脊髓休克。这种损伤常见于脊柱的轻微损伤后,脊髓受外力作用引起功能紊乱。在受力点的平面以下,出现截瘫。不过,这种损伤会在24小时之内开始恢复,并在3~6周内完全恢复。这种会让人“虚惊一场”的损伤,总是给法医鉴定带来一些麻烦,老秦的微博里也有对类似案件进行评论的内容,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夏晓曦的丈夫其实对她很好,可是夏晓曦的父母却总是担心自己的女儿吃亏。越是担心什么,就越来什么。有一天,夏父接到了女婿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嘶喊着,夏晓曦出事了!而事情远比夏父想象的要糟糕得多。当夏父赶到医院的时候,手术室的红灯还在亮着,女婿捏着一张病危通知书,颓然地坐在门口。
“都怪我,都怪我!”女婿满脸泪痕。
“怎么都怪你了?”夏父警惕道,“你家暴了我们家晓曦?”
“不不不。”女婿赶紧解释道,“是我一直在打游戏,夏晓曦自己踩着一个板凳去吊柜拿被子,然后我听见轰隆一声,她就摔下来了,然后她就没有意识了。”
“摔跤?”夏父吼道,“摔跤能摔进手术室?”
“我也不知道,医生说是什么重度颅脑损伤。”
不一会儿,手术室的红灯灭了,医生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说:“抱歉,病人颅底骨折、多根脊椎骨折、脊髓损伤。我们已经尽力了。”
这时,护士把夏晓曦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她的脸上盖着冰冷的白布。
夏母顿时开始嚎啕大哭,她的女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夏父用颤抖的手,拿出手机,拨通了110。
“家属怀疑她是被人打死的,而在场人,也就是死者的丈夫说,她是摔跤摔死的。”法醫和几个实习生说道。
“摔跤能摔出这么多脊柱骨折?”一名实习生拿着一张CT片,边看边说,“那应该是什么姿势?”
按照一贯的解剖顺序,法医开始对死者的胸腹腔进行例行解剖检验。为了节省时间,同时由实习法医对尸体进行开颅。
在法医已经完成了胸腹腔的检验之后,实习法医刚好取下死者的脑组织。
“呀!你看!”实习法医说,“枕骨大孔周围骨折!她是被人打死的!”
法医瞪了实习生一眼,看了看在解剖室外的夏父,说:“你们这样胡说八道,会误导家属的。法医不能武断地下结论!枕骨大孔在颅骨深层,死者的头皮都没有任何损伤,她的枕骨大孔怎么可能是被人打出的骨折?”
“可是,确实有骨折啊。”实习法医委屈地说。
“死者的脑组织没有挫伤和出血,这一处骨折不能作为死因。”法医说,“死者并不是死于颅脑损伤。”
“那是?”实习法医看了看已经缝合好的胸腹腔。
法医摇摇头,说:“上学的时候,老师应该教过你们。虽然我们常规是打开颅腔、胸腔和腹盆腔,但是还有一种特殊的解剖,是打开脊髓腔。”
法医把尸体在解剖台上翻了个个儿,逐层打开了死者后背的软组织。然后,用开颅锯在脊柱棘突两侧锯开,顺利地打开了脊髓腔。
果然,死者的脊髓腔内有大量出血,说明死者的死因正是脊柱损伤导致脊髓腔内出血、压迫脊髓而死亡。
“你说,她这不是被打的?”实习法医说。
“谁能够把脊柱都打骨折,但在皮肤上不留痕迹的?隔山打牛吗?”法医说,“而且,死者脊柱的骨折,并不是横突或者棘突的骨折,而是椎体的压缩性骨折。骨折的方向,提示了力的作用方向。”
法医用手术刀切开死者尾椎的位置,那里有一团皮下出血。
“就是这儿了。”法医说,“死者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因为摔跤之前和地面有一定的落差,加上正好作用力最大化了,俗话说,就是正好寸劲了。力的方向和脊柱平行,沿着脊柱向上传导,导致了多根椎体骨折,脊髓腔内出血。力继续向上延伸,抵达顶端的颅骨枕骨大孔,在那里形成了骨折,这就是这个案子的损伤机制。那么请问,如果是殴打,怎么才能使出这么大的、平行于脊柱方向的作用力呢?她丈夫说得不错,这确实是一场摔跌的意外。”
死亡剖析
人类脊柱由33块椎骨(颈椎7块,胸椎12块,腰椎5块,骶骨、尾骨共9块)借韧带、关节及椎间盘连接而成。脊柱上端承托颅骨,下联髋骨,中附肋骨,并作为胸廓、腹腔和盆腔的后壁。脊柱具有支持躯干、保护内脏、保护脊髓和进行运动的功能。脊柱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条纵行的脊管,内有脊髓。
脊柱损伤可以因直接暴力,如交通事故、火器伤而导致 ;但更多地还是因为间接暴力导致,比如上文所说的摔跌,或者更严重的高坠时,头、肩、足、臀着地,或者身体猛烈屈曲等,都可能会导致脊柱损伤。
人的33块椎骨之间借韧带、关节及椎间盘连接而成,因此人的脊柱有一定的屈曲度,但是超过了屈曲度的极限,很容易导致脊椎脱位。如果作用力平行于脊柱,可能会导致椎体的压缩性骨折。如果非平行,则可能导致脊椎脱位,或者脊椎骨其他部位的骨折。
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中,老秦就说过一个案子,是法医通过死者脊椎的一处横突骨折,确定了作用力点和方向,从而识破了一起利用交通工具杀人的案件。
在之前的科普中,我们也经常提及“挥鞭样损伤”。这种常见于交通事故的损伤,就是一种比较危险、容易致死的脊柱损伤。交通事故中,车辆猛烈刹车、撞击,如果这时车座靠枕较矮,头颈部无后靠的依托,就会使身体猛然向前运动,头颈后仰、继而前倾,发生过度伸展和过度屈曲的运动,头颈就像是被挥动的鞭子一样,最终会导致脊髓受损。
因为脊髓是神经系统重要的一部分,所以能够致死的脊柱损伤,主要还是脊椎骨骨折、脱位后导致脊髓挫伤、裂伤、出血,轻则瘫痪,重则死亡。脊髓损伤是一种致残率高、后果严重的疾病,直接或间接暴力作用于脊柱和脊髓皆可造成脊髓损伤。
在脊椎骨没有骨折或者脱位的情况下,有时也有可能导致脊髓损伤。
在法医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的损伤,叫做脊髓震荡,又叫脊髓休克。这种损伤常见于脊柱的轻微损伤后,脊髓受外力作用引起功能紊乱。在受力点的平面以下,出现截瘫。不过,这种损伤会在24小时之内开始恢复,并在3~6周内完全恢复。这种会让人“虚惊一场”的损伤,总是给法医鉴定带来一些麻烦,老秦的微博里也有对类似案件进行评论的内容,大家可以去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