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及其政策意义”研讨会召开
【出 处】
:
中国行政管理
【发表日期】
:
2004年12期
其他文献
欧盟税法是欧盟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欧盟在税收一体化领域的成果。通过行使《欧洲联盟运行条约》赋予的管辖权,欧洲法院在监督和保障欧盟税收一体化的实现、确保对欧盟税法的统一解释、确立税法领域的法律原则,以及维护成员国的税收主权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欧盟税收实践的发展,欧洲法院也开始在成员国间税收协定争端的解决中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同时,欧洲法院只是欧盟治理结构中的“一驾马车”,欧盟税法的发展离不开欧洲法院与其他欧盟机构之间的相互配合。
2004年10月31日,“竞争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学术研讨会在人民大学逸夫会议中心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共同主办,80多名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知名学者、
欧盟和美国作为两大监管法域,是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的主要参与方。在跨大西洋金融监管协调中,欧盟的影响力为何在不同情况下存在差异?既有研究从知识视角发展到市场权力和制度视角,对欧盟的影响力差异做出了解释。尽管基于制度视角的一致性解释框架对市场权力理论构成了补充,但仍然存在因果机制不明确的问题。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提出,欧盟一致性通过影响市场权力的发挥和一体化目标,塑造了欧盟在监管协调中的影响力。通过对“外国银行机构规则”、国际处置机制和巴塞尔协议Ⅲ三个案例的分析,上述解释得到了实证支持。
2020年5月12日,由中国欧洲学会欧洲经济研究分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洲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创新工程项目组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欧洲经济研究室承办的“复工复产下的欧洲经济形势研讨会”于线上召开。来自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就此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随着英国即将退出欧盟,丹麦将是唯一选择留在单一货币区之外的国家。根据入盟条约,其他所有尚未采用欧元作为货币的成员国都有权利、也有义务选择加入欧元区。加入欧元区的条件是满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所有五项趋同标准,并确保本国立法与欧盟法律法规(acquis communautaire)——或者说欧盟法律秩序——相符。对欧元区候选国而言,最大的困难是要满足与所允许的最大限度预算赤字有关的财政标准。如果未能满足这些标准,欧盟委员会将启动过度赤字程序。当前,这一程序适用于法国、西班牙与英国。2015年,对波兰的
2004年10月30日至31日,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法国行政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国巴黎第一大学联合举办的“中法行政改革与法治”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香山饭店召开。来自中国、法国、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和香港、澳门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形成大体通过元问题的发现与早期认知以及理论核心问题的建构等环节实现。欧洲一体化理论的繁衍同样遵循了从元问题到理论核心问题的发展逻辑,其不同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流变的独特性,主要体现为该理论立足于多个相互交织的元问题与理论核心问题,由此促成了欧洲一体化理论的“过度繁殖”。就历时意义而言,欧洲一体化的理论繁衍主要根源于德国问题、共同体权能的扩张以及联盟制度的政治化等元问题,以此为基础建构的理论核心问题是和平秩序的建构、民族国家的命运、欧盟合法性危机以及联盟制度的效度等。从共时意义上理解,联盟与
中国于2013年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此后,该倡议成为一个迅速发展的互联互通平台,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解决中国部分边境省份以及出口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即将面临的发展挑战,另一方面是为了缩小中国与邻近地区在基础设施和发展方面的差距。中国的务实方式和拟提供的资金是“一带一路”倡议初期的主要决定因素。然而,近年来,由于对“一带一路”倡议在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产生的不对称影响的看法存在分歧,中国的合作伙伴的反响也各不相同(主要是积极的)。本文通过梳理德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反响,发现对该倡议存在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