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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1日,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刊登欧盟员会(EU) 2017/237号修订案,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Ⅲ中的头发和睫毛染色成分进行修订.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简称“SCCS”)在2015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睫毛染色产品中所使用的氧化染发物质和过氧化氢”的意见(SCCS/1553/15)指出,氧化染发物质甲苯-2,5-二胺、对氨基苯酚、2-甲基间苯二酚、四氢基嘧啶硫酸盐、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和2-氢基-3-羟基吡啶在染发产品和睫毛染色产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中的使用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