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描述2012年中国部分地区《国际卫生条例(2005)》(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IHR)(以下简称IHR)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现状,并分析其存在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建议,为中国卫生部门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分层抽样方法,选取中国7省、64地级市及140县(市、区),分析省、市、县(市、区)级卫生部门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要求的监测、应对、风险沟通、准备、实验室能力、感染控制以及物资和经费支持能力建设情况。结果: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指标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适用性;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缺乏制度建设;省、市、县(市、区)三个层级在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方面呈逐级递减趋势。结论:加强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的制度建设;重点支持县(市、区)级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加强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指标中薄弱环节的建设;加强IHR(2005)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对中国适用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