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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自然土地"不一定变成"经济土地",实现农民宅基地财产权的讨论就失去了现实意义。笔者在各地调研时发现,农民依据生产生活界定的宅基地性质,与正式的土地管理制度规定差异较大。如不少农民认为,宅基地是产出较差的耕地,农民一直以来的建房选择,是那些土壤贫瘠、地力不高的土地。农民对宅基地资产属性认知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