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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提供了动因。本文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动因出发,初步探讨了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方向,并就具体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对策方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金融创新 动因 方向 路径
1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动因
在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中,紧密结合“三农”,进行有效合理和科学的农村金融创新,是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现其经营目标和提升其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1.1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有关协议,金融市场正不断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中国抢占我国各类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普遍运用金融创新產品,注重市场细分化和服务的差异化,在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取得越来越主动的地位。虽然对扎根农村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来说,涉及的广度和深度暂时还不明显,但农村作为我国最具有潜力的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延伸到农村的机率也越来越大。农村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早作准备,从容应对。就国内的金融业而言,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已感受到“狼来了”的压力,积极重新组合金融要素,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而国内股份制银行的崛起,邮政储蓄的改制重组以及民营银行的“诞生”,也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形成了强大的冲击力,如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转变观念,墨守成规,躺在原有存、贷业务上高枕无忧,必然会在未来激烈的金融竞争中被淘汰。
1.2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满足客户需求的客观要求
客户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上帝”和“衣食父母”。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1.3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
当前以实施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经济改革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必然对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客观上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革新或改造,以适应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4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深化金融改革的客观要求
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进行的,目的就是要强化法人治理,明晰产权关系,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这就客观上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快经营理念、金融科技、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创新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达到改革试点的初衷。
1.5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产品服务品牌形象的客观要求
在金融竞争中,哪家金融机构的经营内容和产品结构具有个性化,就能在客户的心目中树立起各具特色的形象,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市场。如中行凭借丰富的外汇经营经验和完善的全球网络,成为外汇业务的首选;建行在重新进行企业CI体系建设后,让“要买房,找建行”深入人心;招商银行则以“一卡通”、“一网通”融人电子商务的浪潮中,等等。虽然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开办“一证通”等金融品种,但与其它商业银行相比,暴露出金融品种少,服务对象单一等弱点。所以,从提升社会形象、凸现品牌效应的角度来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就必须加快金融品牌创新步伐。
2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方向
2.1 强化制度和监管创新,打造良好制度环境和监管环境。
在制度创新中,要结合农村及“三农”特点,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改革的趋势,需要涉及农村金融方面的诸多政策制度进行创新。在财政方面,应加大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补贴力度,将涉农方面的财政资金尽可能通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进行运作;在担保及保险方面,应创建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在市场开发及市场竞争方面,应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政策调控和政策扶持的差异化,以区别于其他商业银行。
2.2 优化公司治理,完善管理架构,明确经营目标。在公司治理制度及管理架构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积极参照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制度安排,进一步深化和改革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在产权关系方面,应该严格按照“政企分开”及“谁出资,谁拥有”原则,严格执行一级法人管理。在股东结构调整方面,要适当集中股权,增加股东利益相关性和监督意识。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要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合理激励约束,从而规范其管理权限和合理提高管人员的收入水平。在管理架构方面,要分析同行业管理层次及架构优点,结合自身特点,采取适合自身的扁平化管理架构模式,减少管理层次,做好内部部门协调,提高管理应对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
2.3 在农村金融创新过程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同时重视和强化金融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新风险,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未来的银行竞争是金融创新和客户资源的竞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需要认真分析农村金融市场和紧密结合“三农”需要,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巩固和拓展“三农”客户资源,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使自身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4 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应尽快建立起统一的农村信用制度和评价体系,迫切需要将农村信用制度和体系建设提到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日程上。由农村金融的相关主管部门设立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有融资需求的农民及农户信用背景、资产状况、债务情况及行为模式,计算出农民及农户的个人信用分数,建立动态农民农户个体征信系统;对于各类农村企业,可以尝试依照现有的城市企业征信系统模式,初步建立起“三农”企业征信系统,加强对“三农”企业开设、变更、经营状况变动的管理工作,及时录入、更新相关数据。通过建立起个体及企业的农村信用体系,可以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5 紧密结合“三农”特点,提供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农村资金的缺乏原因众多,需要在机构准入、抵押品、信贷担保、微观金融政策等多方面做出探索和研究,使用政府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方式是增加农村资金的很好方式。金融机构还可以开发新的贷款抵押品,如农用车、农业机械等农民拥有的动产,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权利质押等作为抵押,以增加金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三农”及农业、农产品特点,对向农村金融市场提供的产品在内涵、功能、营销模式、风险特点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创新。
3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路径
农村市场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立足之本,“三农”市场潜力巨大,充分发挥“农”字特色,做足“农”字文章,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农村,扎扎实实地为富裕农民、发展农业、繁荣农村服务,需要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金融创新。
3.1 经营理念创新
目前,国家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新的改革试点方案陆续出台,可以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创新的宽松空间正在形成,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在经营环境和市场前景上创新整体经营理念,抢抓机遇,讲求成本,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把金融创新提升到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竞争力和生命力的重要地位。
3.1.1 坚持“三个取向”。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真正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成“农民的银行”,切实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水平;坚持市场化取向,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双赢”取向,在帮助县域经济实现腾飞、增加社会效益的同时,管控好信贷风险,实现农村商业银行自身效益,达到“社农双赢”。
3.1.2 实现“三个转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方向要从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大农业”转变,努力去发现、培育、开创新的支农平台;从支持传统农民向支持现代农民转变,合理引导农民现代化思想观念,摆脱传统劣习;从支持传统农村向支持新农村转变,不断更新观念,坚持与时俱进。
3.1.3 突出“三化建设”。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现代化,以“三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工作。
3.2 产权制度创新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后,其产权关系应严格按照“政企分开”和“谁出资、谁拥有”的原则,实行一级法人管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根据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对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通过深化改革,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真正成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的作用和重要的参与者的发展定位。
3.3 管理模式创新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业务管理中一切不合时宜的做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贷款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是改变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以“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多能少”为内容的“三能”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吸收懂经营会管理、通晓金融、计算机、法律法规的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劳动组合,节约经营成本。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工资界限,以业绩定报酬,以能力定岗位,进行合理的内部资源配置。调动信贷人员营销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目前两者严重不对称的状况。作为支农第一线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通过多种途径引进、充实信贷营销人员,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员工从围绕发展本地区特色经济人手,积极营销各类支农贷款;简化农户贷款手续,拓展农贷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民扩大再生产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资金需求。对贷款已经形成不良的,也要综合各种因素加以分析,实事求是地落實相关责任,使信贷人员能够轻装上阵,对农贷敢放、愿放,以便基层机构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使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4 金融工具和产品服务创新
积极开发适应客户个性化、特色化服务需求的业务品种。发挥点多面广线长、贴近农户、深人农村的优势,市场信息要反应迅速、全面、真实;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抢先占领农村地区优质领域和巩固长期的优势地位。
3.4.1 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一般农户架起致富的金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大户、产业化组织、个私经济组织,可通过农户贷款证、联保贷款、评优授信和开办“高端农户”贷款等方式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3.4.2 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和品种,加快疏通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加快结算速度,提高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实行更多的融资方式,如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对普通小企业贷款可以实行公开评级授信,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放款效率。同时,积极拓展中间业务,不断增加其业务比重。
3.4.3 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农民以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作抵质押经营权抵押。对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将其存货、收费权益等作为抵押担保物。在京郊全面推广箱式和伞式信用共同体的做法,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共同体。
参考文献:
[1]王曙光.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刘仁伍.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黎和贵.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及经验借鉴,国际金融研究2009年第1期.
[4]杨连波.现代农村经济呼唤金融产品创新,《农村经济》2007年第7期.
[5]廖正娟,张丹.浅析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7):2161-2162.
[6]陈明,安秀梅,李茜.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创新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2007,(6):24-29.
[7]王宇露,刘莉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改革的途径[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20):6311-6312.
作者简介:钱军(1970-),男,江苏扬州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教师,金融经济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国家注册管理咨询师,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会员,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资深项目经理,工商管理硕士(MBA),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企业风险管理、金融理财与投资、企业资本运营、企业管理咨询等。
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农产品营销与物流创新研究》;编号:08SJD630007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金融创新 动因 方向 路径
1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动因
在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中,紧密结合“三农”,进行有效合理和科学的农村金融创新,是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现其经营目标和提升其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1.1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有关协议,金融市场正不断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中国抢占我国各类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普遍运用金融创新產品,注重市场细分化和服务的差异化,在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取得越来越主动的地位。虽然对扎根农村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来说,涉及的广度和深度暂时还不明显,但农村作为我国最具有潜力的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延伸到农村的机率也越来越大。农村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早作准备,从容应对。就国内的金融业而言,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已感受到“狼来了”的压力,积极重新组合金融要素,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而国内股份制银行的崛起,邮政储蓄的改制重组以及民营银行的“诞生”,也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形成了强大的冲击力,如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转变观念,墨守成规,躺在原有存、贷业务上高枕无忧,必然会在未来激烈的金融竞争中被淘汰。
1.2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满足客户需求的客观要求
客户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上帝”和“衣食父母”。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1.3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
当前以实施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经济改革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必然对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客观上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革新或改造,以适应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4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深化金融改革的客观要求
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进行的,目的就是要强化法人治理,明晰产权关系,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这就客观上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快经营理念、金融科技、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创新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达到改革试点的初衷。
1.5 金融创新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产品服务品牌形象的客观要求
在金融竞争中,哪家金融机构的经营内容和产品结构具有个性化,就能在客户的心目中树立起各具特色的形象,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市场。如中行凭借丰富的外汇经营经验和完善的全球网络,成为外汇业务的首选;建行在重新进行企业CI体系建设后,让“要买房,找建行”深入人心;招商银行则以“一卡通”、“一网通”融人电子商务的浪潮中,等等。虽然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开办“一证通”等金融品种,但与其它商业银行相比,暴露出金融品种少,服务对象单一等弱点。所以,从提升社会形象、凸现品牌效应的角度来讲,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就必须加快金融品牌创新步伐。
2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方向
2.1 强化制度和监管创新,打造良好制度环境和监管环境。
在制度创新中,要结合农村及“三农”特点,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改革的趋势,需要涉及农村金融方面的诸多政策制度进行创新。在财政方面,应加大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补贴力度,将涉农方面的财政资金尽可能通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进行运作;在担保及保险方面,应创建政策性的担保公司,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在市场开发及市场竞争方面,应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政策调控和政策扶持的差异化,以区别于其他商业银行。
2.2 优化公司治理,完善管理架构,明确经营目标。在公司治理制度及管理架构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积极参照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制度安排,进一步深化和改革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在产权关系方面,应该严格按照“政企分开”及“谁出资,谁拥有”原则,严格执行一级法人管理。在股东结构调整方面,要适当集中股权,增加股东利益相关性和监督意识。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要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合理激励约束,从而规范其管理权限和合理提高管人员的收入水平。在管理架构方面,要分析同行业管理层次及架构优点,结合自身特点,采取适合自身的扁平化管理架构模式,减少管理层次,做好内部部门协调,提高管理应对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
2.3 在农村金融创新过程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同时重视和强化金融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新风险,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未来的银行竞争是金融创新和客户资源的竞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需要认真分析农村金融市场和紧密结合“三农”需要,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巩固和拓展“三农”客户资源,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使自身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4 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应尽快建立起统一的农村信用制度和评价体系,迫切需要将农村信用制度和体系建设提到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日程上。由农村金融的相关主管部门设立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有融资需求的农民及农户信用背景、资产状况、债务情况及行为模式,计算出农民及农户的个人信用分数,建立动态农民农户个体征信系统;对于各类农村企业,可以尝试依照现有的城市企业征信系统模式,初步建立起“三农”企业征信系统,加强对“三农”企业开设、变更、经营状况变动的管理工作,及时录入、更新相关数据。通过建立起个体及企业的农村信用体系,可以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5 紧密结合“三农”特点,提供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农村资金的缺乏原因众多,需要在机构准入、抵押品、信贷担保、微观金融政策等多方面做出探索和研究,使用政府担保贷款、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方式是增加农村资金的很好方式。金融机构还可以开发新的贷款抵押品,如农用车、农业机械等农民拥有的动产,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权利质押等作为抵押,以增加金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三农”及农业、农产品特点,对向农村金融市场提供的产品在内涵、功能、营销模式、风险特点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创新。
3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路径
农村市场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立足之本,“三农”市场潜力巨大,充分发挥“农”字特色,做足“农”字文章,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农村,扎扎实实地为富裕农民、发展农业、繁荣农村服务,需要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金融创新。
3.1 经营理念创新
目前,国家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新的改革试点方案陆续出台,可以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创新的宽松空间正在形成,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在经营环境和市场前景上创新整体经营理念,抢抓机遇,讲求成本,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把金融创新提升到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竞争力和生命力的重要地位。
3.1.1 坚持“三个取向”。按照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真正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成“农民的银行”,切实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水平;坚持市场化取向,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双赢”取向,在帮助县域经济实现腾飞、增加社会效益的同时,管控好信贷风险,实现农村商业银行自身效益,达到“社农双赢”。
3.1.2 实现“三个转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方向要从支持传统农业向支持“大农业”转变,努力去发现、培育、开创新的支农平台;从支持传统农民向支持现代农民转变,合理引导农民现代化思想观念,摆脱传统劣习;从支持传统农村向支持新农村转变,不断更新观念,坚持与时俱进。
3.1.3 突出“三化建设”。要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现代化,以“三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工作。
3.2 产权制度创新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后,其产权关系应严格按照“政企分开”和“谁出资、谁拥有”的原则,实行一级法人管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根据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按照合作制的原则,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对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通过深化改革,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真正成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的作用和重要的参与者的发展定位。
3.3 管理模式创新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业务管理中一切不合时宜的做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贷款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是改变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以“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多能少”为内容的“三能”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对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吸收懂经营会管理、通晓金融、计算机、法律法规的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劳动组合,节约经营成本。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工资界限,以业绩定报酬,以能力定岗位,进行合理的内部资源配置。调动信贷人员营销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目前两者严重不对称的状况。作为支农第一线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通过多种途径引进、充实信贷营销人员,提高综合素质,鼓励员工从围绕发展本地区特色经济人手,积极营销各类支农贷款;简化农户贷款手续,拓展农贷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民扩大再生产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资金需求。对贷款已经形成不良的,也要综合各种因素加以分析,实事求是地落實相关责任,使信贷人员能够轻装上阵,对农贷敢放、愿放,以便基层机构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使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4 金融工具和产品服务创新
积极开发适应客户个性化、特色化服务需求的业务品种。发挥点多面广线长、贴近农户、深人农村的优势,市场信息要反应迅速、全面、真实;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抢先占领农村地区优质领域和巩固长期的优势地位。
3.4.1 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一般农户架起致富的金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大户、产业化组织、个私经济组织,可通过农户贷款证、联保贷款、评优授信和开办“高端农户”贷款等方式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3.4.2 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和品种,加快疏通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加快结算速度,提高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实行更多的融资方式,如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对普通小企业贷款可以实行公开评级授信,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放款效率。同时,积极拓展中间业务,不断增加其业务比重。
3.4.3 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农民以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作抵质押经营权抵押。对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将其存货、收费权益等作为抵押担保物。在京郊全面推广箱式和伞式信用共同体的做法,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共同体。
参考文献:
[1]王曙光.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刘仁伍.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黎和贵.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及经验借鉴,国际金融研究2009年第1期.
[4]杨连波.现代农村经济呼唤金融产品创新,《农村经济》2007年第7期.
[5]廖正娟,张丹.浅析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7):2161-2162.
[6]陈明,安秀梅,李茜.新农村建设与农村金融创新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2007,(6):24-29.
[7]王宇露,刘莉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改革的途径[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20):6311-6312.
作者简介:钱军(1970-),男,江苏扬州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教师,金融经济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国家注册管理咨询师,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会员,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资深项目经理,工商管理硕士(MBA),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企业风险管理、金融理财与投资、企业资本运营、企业管理咨询等。
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农产品营销与物流创新研究》;编号:08SJD63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