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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负外部性这一概念,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存在不同的理解。从法学角度上看,负外部性主要是指行为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过分强调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出现的一种权利义务不均衡的现象。简而言之,负外部性是行为主体内部理性最大化而对外部环境(及其他社会主体甚至与整个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负外部性背后的真正主题是私益和公益的平衡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理论家们提供了很多研究思路,图依布纳的反思理性法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解决方案,并且已经被应用于具体的制度设计。目前,反思理性法的三种典型制度模型,主要是欧洲的环境管理结构认证治理模式、反思理性的合同治理模式和法团主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