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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2016]21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将取消1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不再将取消的1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后续措施按照国发[2016]11号文件有关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