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354号),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工作目标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