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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采兰花”获刑惹争议2016年8月29日.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卢氏县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上看到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2016年4月22日上午,卢氏县农民秦某看到徐家湾乡松木村八里坪组柿树沟林坡上长着类似兰花的“野草”,便在干完农活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卢氏县森林民警查获。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非法采伐的兰花是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后来,秦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