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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奢侈品消费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潮流.尽管人们对此颇多非议,但是奢侈品消费的势头恐怕很难被遏止住:面对奢侈消费的日益增多,中国的消费税不仅在征收环节上与国际脱轨,其征收范围电显得失当。1994年,中国开征消费税,但仅对烟、酒、化妆品等11种商品在委托加工、生产及进口等三个环市征收,而国外则是在流通环节上征收:于是,我们的税收出现了荒唐的一幕:对私人游艇尚不征税,却对老百姓口常使用的香皂、洗发水等征税,这种“该收的没有收,不该收的还在收”现象,有违税收的公平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