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中央财政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先后在河北、辽宁、浙江等11个省区进行试点,试点面积2亿亩.试点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用于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补助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们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认识,第一次实现了森林资源长期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的转变,为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