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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由工业主导型向服务业主导型产业发展模式转变已经基本形成。如何巩固这一态势,促进我国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极为重要的议题。
尽管目前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但从全国整体发展来看,工业占GDP比重已经达到峰值。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在GDP中的占比逐步提高,2006年达到42.2%的高峰。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外部冲击与内部要素结构转变的双重作用下,工业比重持续下降。根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26220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6.1%。2014年第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9.0%,比第二产业比重高出4.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超过第二产业。
服务业已成为吸纳劳动就业的主力军。早在2011年,我国服务业劳动就业占比就超过农业成为第一大就业部门。 2011年全国7.6亿就业人员中,有35.7%在第三产业,而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为34.8%。第三产业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中国的就业主渠道。2012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66万人,第一产业占33.6%;第二产业占30.3%;第三产业占36.1%。这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阶梯式下降,但城镇登记失业率并没有随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提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服务业的较快增长。
目前,服务业虽已成为我国最大的产业,但这种地位并不稳固,其相对滞后的格局仍然不容忽视。为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
服务业具有无形性、多样性和信息不对称的特点,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只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服务业信用管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服务业标准,才能降低服务产品和服务行为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服务业的发展更加依赖知识、创新等高级生产要素和健全的体制机制。我国许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体制机制,比如准入机制、定价机制还是有着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有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行业垄断和所有制垄断现象还比较严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很不够。要改变这些状况,就必须大胆地进行制度创新,制定公开透明的准入条件和标准,除对少数垄断行业及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点服务业,制定“否定”或“限制”行业目录外,其他的一概实施“非禁即入”的准入制度,切实打破垄断经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形成生产性服务业公正公平、多种所有制竞相发展的格局。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是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必要举措。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而言,尽可能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其紧迫而又重要的内容。
营造良好制度环境的着力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内容,理顺好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和定价机制尤为重要。运用价格机制支持和促进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尽快落实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方面平等的价格政策,为生产性服务业争取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城镇化与服务业历来是互为促进的。作为服务业生长的理想空间,城市承載着人口集聚和各种要素集聚及由此带来的巨大服务需求和规模效应。因此,通过积极有序推进城镇化,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最佳的空间形态和载体,是极为重要的路径选择。特别要依托城市快捷的交通、通讯通信和金融以及多种社会服务网络,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提高服务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辐射效应,并以此带动相邻地区制造业的发展,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和服务业的多赢格局。
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公共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政府对服务业不宜再在竞争性领域增加投入,而是要侧重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深化服务业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全面实施这一“税收新政”,以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的高度专业分工,从分工合作中寻求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双赢”。产业融合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特征,高新技术越来越多的运用于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或者许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本身就具备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型企业的特质。因此,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实施税收激励政策,允许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待遇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满足不同类型生产性服务业的融资需求。拓宽机构对现代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及担保的种类和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立“服务业特别基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型服务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破解融资瓶颈。
服务业交易的是无形的服务品、技术、知识和劳务等,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非常普遍。因此,其更依赖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秩序。我国服务业制度建设和创新相对滞后,具体表现在体制机制僵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特别是部分行业国有企业垄断程度较高,民间资本没有进入的通道,这既造成服务品供给不足、质量低下,也降低了居民的满意度与福利水平。这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重要挑战。要推进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服务业改革,其关键就是开放市场、打破国有企业对服务业的垄断、真正向民间资本开放这些行业,鼓励各市场主体公平透明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政府规制。
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是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服务业最主要的“投入”就是人力资本。培养、引进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资金投入和变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着手,支持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鼓励服务创新,包容创新失败。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人员持股、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建立创新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更多的高端人才向服务业领域聚集,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借力对外开放,通过全球竞争和技术溢出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创新,是提升我国服务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把服务业作为下一步对外开放的重点,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着力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对外开放。通过积极参与TPP和FTA等自由贸易协议,努力放宽服务贸易的准入和投资限制,实现服务要素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整合和优化服务资源,促进服务业效率提升。与此同时,加快服务业的对内开放,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首先应允许国内资本进入,形成平等的进入、竞争环境。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服务业正在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尽管目前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但从全国整体发展来看,工业占GDP比重已经达到峰值。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在GDP中的占比逐步提高,2006年达到42.2%的高峰。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外部冲击与内部要素结构转变的双重作用下,工业比重持续下降。根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26220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6.1%。2014年第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9.0%,比第二产业比重高出4.1个百分点,连续两年超过第二产业。
服务业已成为吸纳劳动就业的主力军。早在2011年,我国服务业劳动就业占比就超过农业成为第一大就业部门。 2011年全国7.6亿就业人员中,有35.7%在第三产业,而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为34.8%。第三产业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中国的就业主渠道。2012年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66万人,第一产业占33.6%;第二产业占30.3%;第三产业占36.1%。这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阶梯式下降,但城镇登记失业率并没有随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提升,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服务业的较快增长。
巩固我国服务业支柱产业地位的政策建议
目前,服务业虽已成为我国最大的产业,但这种地位并不稳固,其相对滞后的格局仍然不容忽视。为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
一、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服务业具有无形性、多样性和信息不对称的特点,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只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服务业信用管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服务业标准,才能降低服务产品和服务行为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现代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服务业的发展更加依赖知识、创新等高级生产要素和健全的体制机制。我国许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体制机制,比如准入机制、定价机制还是有着较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有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行业垄断和所有制垄断现象还比较严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得很不够。要改变这些状况,就必须大胆地进行制度创新,制定公开透明的准入条件和标准,除对少数垄断行业及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点服务业,制定“否定”或“限制”行业目录外,其他的一概实施“非禁即入”的准入制度,切实打破垄断经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形成生产性服务业公正公平、多种所有制竞相发展的格局。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是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必要举措。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而言,尽可能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其紧迫而又重要的内容。
营造良好制度环境的着力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内容,理顺好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和定价机制尤为重要。运用价格机制支持和促进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尽快落实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方面平等的价格政策,为生产性服务业争取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二、推进城镇化和服务业互动发展
城镇化与服务业历来是互为促进的。作为服务业生长的理想空间,城市承載着人口集聚和各种要素集聚及由此带来的巨大服务需求和规模效应。因此,通过积极有序推进城镇化,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最佳的空间形态和载体,是极为重要的路径选择。特别要依托城市快捷的交通、通讯通信和金融以及多种社会服务网络,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提高服务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辐射效应,并以此带动相邻地区制造业的发展,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和服务业的多赢格局。
三、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公共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政府对服务业不宜再在竞争性领域增加投入,而是要侧重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深化服务业增值税的“扩围”改革,全面实施这一“税收新政”,以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的高度专业分工,从分工合作中寻求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双赢”。产业融合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特征,高新技术越来越多的运用于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或者许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本身就具备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型企业的特质。因此,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实施税收激励政策,允许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待遇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四、构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满足不同类型生产性服务业的融资需求。拓宽机构对现代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及担保的种类和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立“服务业特别基金”,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型服务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破解融资瓶颈。
五、全面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
服务业交易的是无形的服务品、技术、知识和劳务等,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非常普遍。因此,其更依赖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秩序。我国服务业制度建设和创新相对滞后,具体表现在体制机制僵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特别是部分行业国有企业垄断程度较高,民间资本没有进入的通道,这既造成服务品供给不足、质量低下,也降低了居民的满意度与福利水平。这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重要挑战。要推进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服务业改革,其关键就是开放市场、打破国有企业对服务业的垄断、真正向民间资本开放这些行业,鼓励各市场主体公平透明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政府规制。
六、打造服务业人才高地
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是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服务业最主要的“投入”就是人力资本。培养、引进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资金投入和变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着手,支持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鼓励服务创新,包容创新失败。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人员持股、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建立创新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更多的高端人才向服务业领域聚集,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七、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
借力对外开放,通过全球竞争和技术溢出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创新,是提升我国服务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把服务业作为下一步对外开放的重点,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着力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对外开放。通过积极参与TPP和FTA等自由贸易协议,努力放宽服务贸易的准入和投资限制,实现服务要素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整合和优化服务资源,促进服务业效率提升。与此同时,加快服务业的对内开放,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首先应允许国内资本进入,形成平等的进入、竞争环境。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