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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矛盾;公有制地位
[中图分类号] F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16-0013-02
胡锦涛同志最近多次强调要用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指导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他一再强调,一定要注重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十分重要,也十分及时。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带有全局性,需要引起注意的主要有下述四个: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与增长质量和增长效果的矛盾。我国经济增长很快,但增长方式是粗放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实现的。这个问题二十年前我们就有认识,也不断下功夫抓,不能说没有成效,但收效不明显,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是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不适应的矛盾。一方面,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两极分化严重。
三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矛盾。生产力上去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没有上去。社会环境变差,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假冒伪劣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社会治安不好,不少人的道德品质下降。
四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我们党是真正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但少数人包括有些高官贪污腐败,权钱结合,中饱私囊,败坏了党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出现这些矛盾,与我国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关;也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有关。但恐怕不能仅从“过渡时期”或“生产力水平低”方面找原因,而应研究一下有没有更深层次的问题在起作用。
研究一下这方面的状况,就不能不想到所有制结构问题。
这些年来,我国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原有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及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所有制结构有根本的改变。体制活了,企业自主经营能力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来了,生产要素迅速增加,推动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成就是很大的。改变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总体要求。
但近年来公有制经济比重连年下降和私有经济增长远远超过公有制增长的趋势,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人们感到,虽然我国国有固定资产总量增长了,但它的主体地位在下降,公有制经济正在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有点岌岌可危。尽管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在不少地区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仍在采取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政策措施。
最近有的省提出实行“三个一批”:骨干企业民营化一批,多元化一批,带头骨干民营企业发展一批。绝口不提巩固壮大国有骨干企业一批。还提出,县域经济必须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由民营经济带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
有的省提出,发展要搞“三个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民营化,让民营经济占半壁江山;第二个亮点是市场化;还有一个亮点是集约化。“亮点”一亮,首先把大量国有企业低价卖给私人,连有十多亿固定资产、年盈利几亿元的全国500佳企业也低价拱手卖给了厂长几个人。
有的省提出,解放思想,打开绿灯,放开所有领域,给民营企业开道,腾位置。
前不久建立了国资委。国资委提出只抓100个中央企业。抓100个大企业是重要的,但全国有几十万个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分散在全国各地,只抓少数几个,怎样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呢?不见具体措施。
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千呼万唤始出来,出来后关键部分模棱两可。怎样在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不做明确规定。怎样监管,怎样保证国有资产优化增值,看不出头绪。倒是对“多元化”和股份制抓得很紧。但“多元化”怎么“化”法?“化”向何方?令人摸不着头脑。
对巨额地方国有资产的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地方国有经济的改制、调整和发展方向完全由地方政府决定。说卖就卖,说兼并就兼并,要给谁就给谁。“退”到什么程度,要不要保留国有企业,怎样支持私有经济发展,完全由少数人说了算。
舆论界不断抛出一种又一种的新理论,贬低公有制,批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力图使私有制取而代之。
有人说:“人类社会是沿着财产所有权越来越私有化的方向发展过来的。中国的大型国企将在25年之内变为私有企业。”“私有化是‘人间正道’。”
有人说:“公有企业无能”,“爱女出嫁趁靓时”。
有人说:“公有制或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不论是公有制或私有制,凡是能够发展生产力的,都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有人说:资本主义早已发生部分质变。“资本主义股份公司出现,私人资本变为社会资本”,就使“生产关系发生局部性质的变化”,就已“实现了公共所有制或社会所有制”了。
有人说:“民营资本已成为创造社会主义因素的渠道之一”。“民营经济的发展适应创造社会主义因素的需要。”“民营经济未必不能培育社会主义因素。”
有人提倡新公制,认为股份制,公众持股企业和基金办的企业都是公有制。
地方首长的指令,理论界的舆论,使人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莫衷一是。
这些都需要关注研究。
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的指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不能仅限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不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生产力就发展不起来,其他方面的科学发展就无从谈起。
我们需要站在马克思主义高度,从中国实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出发,认真回顾一下这些年来我国所走过的路,总结一下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经验教训。需要想一想,为什么有的政策方针一提出就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有些措施虽然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却付出很大的代价?
需进一步研究,现阶段和今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不能动摇。怎样坚持和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怎样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抓百十来个大企业能否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不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怎样进一步发展城乡集体经济?在全国和主要地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产业上如何布局,在量上有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比例?
我们要进一步从理论上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的基础,研究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内部的关系,生产关系内部的关系,以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发展是第一要务,但要协调科学发展,取得适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我们要重视研究社会舆论,重视普通老百姓的意见、反映和呼声。同时重视理论上的探讨、研究和百家争鸣。没有理论上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就没有创造性开拓性的发展。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对于各种理论要加以辨别,对于那些不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方向,违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错误言论要辨明是非。真理越辩越明。错误理论误人误国,科学理论才能武装人,教育人。
(本文作者:求是杂志社编审)
[中图分类号] F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16-0013-02
胡锦涛同志最近多次强调要用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指导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他一再强调,一定要注重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十分重要,也十分及时。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带有全局性,需要引起注意的主要有下述四个: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与增长质量和增长效果的矛盾。我国经济增长很快,但增长方式是粗放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实现的。这个问题二十年前我们就有认识,也不断下功夫抓,不能说没有成效,但收效不明显,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二是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不适应的矛盾。一方面,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两极分化严重。
三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矛盾。生产力上去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没有上去。社会环境变差,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假冒伪劣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社会治安不好,不少人的道德品质下降。
四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我们党是真正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但少数人包括有些高官贪污腐败,权钱结合,中饱私囊,败坏了党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出现这些矛盾,与我国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关;也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低有关。但恐怕不能仅从“过渡时期”或“生产力水平低”方面找原因,而应研究一下有没有更深层次的问题在起作用。
研究一下这方面的状况,就不能不想到所有制结构问题。
这些年来,我国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原有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及公有制一统天下的所有制结构有根本的改变。体制活了,企业自主经营能力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来了,生产要素迅速增加,推动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成就是很大的。改变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总体要求。
但近年来公有制经济比重连年下降和私有经济增长远远超过公有制增长的趋势,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人们感到,虽然我国国有固定资产总量增长了,但它的主体地位在下降,公有制经济正在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有点岌岌可危。尽管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是,在不少地区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仍在采取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政策措施。
最近有的省提出实行“三个一批”:骨干企业民营化一批,多元化一批,带头骨干民营企业发展一批。绝口不提巩固壮大国有骨干企业一批。还提出,县域经济必须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由民营经济带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
有的省提出,发展要搞“三个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民营化,让民营经济占半壁江山;第二个亮点是市场化;还有一个亮点是集约化。“亮点”一亮,首先把大量国有企业低价卖给私人,连有十多亿固定资产、年盈利几亿元的全国500佳企业也低价拱手卖给了厂长几个人。
有的省提出,解放思想,打开绿灯,放开所有领域,给民营企业开道,腾位置。
前不久建立了国资委。国资委提出只抓100个中央企业。抓100个大企业是重要的,但全国有几十万个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分散在全国各地,只抓少数几个,怎样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呢?不见具体措施。
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千呼万唤始出来,出来后关键部分模棱两可。怎样在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不做明确规定。怎样监管,怎样保证国有资产优化增值,看不出头绪。倒是对“多元化”和股份制抓得很紧。但“多元化”怎么“化”法?“化”向何方?令人摸不着头脑。
对巨额地方国有资产的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地方国有经济的改制、调整和发展方向完全由地方政府决定。说卖就卖,说兼并就兼并,要给谁就给谁。“退”到什么程度,要不要保留国有企业,怎样支持私有经济发展,完全由少数人说了算。
舆论界不断抛出一种又一种的新理论,贬低公有制,批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力图使私有制取而代之。
有人说:“人类社会是沿着财产所有权越来越私有化的方向发展过来的。中国的大型国企将在25年之内变为私有企业。”“私有化是‘人间正道’。”
有人说:“公有企业无能”,“爱女出嫁趁靓时”。
有人说:“公有制或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不论是公有制或私有制,凡是能够发展生产力的,都是社会主义所有制。
有人说:资本主义早已发生部分质变。“资本主义股份公司出现,私人资本变为社会资本”,就使“生产关系发生局部性质的变化”,就已“实现了公共所有制或社会所有制”了。
有人说:“民营资本已成为创造社会主义因素的渠道之一”。“民营经济的发展适应创造社会主义因素的需要。”“民营经济未必不能培育社会主义因素。”
有人提倡新公制,认为股份制,公众持股企业和基金办的企业都是公有制。
地方首长的指令,理论界的舆论,使人们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莫衷一是。
这些都需要关注研究。
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的指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不能仅限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不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生产力就发展不起来,其他方面的科学发展就无从谈起。
我们需要站在马克思主义高度,从中国实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出发,认真回顾一下这些年来我国所走过的路,总结一下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经验教训。需要想一想,为什么有的政策方针一提出就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有些措施虽然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却付出很大的代价?
需进一步研究,现阶段和今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不能动摇。怎样坚持和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怎样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抓百十来个大企业能否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不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怎样进一步发展城乡集体经济?在全国和主要地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产业上如何布局,在量上有没有一个客观存在的比例?
我们要进一步从理论上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的基础,研究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内部的关系,生产关系内部的关系,以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发展是第一要务,但要协调科学发展,取得适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我们要重视研究社会舆论,重视普通老百姓的意见、反映和呼声。同时重视理论上的探讨、研究和百家争鸣。没有理论上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就没有创造性开拓性的发展。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对于各种理论要加以辨别,对于那些不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方向,违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错误言论要辨明是非。真理越辩越明。错误理论误人误国,科学理论才能武装人,教育人。
(本文作者:求是杂志社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