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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及自治区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新源县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2014年7月起,开展邮电通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8月1日,全县有98户原营业税纳税人和55户新办试点纳税人共计153户纳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