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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对外开放的扩大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建立,占我国社会资产总额绝大部分的近3万亿元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将会越来越频繁。国有资产条块分割,一潭死水的僵局被彻底打破。国有资产为了保值、增值,保持充足的活力,将要进一步走向广阔的市场。需要评估的项目和资产趋于多样化和经常化,且在数量上亦趋于激增。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这种新局面,我们有必要来讨论资产评估立项确认权的同级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的问题。所谓同级原则,就是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十八条规定,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