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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量刑自由裁量权,既是法官的特有权力,也是法律实现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而其本身,又恰似一把双刃剑,游离于正义与非正义之间。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我们一方面应注意发挥法官的量刑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应对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