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旨在强调推进和实现铁路集体经济和谐发展、平稳过渡的重要意义。论文首先分析了当前铁路系统内部一些领导干部对铁路集体经济的模糊认识;其次分析了当前铁路集体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提出了实现铁路集体经济平稳过渡的4条建议措施。
关键词:铁路; 集体经济 ;平稳过渡
铁路集体企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安置铁路职工返城知青及待业子女,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稳定,由铁路运输企业主办和扶持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铁路集体经济是特殊历史阶段形成的过渡性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逐步萎缩直至消亡。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处于过渡阶段的铁路集体经济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正处于各类矛盾的集中爆发期,集体企业职工成为铁路信访稳定的高发人群,每年都发生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的不稳定,直接影响了铁路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如何确保铁路集体经济和谐发展,实现铁路集体经济平稳过渡,是当前铁路应该抓紧研究的紧迫问题。
一、关于铁路集体经济的几个认识误区
(一)集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关系不大
目前铁路系统有些年轻的领导干部不太了解铁路集体经济产生、发展的历史,误以为铁路集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关系不大。实际上铁路集体企业均是由当时的铁路分局资助兴办,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经济组织,虽然是两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但与铁路运输企业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业务关系、资产关系、经济关系和人员关系。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铁路集体经济已成为铁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企业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铁路的稳定和发展。
(二)铁路集体企业很快就会自然消亡
铁路系统内部有些同志认为,目前,铁路集体企业每年有大量的职工退休,正在快速萎缩,用不了几年就会自然消失,不值得花很大的精力去研究解决集体经济的有关问题。实际上目前铁路还有近3000家集体企业,约25万集体职工,其中,5家铁路局各有1万多名集体职工;全路约5000名集体职工的年龄在35岁以下。因此,虽然集体企业已经不招收新职工了,但到集体职工全部正常退休,还需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实现铁路集体企业的平稳过渡,任务十分繁重、艰巨。
(三)铁路运输企业目前自身也很困难,顾不上集体企业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铁路运输企业面临不少困难,2011年很多铁路局出现亏损,有些同志对集体企业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对集体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所削弱。实际上,集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难以分割,集体职工都认为自己是铁路职工,什么事都找铁路局解决。集体企业是铁路运输企业主办的,确保集体经济平稳、和谐发展,特别是保持职工队伍,是铁路运输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讲大局,与铁路集体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二、当前铁路集体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组织领导弱化
认识决定态度。由于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近几年,在铁路系统从上到下,对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视和扶持力度都有所下降。十多年前,从铁道部到各铁路局都有专门的集体经济管理机构和足够的管理人员,但现在,铁道部已经没有明确的集体经济管理机构了,而且已经10多年没有发过有关集体经济工作的文件了。全路18个铁路局的情况也差不多,目前只有10个铁路局仍然保留独立的集体经济管理处,有6个铁路局将原来的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并入多元经营管理机构,有2个铁路局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管理机构的撤并,人员的精简,直接削弱了对铁路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
(二)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近年来各铁路局对集体企业实行了“封死入口、敞开出口”的人员管理措施,集体企业人员得不到更新,集体职工日趋老化。目前,职工平均年龄男性约49岁,女性约46岁。46岁及以上的职工占到62%。同时,集体职工文化程度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6%,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严重缺乏,对集体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三)业务流失严重
由于集体企业长期以来依赖运输主业,缺乏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随着铁路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准入门槛提高,集体企业原有产品不断淘汰。由于支持政策难落实,传统路用产品的生产供应业务也得不到保证,造成集体企业业务不断流失,经营困难加剧,尤其是直属企业在分局撤销后,缺乏经营资源和有力的政策支持,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全路集体企业中,10万元以下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占70%。特别是车务系统的集体企业随着高铁开行、列车提速、停站减少,造成传统经营业务萎缩,效益持续下滑,部分企业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状况。
(四)收入差距拉大
由于集体企业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造成集体职工的收入水平远低于运输站段和非运输企业的全民职工。近两年,铁路全民职工每年都在加工资,而很多集体企业没有能力给职工加工资,因此集体和全民职工的收入差距呈现拉大趋势。个别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上海铁路局砀山站劳动服务公司45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最低400元,最高只有700元,低于徐州地区职工最低工资930元的标准,职工自己还要缴付社会保险费。
(五)稳定问题突出
近几年,随着物价不断上涨,铁路集体职工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收入太低,而且大部分铁路集体职工不能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和“三不让”帮扶政策。集体职工对收入待遇的期望值不断提高,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待遇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往往采取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等过激手段。据统计,铁路系统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有三分之二是集体职工。2011年,仅上海局集体企业就有10批222人到路局上访,1批27人到铁道部上访。铁路运输企业面临的稳定压力越来越大。
三、实现铁路集体经济平稳过渡的建议措施
(一)明确发展方向,推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由于多种原因,当前,铁路集体经济面临企业“小散弱”、 人员老化、业务萎缩、经营困难等诸多问题。为了实现集体经济的平稳过渡,必须通过因企制宜,分类推进集体经济的转型发展,改善集体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集体职工的收入待遇。其中,业务严重萎缩、富余人员较多的集体企业可向劳务型转变,通过向主办单位及局内其他单位输出劳务,提高集体职工的上岗率;具有一定发展空间和生产经营能力的集体企业可向合作型转变,通过与局内非运输企业及局外相关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增强产品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有较大发展空间和较强独立生产经营能力的集体企业,可向自主经营型转变,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增强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和市场开拓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对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
铁路集体经济虽然是过渡性产物,但到它的自然消失还需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实现铁路经济平稳过渡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建议铁道部要像国家重视“三农”问题那样,重视铁路“三集”问题(集体经济、集体企业、集体职工),加强对铁路集体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政策研究,明确铁路集体经济工作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责,充实力量,积极履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等行业管理职能,对集体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同时,加强政策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铁路实际,研究制订铁路系统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订集体企业资产界定、资产处置、债权务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及自愿解除劳务关系等有关政策。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有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集体企业重组、改革试点,实现铁路集体经济的平稳过渡。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集体改善经营状况
为改善集体企业经营状况,实现平稳、和谐发展,铁路运输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大业务项目、经营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铁路系统各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首先选购集体企业生产供应的各类路用产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印刷品。各单位大修、更改中的零小工程,以及运输业委外和外委生产加工任务,集体企业有能力承担的,要优先交给集体企业承担;各单位可开发利用的场地、房屋、设备及其他资产和资源,应优先满足集体企业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或出租经营的需要,并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利益关系。对集体企业使用的场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租赁费用,应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确有困难的集体企业,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应适当减免收费。各单位应付集体企业的工程款、材料款、修理费、劳务费等各类应付款项,应当优先结算,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高新技术集体企业、困难集体企业向铁路资金结算所申请资金调剂的,可给予优惠利率。
(四)积极推进改革重组,为集体经济平稳过渡创造条件
铁路集体经济完全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有关政策。为此建议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推进铁路集体经济改革。各铁路局可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在对集体企业资产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通过改制、合并、关闭等多种途径,分类推进集体企业的重组整合,为集体企业的平稳过渡创造条件。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能力较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集体企业,通过改制予以保留,并积极争取做大做强;对产品缺乏竞争力,经营业务萎缩,难以继续发展的集体企业,在职工减少到一定人数后,与经营业务相近的集体企业或非运输企业进行整合,或者直接依法清算关闭;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职工人数较少的集体企业,可利用动拆迁等机会,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清算关闭。
(作者单位:上海铁路局多元经营投资中心集体经济管理部)
关键词:铁路; 集体经济 ;平稳过渡
铁路集体企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安置铁路职工返城知青及待业子女,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稳定,由铁路运输企业主办和扶持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铁路集体经济是特殊历史阶段形成的过渡性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将逐步萎缩直至消亡。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处于过渡阶段的铁路集体经济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正处于各类矛盾的集中爆发期,集体企业职工成为铁路信访稳定的高发人群,每年都发生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的不稳定,直接影响了铁路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如何确保铁路集体经济和谐发展,实现铁路集体经济平稳过渡,是当前铁路应该抓紧研究的紧迫问题。
一、关于铁路集体经济的几个认识误区
(一)集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关系不大
目前铁路系统有些年轻的领导干部不太了解铁路集体经济产生、发展的历史,误以为铁路集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关系不大。实际上铁路集体企业均是由当时的铁路分局资助兴办,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经济组织,虽然是两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但与铁路运输企业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业务关系、资产关系、经济关系和人员关系。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铁路集体经济已成为铁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企业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铁路的稳定和发展。
(二)铁路集体企业很快就会自然消亡
铁路系统内部有些同志认为,目前,铁路集体企业每年有大量的职工退休,正在快速萎缩,用不了几年就会自然消失,不值得花很大的精力去研究解决集体经济的有关问题。实际上目前铁路还有近3000家集体企业,约25万集体职工,其中,5家铁路局各有1万多名集体职工;全路约5000名集体职工的年龄在35岁以下。因此,虽然集体企业已经不招收新职工了,但到集体职工全部正常退休,还需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实现铁路集体企业的平稳过渡,任务十分繁重、艰巨。
(三)铁路运输企业目前自身也很困难,顾不上集体企业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铁路运输企业面临不少困难,2011年很多铁路局出现亏损,有些同志对集体企业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对集体企业的扶持力度有所削弱。实际上,集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难以分割,集体职工都认为自己是铁路职工,什么事都找铁路局解决。集体企业是铁路运输企业主办的,确保集体经济平稳、和谐发展,特别是保持职工队伍,是铁路运输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讲大局,与铁路集体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二、当前铁路集体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组织领导弱化
认识决定态度。由于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近几年,在铁路系统从上到下,对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视和扶持力度都有所下降。十多年前,从铁道部到各铁路局都有专门的集体经济管理机构和足够的管理人员,但现在,铁道部已经没有明确的集体经济管理机构了,而且已经10多年没有发过有关集体经济工作的文件了。全路18个铁路局的情况也差不多,目前只有10个铁路局仍然保留独立的集体经济管理处,有6个铁路局将原来的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并入多元经营管理机构,有2个铁路局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管理机构的撤并,人员的精简,直接削弱了对铁路集体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
(二)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近年来各铁路局对集体企业实行了“封死入口、敞开出口”的人员管理措施,集体企业人员得不到更新,集体职工日趋老化。目前,职工平均年龄男性约49岁,女性约46岁。46岁及以上的职工占到62%。同时,集体职工文化程度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6%,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严重缺乏,对集体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三)业务流失严重
由于集体企业长期以来依赖运输主业,缺乏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随着铁路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准入门槛提高,集体企业原有产品不断淘汰。由于支持政策难落实,传统路用产品的生产供应业务也得不到保证,造成集体企业业务不断流失,经营困难加剧,尤其是直属企业在分局撤销后,缺乏经营资源和有力的政策支持,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全路集体企业中,10万元以下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占70%。特别是车务系统的集体企业随着高铁开行、列车提速、停站减少,造成传统经营业务萎缩,效益持续下滑,部分企业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状况。
(四)收入差距拉大
由于集体企业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造成集体职工的收入水平远低于运输站段和非运输企业的全民职工。近两年,铁路全民职工每年都在加工资,而很多集体企业没有能力给职工加工资,因此集体和全民职工的收入差距呈现拉大趋势。个别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上海铁路局砀山站劳动服务公司45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最低400元,最高只有700元,低于徐州地区职工最低工资930元的标准,职工自己还要缴付社会保险费。
(五)稳定问题突出
近几年,随着物价不断上涨,铁路集体职工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收入太低,而且大部分铁路集体职工不能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和“三不让”帮扶政策。集体职工对收入待遇的期望值不断提高,要求提高工资、改善待遇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往往采取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等过激手段。据统计,铁路系统发生的群体性上访有三分之二是集体职工。2011年,仅上海局集体企业就有10批222人到路局上访,1批27人到铁道部上访。铁路运输企业面临的稳定压力越来越大。
三、实现铁路集体经济平稳过渡的建议措施
(一)明确发展方向,推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由于多种原因,当前,铁路集体经济面临企业“小散弱”、 人员老化、业务萎缩、经营困难等诸多问题。为了实现集体经济的平稳过渡,必须通过因企制宜,分类推进集体经济的转型发展,改善集体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集体职工的收入待遇。其中,业务严重萎缩、富余人员较多的集体企业可向劳务型转变,通过向主办单位及局内其他单位输出劳务,提高集体职工的上岗率;具有一定发展空间和生产经营能力的集体企业可向合作型转变,通过与局内非运输企业及局外相关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增强产品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有较大发展空间和较强独立生产经营能力的集体企业,可向自主经营型转变,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增强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和市场开拓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对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
铁路集体经济虽然是过渡性产物,但到它的自然消失还需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实现铁路经济平稳过渡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建议铁道部要像国家重视“三农”问题那样,重视铁路“三集”问题(集体经济、集体企业、集体职工),加强对铁路集体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政策研究,明确铁路集体经济工作的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责,充实力量,积极履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等行业管理职能,对集体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同时,加强政策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铁路实际,研究制订铁路系统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订集体企业资产界定、资产处置、债权务债务处理、职工安置及自愿解除劳务关系等有关政策。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有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集体企业重组、改革试点,实现铁路集体经济的平稳过渡。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集体改善经营状况
为改善集体企业经营状况,实现平稳、和谐发展,铁路运输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大业务项目、经营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铁路系统各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首先选购集体企业生产供应的各类路用产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印刷品。各单位大修、更改中的零小工程,以及运输业委外和外委生产加工任务,集体企业有能力承担的,要优先交给集体企业承担;各单位可开发利用的场地、房屋、设备及其他资产和资源,应优先满足集体企业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或出租经营的需要,并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利益关系。对集体企业使用的场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租赁费用,应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确有困难的集体企业,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应适当减免收费。各单位应付集体企业的工程款、材料款、修理费、劳务费等各类应付款项,应当优先结算,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高新技术集体企业、困难集体企业向铁路资金结算所申请资金调剂的,可给予优惠利率。
(四)积极推进改革重组,为集体经济平稳过渡创造条件
铁路集体经济完全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有关政策。为此建议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推进铁路集体经济改革。各铁路局可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在对集体企业资产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通过改制、合并、关闭等多种途径,分类推进集体企业的重组整合,为集体企业的平稳过渡创造条件。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能力较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集体企业,通过改制予以保留,并积极争取做大做强;对产品缺乏竞争力,经营业务萎缩,难以继续发展的集体企业,在职工减少到一定人数后,与经营业务相近的集体企业或非运输企业进行整合,或者直接依法清算关闭;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职工人数较少的集体企业,可利用动拆迁等机会,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清算关闭。
(作者单位:上海铁路局多元经营投资中心集体经济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