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2-000-01
摘 要 政治参与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与农村的利益关联不断疏远,村民自治安排的政治参与已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利益表达需求;而其权利和义务与工作生活所在城市的关联则越来越密切,农民工在城市进行政治参与已成为一种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
关键词 农民工 城市 政治参与 必要性
一、农民工与农村的利益关联度降低,村民自治安排的政治参与已无法满足其利益表达需求
马克思主义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拉斯韦尔也指出:“各种政治运动的生命来自倾注在公众目的上的私人感情。”这种利益与人们越贴近,人们对它的追求就越迫切,由它所引起的参与动机就越强烈,反之也是如此(陶东明、陈明明,1998)。当前农民工的流动模式已经由“离土不离乡”逐渐让位于“离土又离乡”,“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倾向于长距离流动,而且越是长距离流动的越不愿意回家乡”(李强,2003)。农民工常年或一年中大半时间工作、生活在城市,与家乡农村的利益关联越来越弱,村民自治安排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无法满足其利益表达需求。由于利益关联度降低,农民工对家乡的关注和社会认同也在下降。同时,由于时空隔绝及流动的不确定性,家乡也很难将农村社区政治活动的相关信息传递给农民工。
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现有制度下农民工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然而,许多调查和研究都表明,当前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例较低。徐增阳、黄辉祥在武汉市的调查显示:753名被调查农民工中“只有145人参加过家乡的最后一次村委会选举,仅占调查对象总数19.3%”。孙伟、杨玖炼在鄂豫川三省的调查显示:回收的1099份问卷中“没有参加老家最近一次的村委会选举的占76.3%”。邓秀华等在长沙、广州两市的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的结果:1256名被调查农民工中“只有21.6%的农民工参加过老家最近一次的村委会选举”。
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例低,更遑论参与村级的其他公共事务。农民工农村社区政治参与缺失严重,究其原因在于,参选成本的私人性而参选收益的模糊。对于常年在外的农民工来说,农村社区的政治功能对其的辐射是非常有限的,而回乡参与选举则要承担较高的经济成本,这严重违背了其外出务工“挣钱”的主要目的。为了规避经济上的损失,农民工大都放弃了村委会选举,或者尽量避免亲自回乡而采取委托投票或函投的方式参选。虽然委托投票等为法律所认可,却不利于农民工真实意愿的表达,这也进一步削弱了农民工农村社区政治参与的效能和意义。
二、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与城市的关联越来越密切,在城市进行政治参与已成为一种必然
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民工潮”以来,短短20几年时间里,农民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社会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农民工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已占到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农民工目前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推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他们活跃在城市建筑、加工制造、环境卫生、饮食以及家政服务等广泛领域,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没有或极少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相反在就业、居住等方面遭到歧视和排斥,各项利益经常受到侵害,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切实保障。求职就业方面,虽然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就业限制、拖欠克扣工资及劳动权益保障缺失等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大多数属于“非正规就业”(李强,2002),他们从事着苦、脏、累、险的工作,劳动强度和工资待遇极不相称。农民工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也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李强教授1996年以来多次社会声望地位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全部100种职业的排位中,‘进城经商的农民工’排在第92位,‘进程打工的农民工’排在第94位”。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现有体制下城市政府对农民工主要是着眼于管制,而缺乏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对农民工的覆盖率极低,有的甚至被完全排斥在外。城市对农民工“经济接纳,社会拒入”,使其沦为了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与城市市民有着明显区别的“二等公民”。
农民工是“体制性的边缘人”和“流动的政治人”(徐增阳,2002),在城市话语权缺失严重,政治诉求得不到满足,进一步弱化了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随着农民工与城市的利益关联越来越密切,尤其当前农民工在城市中贡献多分享少各项权利频遭侵害,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生活已成为其表达、维护、实现自身利益的迫切需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之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2]格伦科.哈罗德拉斯维尔的政治著作.北京:自由出版社.1951:173(英文版).
[3]李强.户籍分层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17.
摘 要 政治参与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与农村的利益关联不断疏远,村民自治安排的政治参与已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利益表达需求;而其权利和义务与工作生活所在城市的关联则越来越密切,农民工在城市进行政治参与已成为一种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
关键词 农民工 城市 政治参与 必要性
一、农民工与农村的利益关联度降低,村民自治安排的政治参与已无法满足其利益表达需求
马克思主义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拉斯韦尔也指出:“各种政治运动的生命来自倾注在公众目的上的私人感情。”这种利益与人们越贴近,人们对它的追求就越迫切,由它所引起的参与动机就越强烈,反之也是如此(陶东明、陈明明,1998)。当前农民工的流动模式已经由“离土不离乡”逐渐让位于“离土又离乡”,“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倾向于长距离流动,而且越是长距离流动的越不愿意回家乡”(李强,2003)。农民工常年或一年中大半时间工作、生活在城市,与家乡农村的利益关联越来越弱,村民自治安排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无法满足其利益表达需求。由于利益关联度降低,农民工对家乡的关注和社会认同也在下降。同时,由于时空隔绝及流动的不确定性,家乡也很难将农村社区政治活动的相关信息传递给农民工。
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现有制度下农民工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然而,许多调查和研究都表明,当前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例较低。徐增阳、黄辉祥在武汉市的调查显示:753名被调查农民工中“只有145人参加过家乡的最后一次村委会选举,仅占调查对象总数19.3%”。孙伟、杨玖炼在鄂豫川三省的调查显示:回收的1099份问卷中“没有参加老家最近一次的村委会选举的占76.3%”。邓秀华等在长沙、广州两市的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的结果:1256名被调查农民工中“只有21.6%的农民工参加过老家最近一次的村委会选举”。
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例低,更遑论参与村级的其他公共事务。农民工农村社区政治参与缺失严重,究其原因在于,参选成本的私人性而参选收益的模糊。对于常年在外的农民工来说,农村社区的政治功能对其的辐射是非常有限的,而回乡参与选举则要承担较高的经济成本,这严重违背了其外出务工“挣钱”的主要目的。为了规避经济上的损失,农民工大都放弃了村委会选举,或者尽量避免亲自回乡而采取委托投票或函投的方式参选。虽然委托投票等为法律所认可,却不利于农民工真实意愿的表达,这也进一步削弱了农民工农村社区政治参与的效能和意义。
二、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与城市的关联越来越密切,在城市进行政治参与已成为一种必然
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民工潮”以来,短短20几年时间里,农民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社会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农民工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已占到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农民工目前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推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他们活跃在城市建筑、加工制造、环境卫生、饮食以及家政服务等广泛领域,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农民工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没有或极少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相反在就业、居住等方面遭到歧视和排斥,各项利益经常受到侵害,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切实保障。求职就业方面,虽然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就业限制、拖欠克扣工资及劳动权益保障缺失等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大多数属于“非正规就业”(李强,2002),他们从事着苦、脏、累、险的工作,劳动强度和工资待遇极不相称。农民工职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也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李强教授1996年以来多次社会声望地位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全部100种职业的排位中,‘进城经商的农民工’排在第92位,‘进程打工的农民工’排在第94位”。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现有体制下城市政府对农民工主要是着眼于管制,而缺乏为他们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如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对农民工的覆盖率极低,有的甚至被完全排斥在外。城市对农民工“经济接纳,社会拒入”,使其沦为了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与城市市民有着明显区别的“二等公民”。
农民工是“体制性的边缘人”和“流动的政治人”(徐增阳,2002),在城市话语权缺失严重,政治诉求得不到满足,进一步弱化了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随着农民工与城市的利益关联越来越密切,尤其当前农民工在城市中贡献多分享少各项权利频遭侵害,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生活已成为其表达、维护、实现自身利益的迫切需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之一。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2]格伦科.哈罗德拉斯维尔的政治著作.北京:自由出版社.1951:173(英文版).
[3]李强.户籍分层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