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及理论改进,可以认为我国刑法学界长期通行的犯罪构成体系在逻辑性和实用性两方面均无大碍,它基本能够胜任我国现阶段刑事司法"依法断案"的要求;但同时,社会的进步与知识的更新亦显露出它在诸多方面存有不足,因此,有必要根据司法的实际需要并借鉴域外刑法学的相关知识,对我国通说性的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进行一些局部的调适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