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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植物词作为百科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语文词典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释义方式。文章通过《汉语大词典》中“蓬”“荓”“桔梗”等词,说明语文词典植物词释义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包括: 尊重植物客观属性,注意释文的科学性与准确性;重视例句含义,而不应囿于例句释义;既要兼顾科学说明,又不能忽视注疏材料。
关键词 语文词典 植物词 释义 《汉语大词典》
大型历时性语文辞书的编纂与文献关联密切,无论是释文还是书证均以存世的文献为依据,因而文献的解读和选择对辞书编纂具有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文献可以使得词条释义更为明晰且更具说服力,而文献解读的偏差则可能導致词条释义的片面甚至失误。本文在考察《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若干植物类词条的基础上,认为大型历时性语文辞书植物词的释义应根据植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借助现代植物学的研究,以使辞书在植物释义方面更为科学和准确。同时,应借助现代数字资源和大型语料库,扩大文献的检索范围,补充和修正部分植物词的释义和书证,而对作为书证的文献亦需进行认真解读、反复考证和综合比较。
一、 尊重植物客观属性,注意释文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释义是辞书编纂工作的核心。辞书释义既是编纂者对词语意义的解读,也是读者理解词义的主要渠道。说解的准确和用语的规范直接影响辞书释义的质量。植物类名物词的释义除了需要对文献正确解读外,还需要尊重植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借助现代植物学的研究,使释义更为科学,同时还要注意释文的准确性,避免出现语义指向不明,导致解读的歧义。比如《汉大》“蓬”“棘心”和“黄蒿”的释义,下面我们将分别论述。
蓬 草名。叶形似柳叶,边缘有锯齿,花外围白色,中心黄色。秋枯根拔,遇风飞旋,故又名“飞蓬”。《诗·召南·驺虞》:“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三国魏曹操《却东西门行》:“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唐杜甫《遣兴》诗之二:“蓬生非无根,漂荡随高风。”清孙枝蔚《少年行》:“岂知树上花,委地不如蓬与麻。”
《汉大》以“秋枯根拔,遇风飞旋”解释“飞蓬”的得名理据,“根拔”意味着飞蓬之根已经离开泥土,随风飞旋。然而,从植物属性看,秋冬植物茎干虽枯黄,然根扎泥土,遇风应当茎干易折而非直接将根拔出。与飞蓬有关的文献材料亦能证明飞蓬当是根折而非根拔,如曹植《杂诗》有文云:“转蓬离本根,飘摇随长风。”转蓬即飞蓬,此诗曹植借转蓬比喻自己漂泊不定的命运,倘若转蓬是根拔,那么其茎叶必然和根相连一同随风飘散而去,又怎能有“转蓬离本根”一说。
因此,无论是从飞蓬本身的植物属性,还是从飞蓬代表的文学意象看,以“根折”解释飞蓬更为合理。清代考据大师程瑶田曾在其《通艺录·释草小记·释蓬》中对飞蓬是“根折”还是“根拔”的问题做过详细讨论,其文云:“余案: 蓬之干,草本也,枯黄后其质松脆,近本处易折,折则浮置于地,受风旋转不定,故法之为车轮焉。大风举之,乃戾于天,故言飞蓬也。蓬飞时,叶已黄而陨矣,存者但有枯枝,发乱如飞蓬,如其枝之乱也。《说苑》言拔,《埤雅》言叶言拔,皆考之不审矣。曹植诗云:‘吁嗟此转蓬,居世何独然。’又云:‘愿为中林草,秋随野火燔。麋灭岂不痛,愿于根荄连。’可见蓬转而飞,不得与根荄连,是折而非拔也。司马彪诗云:‘秋蓬独何辜,飘飖随风转。长飙一飞薄,吹我之四远。搔首望故株,邈然无由返。’若蓬之飞由遇风而拔,则故株随枝而逝,安得云‘搔首望故株’耶?”程瑶田对飞蓬是“根折”还是“根拔”的分辨不仅符合蓬本身的植物属性,而且也合理地解释了古诗中蓬的文学意象。可见,《汉大》在释文中以“根拔”解释“蓬”是有欠妥当的,应当将释文中的“根拔”改为“根折”。
棘心 棘木之心。《诗·邶风·凯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朱熹集传:“棘,小木,丛生,多刺,难长,而心又其稚弱,而未成者也……以凯风比母,棘心比子之幼时。”后以喻人子的稚弱或思亲之心。晋陆云《岁暮赋》:“变棘心之柔风兮,滋丰草之湛露。”唐刘禹锡《送僧元皓南游序》:“小失怙恃,推棘心以求上乘。”宋苏轼《端午帖子词·皇太后阁》诗之四:“应将嬴女乘鸾扇,更助南风长棘心。”丁上左《和龙丁华书伉俪唱和词原韵》:“凯风何故棘心吹,不语停针添线迟。”
按,《汉大》“棘心”之释文“棘木之心”存有歧义,既可以理解为“棘木木皮外裹而赤心在内”之“心”,又可以理解为棘木之尖刺。之所以出现歧义,与“心”的解读密切相关。清代经学大师阮元曾撰《释心》一文,对“心”的词义有过详细考究,其中便提及枣、棘之心:“枣、棘之属,初生未有不先见尖刺者,尖刺即心也。《说文》‘朿’字即今‘刺’字,解曰‘木芒也’。故重朿为枣,并棘为棘,皆归朿部,皆有尖心之木也。《易·坎卦·上六》:‘置于丛棘。’《困卦·六三》:‘据于蒺藜。’惟坎为心,而于木多心,故为丛棘、蒺藜之象。丛棘、蒺藜,但皆言其鑯锐而已。《诗·凯风》‘吹彼棘心’‘棘心夭夭’皆言枣、棘初生有尖刺,故名曰心,非谓其木皮外裹赤心在内也。心果在内,风安得吹之?”《释心》一文,阮元据“心”之尖刺义推断“棘心”当为棘木初生之有尖刺者,并据《诗·凯风》“吹彼棘心”和“棘心夭夭”的文献记载证明“棘心”非指“其木皮外裹赤心在内”之“心”。阮元对“棘心”的说解较为可信,将《汉大》“棘心”释文改为“棘木初生之有尖刺者”更为妥当,书证处亦可引阮元对“棘心”的注释作为例证。
黄蒿 枯黄了的蒿草。亦泛指枯草。《汉书·五行志中之上》:“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叶,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汉蔡琰《胡笳十八拍》之十七:“塞上黄蒿兮枝枯叶干,沙场白骨兮刀痕箭瘢。”唐杜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之五:“黄蒿故城云不开,白狐跳梁黄狐立。”韩起祥《翻身记》:“黄蒿捆子把门堵,风扫院子月点灯。”
按,黄蒿,菊科植物,高达三尺多,茎直立,全体各部具有特殊的气味,尤其叶气味最浓。《便民图纂》卷十六(明嘉靖二十三年刻蓝印本)“收毡物不蛀”条曰:“用芫花末掺之,或用晒干黄蒿布撒收卷则不蛀。”《尔雅·释草》“蒿菣”条下清郝懿行疏:“按,黄蒿气臭因名臭蒿,青蒿极香故名香蒿。黄蒿不堪食,人家采以罨酱及黄酒曲,青蒿香美中啖也。”《甘肃民俗大系丛书·永登民俗》(火泽东,苏裕民2015)65载有“二月二炒一炒,三月三挑一挑”的俗语,所谓“三月三挑一挑”即三月三的时候挑采黄蒿扎成把,将其挂在屋檐下使得风干。如遇风寒感冒,取下黄蒿水煮口服可驱汗治风寒。 《汉大》“黄蒿”条未依据黄蒿的植物属性释义,而是望文生义,将其释义为“枯黄了的蒿草。亦泛指枯草”,确有不妥。倘若“黄蒿”真为枯黄了的蒿草或枯草,那么《东津岸同沈太史何大行晚眺》“青草黄蒿满野田,溪行尽日断人烟”中“青草”与“黄蒿”同时并存现象以及上文所述的与“黄蒿”有关的民间习俗等则无法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汉大》“黄蒿”条的释文宜订补为:“菊科植物,高达三尺多,茎直立,全体各部具有特殊的气味,尤其叶气味最浓。”
二、 重视例句含义,而应不囿于例句释义
书证对语文辞书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对语词释义的解读,而且是语词释义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书证对被释词的解说有误,则会导致释义的偏差;如果对书证的搜集不够全面,则又会导致释义的宽窄失当。因此辞书编纂者在征引文献中使用或解说被释词的例句时,要对例证进行再考证,同时还应利用大型数据库资源扩大例证的检索范围,搜捡补充相关词条的书证,弥补词典原释义的偏差,增补原释义的疏漏,而不能囿于例句释义。比如《汉大》“荓”和“瘿木”两条的释义和书证。
荓1 草名。又名荔草,俗名铁扫帚。叶可造纸,根可制刷。亦用以为止血、利尿药。《管子·地员》:“蒌下于荓,荓下于萧。”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四·蠡实》:“荓音瓶,马帚也。此即荔草,谓其可为马刷,故名。今河南北人呼为铁扫帚。”
按,《汉大》引李时珍《本草纲目·草部》“蠡实”条作为“荓”的书证,并以此释义,实有不妥。李时珍《本草纲目》“蠡实”条实将“荓”混入“蠡实”,造成“荓”与“蠡实”释名杂糅,应当将“荓”与“蠡实”区分为两种植物。
李时珍《本草纲目·草部》“蠡实”条释名曰:“荔实,马蔺子,马楝子,马薤,马帚,铁扫帚,剧草,旱蒲,豕首,三坚。(时珍曰)《尔雅》云:‘荓(音瓶),马帚也。’此即荔草,谓其可为马刷,故名。今河南北人呼为铁扫帚,是矣”,集解曰:“(时珍曰)蠡草生荒野中,就地丛生,一本二三十茎,苗高三四尺,叶中抽茎,开花结实”,正误曰:“(宗奭曰)蠡实,陶隐居言方药不用,俗无识者。本草诸家所注不相应。若果是马蔺,则日华子《本草》不当更言可为蔬菜。盖马蔺叶出土已硬,又无味,马牛皆不食,岂堪人食。今不敢以蠡实为马蔺,更俟博识。(时珍曰)《别录》: 蠡实亦名荔实,则蠡乃荔字之讹也。张揖《广雅》云: 荔又名马蔺,其说已明。又按周定王《救荒本草》言其嫩苗味苦,炸熟换水浸去苦味,油盐调食,则马蔺亦可作菜矣。寇氏但据陶说疑之,欠考矣。陶氏不识之药多矣。今正其误。”李时珍将马帚与荔草等同为一物,认为马帚可以制马刷故名马帚、铁扫帚。其实,荔草、蠡实是一物,荓、铁扫帚是一物,而蠡实(荔草)和荓(铁扫帚)是两种不同的植物,不仅外部形貌不同,而且生长特点有异。
李时珍在“蠡实”集解和正误下的注文与(明)朱橚《救荒本草》“铁扫帚”条下的文字类同,《救荒本草》“铁扫帚”條曰:“生荒野中。就地丛生。一本二三十茎,苗高三四尺,叶似苜蓿叶而细长,又似细叶胡枝子叶,亦短小,开小白花。其叶味苦。采嫩苗叶煠熟,换水浸去苦味,油盐调食。”无论从外部形貌还是从能否食用的特性看,李时珍在“蠡实”条集解和正误中的注文均是指《救荒本草》中的“铁扫帚”而非“蠡实”。
蠡实,又名荔草、马兰、马兰子、马薤等,宋苏颂《本草图经》载:“叶似薤而长厚,三月开紫碧花,五月结实作角子,如麻木而赤色有棱,根细长,通黄色,人取以为刷。三月采花,五月采实,并阴干用。”从《本草图经》和《救荒本草》对蠡实与铁扫帚的外部形貌和生长特性的描写看,蠡实叶“似薤而长厚”,铁扫帚叶“似苜蓿叶而细长,又似细叶胡枝子叶,亦短小”,蠡实开花紫碧色,铁扫帚开小白花,蠡实三月开花五月结实,铁扫帚“七月荓秀”。无论从植物的外部形貌,还是从开花和结实的时间看,蠡实与铁扫帚均有异,二者的区别亦体现在《本草图经》和《救荒本草》的绘图中:
按照现代植物学的划分,蠡实是鸢尾科鸢尾属植株马兰,《辞海·单子叶植物》载其学名为Iris lactea var. chinensis(I.pallasii var. chinensis)。本文所述铁扫帚是豆科胡枝子属截叶铁扫帚,《中国药用植物》第1册(叶华谷,曾飞燕,叶育石2013)240-241载其学名为Lespedeza cuneata(Dum. -Cours.) G. Don,“小灌木,高30—100 cm,花期6—9月,果期10月”。蠡实和铁扫帚属于不同科,是两种不同的植物。因此,《汉大》在解释“荓”为草名时,不应引李时珍《本草纲目》作为书证,更不应以此为释义的依据,将荔草和铁扫帚混同一物。
瘿木 指楠树树根。可制器具。唐张籍《和左司元郎中秋居》之六:“醉依斑藤杖,闲眠瘿木床。”《说文·疒部》“瘿”清段玉裁注:“凡楠树树根赘肬甚大,析之,中有山川花木之文,可为器械。《吴都赋》所谓楠瘤之木。三国张昭作《楠瘤枕赋》。今人谓之瘿木是也。”
按,“瘿”是生长在颈部的囊状瘤子,《说文》:“瘿,颈瘤也。从疒,婴声。” “瘿木”指长有结疤的树木,是据树木的外部形貌特征而命名。瘿木不单指某一种木材,也不专指某一种树。根据木材的差异,瘿木有不同的种类,其中楠木瘿在瘿木中较为常见,因此在瘿木中的凸显度最高。楠木瘿,又作楠瘤、楠榴、柟木瘿、柟瘤等,段玉裁《经韵楼集·与陈仲鱼书》320:“柟瘤之木,犹今人云‘瘿木’也。瘿木多柟树所生,故曰‘柟瘤’。”柟一作楠,柟木即楠木,因瘿木多楠树所生,所以楠木瘿常被用于指代瘿木。
但是,除了楠木瘿外,瘿木还有花梨瘿木、桦树瘿和柏树瘿等种类。《格古要论·异木论》“瘿木”条载:“瘿木,出辽东、山西。树之瘿,有桦树瘿,花细可爱,少有大者。柏树瘿,花而大粗。瘿,盖树之生瘤者也。口北有瘿子木,多是杨柳,木有纹而坚硬,好作马鞍鞒子。”民国赵汝珍《古玩指南》“桦木”条亦载:“桦木产自辽东,木质不贵,其皮可用包弓,惟桦木多生瘿结,俗谓之‘桦木包’。取之锯为横面,花纹奇丽,多用之制为桌面、柜面等,专用之制器物者亦不常见也。”花梨瘿木在瘿木中珍贵而又难得,《博物要览》(谷应泰1985)90:“亦有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者,名花梨影木焉。”“影木”即“瘿木”,段玉裁《说文》“瘿”注:“俗作影木。” 《汉大》“瘿木”的书证皆为文籍用例,《汉大》据“瘿木”的文籍用例将其释义为“楠树树根”,以楠树树根代指瘿木,是以典型代全体,缩小了所指对象的范围,显然是不全面的。与“瘿木”宽窄失当的释义相比,《汉大》却以“树木外部隆起的瘤状物。可因其天然形状,雕刻成用具或工艺品”对“木瘿”进行释义。可见,《汉大》对“瘿木”的释义确有不妥,宜将其释文改为: “长有结瘤的树木,以楠树树根居多。将其剖开后因树种质地不同呈现出独特的花纹样式,是家具制作装饰中的重要材料。”书证处除了楠木瘿,花梨瘿木、桦树瘿和柏树瘿等所使用的例证亦可征引。
三、 既要兼顾科学说明,又不能忽视注疏材料
植物词作为百科词的一部分,其特殊的性质使得语文词典在进行释义时往往从植物学的角度进行介绍和说明,这样的处理是有必要的,但作为一部大型历时性语文词典,弱化或忽视其词义阐释,而仅从植物学角度介绍和说明植物词,则不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词义。研究发现,丰富的注疏材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注释材料是除了文献用例外,词典义项书证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但是像《汉大》这样的大型历时性语文词典,在处理植物词的释义和书证时,往往以文献用例为多,注疏材料则相对较少,这样易造成释义的含混和不甚明晰。倘若能加大对植物词注释材料的关注,并将其作为证明和疏通植物词义项的重要材料,则不仅能从训诂方面证明义项在历代文籍用例中的存在性,而且能从侧面证明义项的含义,使得植物词的释义更为明晰。例如《汉大》“桔梗”“狼尾”“牛茎”“若榴”条。
桔梗 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卵形或卵状披针形,花暗蓝或暗紫色。根可入药,有宣肺、袪痰、排脓等功用。《庄子·徐无鬼》:“药也,其实堇也,桔梗也,鸡也,豕零也,是时为帝者也。”《战国策·齐策三》:“今求柴胡、桔梗于沮泽,则累世不得一焉。”
按,桔梗之名取义于直。《说文·木部》:“桔,一曰直木。”《玉篇·木部》:“梗,梗直也。”李时珍《本草纲目·草部》“桔梗”条释名:“此草之根结实而梗直,故名。”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草》“犁如,桔梗也”条注:“案: 《说文》云:‘桔,直木也。’《尔雅》云:‘梗,直也。’桔梗之名,或取义于直与。”《汉大》从植物学角度对“桔梗”的形貌、功用进行说明,并引“桔梗”在历史文籍中的两个文献用例作为书证,但并未对“桔梗”的词义进行阐释,这样的处理不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词义。李时珍《本草纲目》和王念孙《广雅疏证》中对“桔梗”的注解,可以从侧面证明和疏通“桔梗”的词义,宜引作“桔梗”的书证,以弥补仅从植物学角度介绍和说明“桔梗”带来的不足。
狼尾 草名。茎和叶可作造纸原料,又可用来织袋子,编草鞋。《尔雅·释草》:“孟,狼尾。”郭璞注:“似茅,今人亦以覆屋。”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谷二·狼尾草》:“狼尾,茎、叶、穗、粒并如粟,而穗色紫黄,有毛。荒年亦可采食。”
按,狼尾草以其形貌似狼尾而得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狼尾草”释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丛生,叶子条形,花穗暗紫色,上面有刚毛,像狼的尾巴。茎叶可用来造纸。也叫草。”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狼尾草”的释义相比,《汉大》“狼尾”条释文仅指明狼尾草的用途,而书证皆是狼尾的用例所引,缺少了对狼尾草的词义阐释。
关于狼尾草的词义训释,清儒程瑶田《九谷考·粱》一文有详细考证:“盖狼尾与狗尾二草,相杂生野地,秋月适野,弥望皆是,亦如萧蓍之必以族生,故得云‘浸’也。余尝目验: 草似莠,秀于八月,疑即狼尾草。因求狼之尾辨识之,盖黄白毛而黑末。而是草之芒,老则转赤而黑,与狼尾不异。又狼尾毛疏,是草之芒亦疏,不似狗尾草之密,因遂定之以为狼尾草。”程瑶田根据自身目验对狼尾草的得名理据进行训释,可信度较大,宜引作狼尾草的书证,而《汉大》“狼尾”释文可改为:“草名,似狼尾。茎和叶可作造纸原料,又可用来织袋子,编草鞋。”
牛茎 见“牛膝”。
按,牛莖是草本植物“牛膝”的别名。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草》“牛茎,牛膝也”条下注曰:“《神农本草》:‘牛膝,一名百倍。’《名医别录》云:‘生河内川谷及临朐。’陶隐居注云:‘今出近道蔡州者,最长大柔润,其茎有节似牛膝,故以为名也。乃云有雌雄,雄者茎紫色而节大为胜尔。’……《广韵》:‘茎、牼,并户耕切。’《说文》:‘牼,牛膝下骨也。’牛茎之名,殆取此义与。”王念孙此注不仅证明了牛茎是“牛膝”的别名,而且对牛茎的词源进行训释,从侧面说明牛茎词义的必然性,宜补充作为“牛茎”的例证,使读者对“牛茎”的词义有更清晰地认识。
若榴 亦作“若留”。即石榴。汉张衡《南都赋》:“梬枣若留,穰橙邓橘。”晋潘岳《金谷集作》诗:“灵囿繁若榴,茂林列芳梨。”《新唐书·西域传下·波斯》:“地寒,有五谷、蒲陶、若榴,冬窟室。”
按,若榴、石榴,异名同实。王念孙《广雅疏证·释木》“楉榴(石榴),柰也”条下疏证曰:“楉与若同,若、石声相近,故若榴又谓之石榴。”若,上古音日母铎部;石,上古音禅母铎部;若、石古音相近。《汉大》“若榴”条释文仅列出“若榴”的异形词“若留”和与之同实异名的“石榴”,书证处皆是文献用例所引,虽然证明了“若留”和“若榴”在文献中的客观存在性,但对于疏通“若榴”的词义帮助不大。王念孙对“若榴”的注释不仅证明了“若榴”和“石榴”异名同实的关系,而且解释了“若榴”的得名理据,宜引作“若榴”的书证,从而使得“若榴”的词义更为明晰。
注疏材料证明和疏通词义的双重作用,使得其在大型语文性植物词的释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注疏材料的丰富复杂性,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观点不一的现象,如果不能对有关的注释材料进行比较鉴别,就可能会导致读者的错误理解。因此,在选用注疏材料证明和疏通植物词的词义时,首先要对这个词的各种训诂材料做综合比较和分析,以定取舍。若遇释义观点不一且暂时无法定夺的情况时,建议将有关的训释材料尽可能地罗列于书证处。例如《汉大》“茺蔚”“沙参”和“含桃”条。 茺蔚 益母草。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四·茺蔚》:“北草及子皆充盛密蔚,故名茺蔚。其功宜于婦人及明目益精,故有益母、益明之称。”
按,《汉大》“茺蔚”条的书证引自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茺蔚”条之释名,其中“北草”应为“此草”,引用时应属笔误且未加核实。李时珍以茺蔚“草及子皆充盛密蔚”解释其词源,实有不妥。《广雅·释草》:“益母,茺蔚也。”刘歆注曰:“蓷,臭秽。臭秽即茺蔚也。”王念孙疏证曰:“蓷者,充蔚之合声。充蔚者,臭秽之转声。……案,《本草》云‘益母,茺蔚也’,故刘歆云:‘蓷,臭秽。臭秽即茺蔚也。’李巡《尔雅》注亦同刘歆。案,今益母草气恶近臭,故有臭秽之称。曹植《籍田说》云:‘藜蓬臭蔚,弃之乎远疆。’臭蔚,犹臭秽也。古音蔚如郁,前《释器》云:‘郁,臭也。’故茺蔚之草,一名郁臭。陈藏器《本草拾遗》云‘茺蔚,田野间人呼郁臭草’是也。”王念孙以转语解释“充蔚”和“臭秽”的语音联系,认为“充蔚”是“臭秽”语转所致,与李时珍对“茺蔚”的释名迥然不同。
清代尤其是乾嘉时期,因声求义、以音推源在训诂和词源研究上占有重要地位,戴震、段玉裁、王念孙、郝懿行、王引之、阮元等经学大师均主张由声音贯通义诂,在训诂研究尤其是音义探求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王念孙在训释“茺蔚”时没有望文生义,信守李时珍的释义,而是以“充蔚”和“臭秽”的语音联系为线索,结合经文注疏,从语转上对“充蔚”进行推源,比之李时珍以“草及子皆充盛密蔚”解释茺蔚的词源更具说服力。除了王念孙以声转训释“茺蔚”的词源外,清段玉裁、郝懿行、马瑞辰等人亦是如此。段玉裁《说文解字》“蓷”条下注曰:“按,臭、茺双声,秽、蔚叠韵。”郝懿行《尔雅》“萑,蓷”条下疏曰:“是臭秽即茺蔚之转声。蓷,又茺蔚之合声也。今此草气近殠恶,故蒙殠秽之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谷有蓷》有文曰:“蓷者,茺蔚之合声,茺蔚又臭蔚之转声也。”现代学者在考订《本草纲目》和编写语文类辞书时,亦有从语音变转的角度解释“茺蔚”的词源和意义,例如刘钧杰(1999)53-54《同源字典再补》引用王念孙对《广雅·释草》“茺蔚”的疏证,将“臭秽”“茺蔚”归为同源词,认为在语音上“臭秽”和“茺蔚”是“穿母双声,幽冬对转;影母双声,月物旁转”,释义为“益母草气味臭秽,音转为充蔚,合音为萑,音转为蓷”。又如程超寰(2013)365《本草释名考订》认为“‘茺蔚’为‘臭秽’语声之转”。可见,《汉大》以李时珍《本草纲目》“茺蔚”条之释名作为“茺蔚”的书证是不妥当的,易给读者带来错误的指引,可引王念孙和郝懿行等对“茺蔚”的注解,释文改为“益母草之别名。益母草气恶近臭,故有臭秽之称,音转为茺蔚”更为妥当。
沙参 (—shēn)亦作“沙蔘”。多年生草本植物,叶长椭圆形,四片轮生,花冠钟形,萼片狭长,紫色。根粗大,味苦,可入药。《广雅·释草》:“苦心,沙蔘也。”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一·沙参》:“沙参白色,宜于沙地,故名。”
按,《汉大》“沙参”条所引两条例证,第一条《广雅·释草》证明了“沙参”之异形词“沙蔘”在文献中的存在性,第二条《本草纲目·草一·沙参》则对“沙参”的得名理据进行阐释。与李时珍不同,清王念孙则从音义联系入手对“沙参”的词源进行训释,其《广雅疏证·释草》“苦心,沙蔘也”条下有文曰:“案: 沙之言斯,白也。《诗·小雅·瓠叶》笺云:‘斯,白也。’今俗语斯白字作鲜,齐鲁之闲声近斯。斯、沙古音相近。实与根皆白,故谓之白参,又谓之沙参。《周官·内饔》:‘鸟皫色而沙鸣’,郑注云:‘沙,嘶也。’斯之为沙,犹嘶之为沙矣。”李时珍和王念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沙参”的词源进行训释,在学界尚未对“沙参”的词源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建议将两种训释均列入“沙参”的书证处,否则易给读者造成“沙参”之词源源自“宜于沙地”的印象。
含桃 樱桃的别称。《礼记·月令》:“是月(仲夏之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郑玄注:“含桃,樱桃也。”《淮南子·时则训》:“羞以含桃。”高诱注:“含桃,莺所含食,故言含桃。”南朝宋鲍照《代白紵曲》之二:“含桃红萼兰紫芽,朝日灼烁发园华。”宋苏轼《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色如含桃,大如薏苡。”宋洪迈《夷坚三志己·吴女盈盈》:“﹝王山﹞作长歌答之曰:‘……莺啄含桃未嚥时,便会吟诗风动竹。’”
按,《汉大》“含桃”条所列书证既有文献用例,又有注疏材料。南朝宋鲍照《代白紵曲》之二、宋苏轼《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以及宋洪迈《夷坚三志己·吴女盈盈》为“含桃”的文献用例。郑玄注《礼记·月令》和高诱注《淮南子·时则训》为“含桃”的注疏材料,前者证明了含桃为樱桃的别名,后者对含桃的得名理据进行解释。以“莺所含食”解释“含桃”的得名理据在文献注疏中较为常见,但清人却从音义联系入手,对“含桃”的词源提出新的见解,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以表示小义的“函”解释“含桃”的词源:“《月令》释文云:‘含本又作函。’函与樱皆小之貌。函,若《尔雅》云‘蠃小者蜬’。樱,若小儿之称婴儿也。樱或作莺,高诱注《吕氏春秋·仲夏纪》云‘含桃,莺桃也’,盖樱、莺同声,古字通用耳。而高诱乃谓‘莺鸟所含,故言含桃’,失之于凿矣。”高诱和王念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含桃”的词源进行解释,《汉大》只引高诱注而未引王念孙注,易给读者造成“含桃”的词源来自“莺所含食”的印象,建议将王念孙注加入“含桃”的书证,作为其词源解释的另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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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 博)
关键词 语文词典 植物词 释义 《汉语大词典》
大型历时性语文辞书的编纂与文献关联密切,无论是释文还是书证均以存世的文献为依据,因而文献的解读和选择对辞书编纂具有重要意义。准确解读文献可以使得词条释义更为明晰且更具说服力,而文献解读的偏差则可能導致词条释义的片面甚至失误。本文在考察《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若干植物类词条的基础上,认为大型历时性语文辞书植物词的释义应根据植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借助现代植物学的研究,以使辞书在植物释义方面更为科学和准确。同时,应借助现代数字资源和大型语料库,扩大文献的检索范围,补充和修正部分植物词的释义和书证,而对作为书证的文献亦需进行认真解读、反复考证和综合比较。
一、 尊重植物客观属性,注意释文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释义是辞书编纂工作的核心。辞书释义既是编纂者对词语意义的解读,也是读者理解词义的主要渠道。说解的准确和用语的规范直接影响辞书释义的质量。植物类名物词的释义除了需要对文献正确解读外,还需要尊重植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借助现代植物学的研究,使释义更为科学,同时还要注意释文的准确性,避免出现语义指向不明,导致解读的歧义。比如《汉大》“蓬”“棘心”和“黄蒿”的释义,下面我们将分别论述。
蓬 草名。叶形似柳叶,边缘有锯齿,花外围白色,中心黄色。秋枯根拔,遇风飞旋,故又名“飞蓬”。《诗·召南·驺虞》:“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三国魏曹操《却东西门行》:“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唐杜甫《遣兴》诗之二:“蓬生非无根,漂荡随高风。”清孙枝蔚《少年行》:“岂知树上花,委地不如蓬与麻。”
《汉大》以“秋枯根拔,遇风飞旋”解释“飞蓬”的得名理据,“根拔”意味着飞蓬之根已经离开泥土,随风飞旋。然而,从植物属性看,秋冬植物茎干虽枯黄,然根扎泥土,遇风应当茎干易折而非直接将根拔出。与飞蓬有关的文献材料亦能证明飞蓬当是根折而非根拔,如曹植《杂诗》有文云:“转蓬离本根,飘摇随长风。”转蓬即飞蓬,此诗曹植借转蓬比喻自己漂泊不定的命运,倘若转蓬是根拔,那么其茎叶必然和根相连一同随风飘散而去,又怎能有“转蓬离本根”一说。
因此,无论是从飞蓬本身的植物属性,还是从飞蓬代表的文学意象看,以“根折”解释飞蓬更为合理。清代考据大师程瑶田曾在其《通艺录·释草小记·释蓬》中对飞蓬是“根折”还是“根拔”的问题做过详细讨论,其文云:“余案: 蓬之干,草本也,枯黄后其质松脆,近本处易折,折则浮置于地,受风旋转不定,故法之为车轮焉。大风举之,乃戾于天,故言飞蓬也。蓬飞时,叶已黄而陨矣,存者但有枯枝,发乱如飞蓬,如其枝之乱也。《说苑》言拔,《埤雅》言叶言拔,皆考之不审矣。曹植诗云:‘吁嗟此转蓬,居世何独然。’又云:‘愿为中林草,秋随野火燔。麋灭岂不痛,愿于根荄连。’可见蓬转而飞,不得与根荄连,是折而非拔也。司马彪诗云:‘秋蓬独何辜,飘飖随风转。长飙一飞薄,吹我之四远。搔首望故株,邈然无由返。’若蓬之飞由遇风而拔,则故株随枝而逝,安得云‘搔首望故株’耶?”程瑶田对飞蓬是“根折”还是“根拔”的分辨不仅符合蓬本身的植物属性,而且也合理地解释了古诗中蓬的文学意象。可见,《汉大》在释文中以“根拔”解释“蓬”是有欠妥当的,应当将释文中的“根拔”改为“根折”。
棘心 棘木之心。《诗·邶风·凯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朱熹集传:“棘,小木,丛生,多刺,难长,而心又其稚弱,而未成者也……以凯风比母,棘心比子之幼时。”后以喻人子的稚弱或思亲之心。晋陆云《岁暮赋》:“变棘心之柔风兮,滋丰草之湛露。”唐刘禹锡《送僧元皓南游序》:“小失怙恃,推棘心以求上乘。”宋苏轼《端午帖子词·皇太后阁》诗之四:“应将嬴女乘鸾扇,更助南风长棘心。”丁上左《和龙丁华书伉俪唱和词原韵》:“凯风何故棘心吹,不语停针添线迟。”
按,《汉大》“棘心”之释文“棘木之心”存有歧义,既可以理解为“棘木木皮外裹而赤心在内”之“心”,又可以理解为棘木之尖刺。之所以出现歧义,与“心”的解读密切相关。清代经学大师阮元曾撰《释心》一文,对“心”的词义有过详细考究,其中便提及枣、棘之心:“枣、棘之属,初生未有不先见尖刺者,尖刺即心也。《说文》‘朿’字即今‘刺’字,解曰‘木芒也’。故重朿为枣,并棘为棘,皆归朿部,皆有尖心之木也。《易·坎卦·上六》:‘置于丛棘。’《困卦·六三》:‘据于蒺藜。’惟坎为心,而于木多心,故为丛棘、蒺藜之象。丛棘、蒺藜,但皆言其鑯锐而已。《诗·凯风》‘吹彼棘心’‘棘心夭夭’皆言枣、棘初生有尖刺,故名曰心,非谓其木皮外裹赤心在内也。心果在内,风安得吹之?”《释心》一文,阮元据“心”之尖刺义推断“棘心”当为棘木初生之有尖刺者,并据《诗·凯风》“吹彼棘心”和“棘心夭夭”的文献记载证明“棘心”非指“其木皮外裹赤心在内”之“心”。阮元对“棘心”的说解较为可信,将《汉大》“棘心”释文改为“棘木初生之有尖刺者”更为妥当,书证处亦可引阮元对“棘心”的注释作为例证。
黄蒿 枯黄了的蒿草。亦泛指枯草。《汉书·五行志中之上》:“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叶,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汉蔡琰《胡笳十八拍》之十七:“塞上黄蒿兮枝枯叶干,沙场白骨兮刀痕箭瘢。”唐杜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之五:“黄蒿故城云不开,白狐跳梁黄狐立。”韩起祥《翻身记》:“黄蒿捆子把门堵,风扫院子月点灯。”
按,黄蒿,菊科植物,高达三尺多,茎直立,全体各部具有特殊的气味,尤其叶气味最浓。《便民图纂》卷十六(明嘉靖二十三年刻蓝印本)“收毡物不蛀”条曰:“用芫花末掺之,或用晒干黄蒿布撒收卷则不蛀。”《尔雅·释草》“蒿菣”条下清郝懿行疏:“按,黄蒿气臭因名臭蒿,青蒿极香故名香蒿。黄蒿不堪食,人家采以罨酱及黄酒曲,青蒿香美中啖也。”《甘肃民俗大系丛书·永登民俗》(火泽东,苏裕民2015)65载有“二月二炒一炒,三月三挑一挑”的俗语,所谓“三月三挑一挑”即三月三的时候挑采黄蒿扎成把,将其挂在屋檐下使得风干。如遇风寒感冒,取下黄蒿水煮口服可驱汗治风寒。 《汉大》“黄蒿”条未依据黄蒿的植物属性释义,而是望文生义,将其释义为“枯黄了的蒿草。亦泛指枯草”,确有不妥。倘若“黄蒿”真为枯黄了的蒿草或枯草,那么《东津岸同沈太史何大行晚眺》“青草黄蒿满野田,溪行尽日断人烟”中“青草”与“黄蒿”同时并存现象以及上文所述的与“黄蒿”有关的民间习俗等则无法给予合理的解释。因此,《汉大》“黄蒿”条的释文宜订补为:“菊科植物,高达三尺多,茎直立,全体各部具有特殊的气味,尤其叶气味最浓。”
二、 重视例句含义,而应不囿于例句释义
书证对语文辞书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对语词释义的解读,而且是语词释义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书证对被释词的解说有误,则会导致释义的偏差;如果对书证的搜集不够全面,则又会导致释义的宽窄失当。因此辞书编纂者在征引文献中使用或解说被释词的例句时,要对例证进行再考证,同时还应利用大型数据库资源扩大例证的检索范围,搜捡补充相关词条的书证,弥补词典原释义的偏差,增补原释义的疏漏,而不能囿于例句释义。比如《汉大》“荓”和“瘿木”两条的释义和书证。
荓1 草名。又名荔草,俗名铁扫帚。叶可造纸,根可制刷。亦用以为止血、利尿药。《管子·地员》:“蒌下于荓,荓下于萧。”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四·蠡实》:“荓音瓶,马帚也。此即荔草,谓其可为马刷,故名。今河南北人呼为铁扫帚。”
按,《汉大》引李时珍《本草纲目·草部》“蠡实”条作为“荓”的书证,并以此释义,实有不妥。李时珍《本草纲目》“蠡实”条实将“荓”混入“蠡实”,造成“荓”与“蠡实”释名杂糅,应当将“荓”与“蠡实”区分为两种植物。
李时珍《本草纲目·草部》“蠡实”条释名曰:“荔实,马蔺子,马楝子,马薤,马帚,铁扫帚,剧草,旱蒲,豕首,三坚。(时珍曰)《尔雅》云:‘荓(音瓶),马帚也。’此即荔草,谓其可为马刷,故名。今河南北人呼为铁扫帚,是矣”,集解曰:“(时珍曰)蠡草生荒野中,就地丛生,一本二三十茎,苗高三四尺,叶中抽茎,开花结实”,正误曰:“(宗奭曰)蠡实,陶隐居言方药不用,俗无识者。本草诸家所注不相应。若果是马蔺,则日华子《本草》不当更言可为蔬菜。盖马蔺叶出土已硬,又无味,马牛皆不食,岂堪人食。今不敢以蠡实为马蔺,更俟博识。(时珍曰)《别录》: 蠡实亦名荔实,则蠡乃荔字之讹也。张揖《广雅》云: 荔又名马蔺,其说已明。又按周定王《救荒本草》言其嫩苗味苦,炸熟换水浸去苦味,油盐调食,则马蔺亦可作菜矣。寇氏但据陶说疑之,欠考矣。陶氏不识之药多矣。今正其误。”李时珍将马帚与荔草等同为一物,认为马帚可以制马刷故名马帚、铁扫帚。其实,荔草、蠡实是一物,荓、铁扫帚是一物,而蠡实(荔草)和荓(铁扫帚)是两种不同的植物,不仅外部形貌不同,而且生长特点有异。
李时珍在“蠡实”集解和正误下的注文与(明)朱橚《救荒本草》“铁扫帚”条下的文字类同,《救荒本草》“铁扫帚”條曰:“生荒野中。就地丛生。一本二三十茎,苗高三四尺,叶似苜蓿叶而细长,又似细叶胡枝子叶,亦短小,开小白花。其叶味苦。采嫩苗叶煠熟,换水浸去苦味,油盐调食。”无论从外部形貌还是从能否食用的特性看,李时珍在“蠡实”条集解和正误中的注文均是指《救荒本草》中的“铁扫帚”而非“蠡实”。
蠡实,又名荔草、马兰、马兰子、马薤等,宋苏颂《本草图经》载:“叶似薤而长厚,三月开紫碧花,五月结实作角子,如麻木而赤色有棱,根细长,通黄色,人取以为刷。三月采花,五月采实,并阴干用。”从《本草图经》和《救荒本草》对蠡实与铁扫帚的外部形貌和生长特性的描写看,蠡实叶“似薤而长厚”,铁扫帚叶“似苜蓿叶而细长,又似细叶胡枝子叶,亦短小”,蠡实开花紫碧色,铁扫帚开小白花,蠡实三月开花五月结实,铁扫帚“七月荓秀”。无论从植物的外部形貌,还是从开花和结实的时间看,蠡实与铁扫帚均有异,二者的区别亦体现在《本草图经》和《救荒本草》的绘图中:
按照现代植物学的划分,蠡实是鸢尾科鸢尾属植株马兰,《辞海·单子叶植物》载其学名为Iris lactea var. chinensis(I.pallasii var. chinensis)。本文所述铁扫帚是豆科胡枝子属截叶铁扫帚,《中国药用植物》第1册(叶华谷,曾飞燕,叶育石2013)240-241载其学名为Lespedeza cuneata(Dum. -Cours.) G. Don,“小灌木,高30—100 cm,花期6—9月,果期10月”。蠡实和铁扫帚属于不同科,是两种不同的植物。因此,《汉大》在解释“荓”为草名时,不应引李时珍《本草纲目》作为书证,更不应以此为释义的依据,将荔草和铁扫帚混同一物。
瘿木 指楠树树根。可制器具。唐张籍《和左司元郎中秋居》之六:“醉依斑藤杖,闲眠瘿木床。”《说文·疒部》“瘿”清段玉裁注:“凡楠树树根赘肬甚大,析之,中有山川花木之文,可为器械。《吴都赋》所谓楠瘤之木。三国张昭作《楠瘤枕赋》。今人谓之瘿木是也。”
按,“瘿”是生长在颈部的囊状瘤子,《说文》:“瘿,颈瘤也。从疒,婴声。” “瘿木”指长有结疤的树木,是据树木的外部形貌特征而命名。瘿木不单指某一种木材,也不专指某一种树。根据木材的差异,瘿木有不同的种类,其中楠木瘿在瘿木中较为常见,因此在瘿木中的凸显度最高。楠木瘿,又作楠瘤、楠榴、柟木瘿、柟瘤等,段玉裁《经韵楼集·与陈仲鱼书》320:“柟瘤之木,犹今人云‘瘿木’也。瘿木多柟树所生,故曰‘柟瘤’。”柟一作楠,柟木即楠木,因瘿木多楠树所生,所以楠木瘿常被用于指代瘿木。
但是,除了楠木瘿外,瘿木还有花梨瘿木、桦树瘿和柏树瘿等种类。《格古要论·异木论》“瘿木”条载:“瘿木,出辽东、山西。树之瘿,有桦树瘿,花细可爱,少有大者。柏树瘿,花而大粗。瘿,盖树之生瘤者也。口北有瘿子木,多是杨柳,木有纹而坚硬,好作马鞍鞒子。”民国赵汝珍《古玩指南》“桦木”条亦载:“桦木产自辽东,木质不贵,其皮可用包弓,惟桦木多生瘿结,俗谓之‘桦木包’。取之锯为横面,花纹奇丽,多用之制为桌面、柜面等,专用之制器物者亦不常见也。”花梨瘿木在瘿木中珍贵而又难得,《博物要览》(谷应泰1985)90:“亦有花纹成山水人物鸟兽者,名花梨影木焉。”“影木”即“瘿木”,段玉裁《说文》“瘿”注:“俗作影木。” 《汉大》“瘿木”的书证皆为文籍用例,《汉大》据“瘿木”的文籍用例将其释义为“楠树树根”,以楠树树根代指瘿木,是以典型代全体,缩小了所指对象的范围,显然是不全面的。与“瘿木”宽窄失当的释义相比,《汉大》却以“树木外部隆起的瘤状物。可因其天然形状,雕刻成用具或工艺品”对“木瘿”进行释义。可见,《汉大》对“瘿木”的释义确有不妥,宜将其释文改为: “长有结瘤的树木,以楠树树根居多。将其剖开后因树种质地不同呈现出独特的花纹样式,是家具制作装饰中的重要材料。”书证处除了楠木瘿,花梨瘿木、桦树瘿和柏树瘿等所使用的例证亦可征引。
三、 既要兼顾科学说明,又不能忽视注疏材料
植物词作为百科词的一部分,其特殊的性质使得语文词典在进行释义时往往从植物学的角度进行介绍和说明,这样的处理是有必要的,但作为一部大型历时性语文词典,弱化或忽视其词义阐释,而仅从植物学角度介绍和说明植物词,则不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词义。研究发现,丰富的注疏材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注释材料是除了文献用例外,词典义项书证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但是像《汉大》这样的大型历时性语文词典,在处理植物词的释义和书证时,往往以文献用例为多,注疏材料则相对较少,这样易造成释义的含混和不甚明晰。倘若能加大对植物词注释材料的关注,并将其作为证明和疏通植物词义项的重要材料,则不仅能从训诂方面证明义项在历代文籍用例中的存在性,而且能从侧面证明义项的含义,使得植物词的释义更为明晰。例如《汉大》“桔梗”“狼尾”“牛茎”“若榴”条。
桔梗 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卵形或卵状披针形,花暗蓝或暗紫色。根可入药,有宣肺、袪痰、排脓等功用。《庄子·徐无鬼》:“药也,其实堇也,桔梗也,鸡也,豕零也,是时为帝者也。”《战国策·齐策三》:“今求柴胡、桔梗于沮泽,则累世不得一焉。”
按,桔梗之名取义于直。《说文·木部》:“桔,一曰直木。”《玉篇·木部》:“梗,梗直也。”李时珍《本草纲目·草部》“桔梗”条释名:“此草之根结实而梗直,故名。”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草》“犁如,桔梗也”条注:“案: 《说文》云:‘桔,直木也。’《尔雅》云:‘梗,直也。’桔梗之名,或取义于直与。”《汉大》从植物学角度对“桔梗”的形貌、功用进行说明,并引“桔梗”在历史文籍中的两个文献用例作为书证,但并未对“桔梗”的词义进行阐释,这样的处理不利于读者理解和把握词义。李时珍《本草纲目》和王念孙《广雅疏证》中对“桔梗”的注解,可以从侧面证明和疏通“桔梗”的词义,宜引作“桔梗”的书证,以弥补仅从植物学角度介绍和说明“桔梗”带来的不足。
狼尾 草名。茎和叶可作造纸原料,又可用来织袋子,编草鞋。《尔雅·释草》:“孟,狼尾。”郭璞注:“似茅,今人亦以覆屋。”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谷二·狼尾草》:“狼尾,茎、叶、穗、粒并如粟,而穗色紫黄,有毛。荒年亦可采食。”
按,狼尾草以其形貌似狼尾而得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狼尾草”释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丛生,叶子条形,花穗暗紫色,上面有刚毛,像狼的尾巴。茎叶可用来造纸。也叫草。”与《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狼尾草”的释义相比,《汉大》“狼尾”条释文仅指明狼尾草的用途,而书证皆是狼尾的用例所引,缺少了对狼尾草的词义阐释。
关于狼尾草的词义训释,清儒程瑶田《九谷考·粱》一文有详细考证:“盖狼尾与狗尾二草,相杂生野地,秋月适野,弥望皆是,亦如萧蓍之必以族生,故得云‘浸’也。余尝目验: 草似莠,秀于八月,疑即狼尾草。因求狼之尾辨识之,盖黄白毛而黑末。而是草之芒,老则转赤而黑,与狼尾不异。又狼尾毛疏,是草之芒亦疏,不似狗尾草之密,因遂定之以为狼尾草。”程瑶田根据自身目验对狼尾草的得名理据进行训释,可信度较大,宜引作狼尾草的书证,而《汉大》“狼尾”释文可改为:“草名,似狼尾。茎和叶可作造纸原料,又可用来织袋子,编草鞋。”
牛茎 见“牛膝”。
按,牛莖是草本植物“牛膝”的别名。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草》“牛茎,牛膝也”条下注曰:“《神农本草》:‘牛膝,一名百倍。’《名医别录》云:‘生河内川谷及临朐。’陶隐居注云:‘今出近道蔡州者,最长大柔润,其茎有节似牛膝,故以为名也。乃云有雌雄,雄者茎紫色而节大为胜尔。’……《广韵》:‘茎、牼,并户耕切。’《说文》:‘牼,牛膝下骨也。’牛茎之名,殆取此义与。”王念孙此注不仅证明了牛茎是“牛膝”的别名,而且对牛茎的词源进行训释,从侧面说明牛茎词义的必然性,宜补充作为“牛茎”的例证,使读者对“牛茎”的词义有更清晰地认识。
若榴 亦作“若留”。即石榴。汉张衡《南都赋》:“梬枣若留,穰橙邓橘。”晋潘岳《金谷集作》诗:“灵囿繁若榴,茂林列芳梨。”《新唐书·西域传下·波斯》:“地寒,有五谷、蒲陶、若榴,冬窟室。”
按,若榴、石榴,异名同实。王念孙《广雅疏证·释木》“楉榴(石榴),柰也”条下疏证曰:“楉与若同,若、石声相近,故若榴又谓之石榴。”若,上古音日母铎部;石,上古音禅母铎部;若、石古音相近。《汉大》“若榴”条释文仅列出“若榴”的异形词“若留”和与之同实异名的“石榴”,书证处皆是文献用例所引,虽然证明了“若留”和“若榴”在文献中的客观存在性,但对于疏通“若榴”的词义帮助不大。王念孙对“若榴”的注释不仅证明了“若榴”和“石榴”异名同实的关系,而且解释了“若榴”的得名理据,宜引作“若榴”的书证,从而使得“若榴”的词义更为明晰。
注疏材料证明和疏通词义的双重作用,使得其在大型语文性植物词的释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注疏材料的丰富复杂性,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观点不一的现象,如果不能对有关的注释材料进行比较鉴别,就可能会导致读者的错误理解。因此,在选用注疏材料证明和疏通植物词的词义时,首先要对这个词的各种训诂材料做综合比较和分析,以定取舍。若遇释义观点不一且暂时无法定夺的情况时,建议将有关的训释材料尽可能地罗列于书证处。例如《汉大》“茺蔚”“沙参”和“含桃”条。 茺蔚 益母草。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四·茺蔚》:“北草及子皆充盛密蔚,故名茺蔚。其功宜于婦人及明目益精,故有益母、益明之称。”
按,《汉大》“茺蔚”条的书证引自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茺蔚”条之释名,其中“北草”应为“此草”,引用时应属笔误且未加核实。李时珍以茺蔚“草及子皆充盛密蔚”解释其词源,实有不妥。《广雅·释草》:“益母,茺蔚也。”刘歆注曰:“蓷,臭秽。臭秽即茺蔚也。”王念孙疏证曰:“蓷者,充蔚之合声。充蔚者,臭秽之转声。……案,《本草》云‘益母,茺蔚也’,故刘歆云:‘蓷,臭秽。臭秽即茺蔚也。’李巡《尔雅》注亦同刘歆。案,今益母草气恶近臭,故有臭秽之称。曹植《籍田说》云:‘藜蓬臭蔚,弃之乎远疆。’臭蔚,犹臭秽也。古音蔚如郁,前《释器》云:‘郁,臭也。’故茺蔚之草,一名郁臭。陈藏器《本草拾遗》云‘茺蔚,田野间人呼郁臭草’是也。”王念孙以转语解释“充蔚”和“臭秽”的语音联系,认为“充蔚”是“臭秽”语转所致,与李时珍对“茺蔚”的释名迥然不同。
清代尤其是乾嘉时期,因声求义、以音推源在训诂和词源研究上占有重要地位,戴震、段玉裁、王念孙、郝懿行、王引之、阮元等经学大师均主张由声音贯通义诂,在训诂研究尤其是音义探求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王念孙在训释“茺蔚”时没有望文生义,信守李时珍的释义,而是以“充蔚”和“臭秽”的语音联系为线索,结合经文注疏,从语转上对“充蔚”进行推源,比之李时珍以“草及子皆充盛密蔚”解释茺蔚的词源更具说服力。除了王念孙以声转训释“茺蔚”的词源外,清段玉裁、郝懿行、马瑞辰等人亦是如此。段玉裁《说文解字》“蓷”条下注曰:“按,臭、茺双声,秽、蔚叠韵。”郝懿行《尔雅》“萑,蓷”条下疏曰:“是臭秽即茺蔚之转声。蓷,又茺蔚之合声也。今此草气近殠恶,故蒙殠秽之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谷有蓷》有文曰:“蓷者,茺蔚之合声,茺蔚又臭蔚之转声也。”现代学者在考订《本草纲目》和编写语文类辞书时,亦有从语音变转的角度解释“茺蔚”的词源和意义,例如刘钧杰(1999)53-54《同源字典再补》引用王念孙对《广雅·释草》“茺蔚”的疏证,将“臭秽”“茺蔚”归为同源词,认为在语音上“臭秽”和“茺蔚”是“穿母双声,幽冬对转;影母双声,月物旁转”,释义为“益母草气味臭秽,音转为充蔚,合音为萑,音转为蓷”。又如程超寰(2013)365《本草释名考订》认为“‘茺蔚’为‘臭秽’语声之转”。可见,《汉大》以李时珍《本草纲目》“茺蔚”条之释名作为“茺蔚”的书证是不妥当的,易给读者带来错误的指引,可引王念孙和郝懿行等对“茺蔚”的注解,释文改为“益母草之别名。益母草气恶近臭,故有臭秽之称,音转为茺蔚”更为妥当。
沙参 (—shēn)亦作“沙蔘”。多年生草本植物,叶长椭圆形,四片轮生,花冠钟形,萼片狭长,紫色。根粗大,味苦,可入药。《广雅·释草》:“苦心,沙蔘也。”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一·沙参》:“沙参白色,宜于沙地,故名。”
按,《汉大》“沙参”条所引两条例证,第一条《广雅·释草》证明了“沙参”之异形词“沙蔘”在文献中的存在性,第二条《本草纲目·草一·沙参》则对“沙参”的得名理据进行阐释。与李时珍不同,清王念孙则从音义联系入手对“沙参”的词源进行训释,其《广雅疏证·释草》“苦心,沙蔘也”条下有文曰:“案: 沙之言斯,白也。《诗·小雅·瓠叶》笺云:‘斯,白也。’今俗语斯白字作鲜,齐鲁之闲声近斯。斯、沙古音相近。实与根皆白,故谓之白参,又谓之沙参。《周官·内饔》:‘鸟皫色而沙鸣’,郑注云:‘沙,嘶也。’斯之为沙,犹嘶之为沙矣。”李时珍和王念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沙参”的词源进行训释,在学界尚未对“沙参”的词源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建议将两种训释均列入“沙参”的书证处,否则易给读者造成“沙参”之词源源自“宜于沙地”的印象。
含桃 樱桃的别称。《礼记·月令》:“是月(仲夏之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郑玄注:“含桃,樱桃也。”《淮南子·时则训》:“羞以含桃。”高诱注:“含桃,莺所含食,故言含桃。”南朝宋鲍照《代白紵曲》之二:“含桃红萼兰紫芽,朝日灼烁发园华。”宋苏轼《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色如含桃,大如薏苡。”宋洪迈《夷坚三志己·吴女盈盈》:“﹝王山﹞作长歌答之曰:‘……莺啄含桃未嚥时,便会吟诗风动竹。’”
按,《汉大》“含桃”条所列书证既有文献用例,又有注疏材料。南朝宋鲍照《代白紵曲》之二、宋苏轼《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以及宋洪迈《夷坚三志己·吴女盈盈》为“含桃”的文献用例。郑玄注《礼记·月令》和高诱注《淮南子·时则训》为“含桃”的注疏材料,前者证明了含桃为樱桃的别名,后者对含桃的得名理据进行解释。以“莺所含食”解释“含桃”的得名理据在文献注疏中较为常见,但清人却从音义联系入手,对“含桃”的词源提出新的见解,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以表示小义的“函”解释“含桃”的词源:“《月令》释文云:‘含本又作函。’函与樱皆小之貌。函,若《尔雅》云‘蠃小者蜬’。樱,若小儿之称婴儿也。樱或作莺,高诱注《吕氏春秋·仲夏纪》云‘含桃,莺桃也’,盖樱、莺同声,古字通用耳。而高诱乃谓‘莺鸟所含,故言含桃’,失之于凿矣。”高诱和王念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含桃”的词源进行解释,《汉大》只引高诱注而未引王念孙注,易给读者造成“含桃”的词源来自“莺所含食”的印象,建议将王念孙注加入“含桃”的书证,作为其词源解释的另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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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