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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这个民生大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相当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十七大报告申明确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强调:“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生活无后顾之忧。”
农民工作为我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下产生的新的特殊职工群体,其养老保险实现与否,关系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切实得到保护,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成了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央最高层的态度一直是明确的。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企业没有积极性,农民工也不情愿的现象。
农民工退保原因何在
有关调查显示,83.2%的农民工不愿意购买目前的养老保险,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接受调查的农民工90%以上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在春节前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退保潮”中,深圳市社保局统计发现,2007年深圳市共有近500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83万人办理退保,而成功转保的不到1万人。虽然目前江苏、上海、广东等省市都对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这个政策的推行。既没有得到企业主的拥护,也没有得到农民工的支持。那么,为什么一方面农民工为养老所愁,另一方面却又拒绝缴纳养老保险,到底是什以原因让农民工的想接又怕“烫手”养老金不能装入他们的口袋?究其原因,这既有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的因素,也有客观存在的确实不小的难度。
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率低,主要有社会原因和农民工自身原因。
劳动力市场严重的供大于求,是农民工参保率低的根源。来京打工的张某说:“唉,能有一份挣钱的活干就不错了,哪还敢想别的待遇呀。”张某的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力岗位严重不足和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导致劳资双方力量严重失衡。用工空间大和求职竞争激烈的不对称,使用人单位用工挑剔,要求苛刻,工资低,待遇差,没有社会保险,求职者为谋职不得不降低标准,甚至放弃法定权利而屈从对方的条件。
企业不愿为农民工交保险是农民工参保的又一症结所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企业为农民工按当地职工人均工资为基数,按人均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企业方雇用农民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降低开支,减少生产成本。企业从成本开支和惯性思维上都很难接受、认可缴费标准,因而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而目前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立法滞后和执法力量薄弱导致的执法缺位,因此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时,是逃费的多,纳费的少,主动纳费的更是微乎其微。
记者在北京市宣武区社保中心采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在我们日常的业务经办中发现一些建筑行业工地及一些私营企业所用的农民工参统人员进出十分频繁,经我们对这些人员进行了解、核实,发现一些企业不是主动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往往是在行政部门监查监督下参加了社会保险,履行了缴费手续,但在缴费一个月或两个月后,这些单位又纷纷为这些农民工做出缴费中断或终止手续,主要理由以工地已完工或者以这些缴费人员回家为由停止缴费。
经了解,个别企业为节省开支。不愿意给农民工交保险,以各种理由躲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甚至和相关检查部门玩起捉迷藏,由于缺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效的管理与监控,往往是检查部门动一动,这些企业便动一动,形成应付的局面。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对农民工应享受权利的一种剥夺,对和谐社会也是一种损害。
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农民工按当地职工人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从农民工收入调查和相关调查资料看,农民工平均工资收入只能达到当地职工人均工资的50~60%,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维持城市生活已捉襟见肘,养老保险费更难以承担,90%的农民工被迫放弃养老保险,成了无奈的事实。因为他们工资少,平时的开销又多,用他们话说:到手的钱才是钱,存在那里到最终说不定是谁的呢。
15年之说是农民工不愿交保险的又一道门槛儿。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绝大多数农民工很难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高门槛,无法保证参保的连续性,所以,即使他在务工期间按规定缴费,晚年同样与养老保险无缘。“工作无保障,今天在这干,明天或者就回家了,在一家公司有多少人能干到15年的。就是自己想在这干到15年,谁能保证企业能让我们干到15年呢?到时候还不是白交了。”在企业做办公室主管的刘女士说。这家企业是今年一月份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他们不得不给属下职员和雇佣的农民工交养老保险,但作为主办这项工作的刘女士她给别的员工都交了,她自己却没交,原因就是她今年已是45岁的年龄,就是她想交,企业能让她干到60岁吗,不够15年,她的费不是白交了吗?
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是退保的主要因素。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由于目前社保统筹多在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政策不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跨省区流动的占72.8%。现阶段实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农民工即使参保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这是他们消极对待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民工群体之间存在极度不适应关系,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
政府工作报告让“保险锁”有了新钥匙
我们看到,如果无法转移,农民工养老保险就很难起到其应有的作用。那么,这样的问题,政府已采取或正在采取措施,使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据了解,劳动部也一直在多方调研,争取早日制定出有效的办法,与此同时,各个省区也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在2007年夏天于长沙召开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洽会上,域跨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也成了洽谈内容,据了解,泛珠三角的九省区在劳动部的指导下,已经开始一些初步的合作。沈阳市近日也出台了完善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新规定,为养老保险账户异地转移创造了条件。凡在沈阳市就业的外地人,只要其家乡愿意接收其养老保险账户,就可以将其账户转回。一些省市已经相继开始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内的统筹。记者在宣武区采访时见到来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的一家公司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说他们单位新招的几位员工,原来是在海淀的,现在到我们宣武区了,我们得将他们的养老保险手续接过来,这样他们才会安心的在我们公司工作。他的这番话说明北京市已在全市实行了养老保险全市统筹机制。
今年的“两会”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记者招待会上,关于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他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他说,我国的社保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在我们的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比较低,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或省级统筹。这样就妨碍了社会保障发挥全社会共济的功能。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比如养老保险,首先要实行省级统筹,不能再由各市、县各自进行统筹。田部长透露,我们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这样,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的人员流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就可以实现了。田部长还透露说: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要实现跨省市的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的办法。关于这个办法,现在劳动社会保障部正在进行调研,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估计在今年内这个办法就可能成熟出台。在出台了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办法之后,再加上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的建设,就有条件在全国实行社会保险卡的“一卡通”,劳动部会为此而加紧工作,争取早日实现这一目标。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个复杂而庞大的社会工程,实现“全国社会保险统筹”,不是短时间可以实现的。但无论从今年的两会中透露出的消息还是田成平部长的讲话,都给农民工兄弟一个定心丸,我们也期盼着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从“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农民工作为我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下产生的新的特殊职工群体,其养老保险实现与否,关系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切实得到保护,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成了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央最高层的态度一直是明确的。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企业没有积极性,农民工也不情愿的现象。
农民工退保原因何在
有关调查显示,83.2%的农民工不愿意购买目前的养老保险,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接受调查的农民工90%以上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在春节前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退保潮”中,深圳市社保局统计发现,2007年深圳市共有近500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83万人办理退保,而成功转保的不到1万人。虽然目前江苏、上海、广东等省市都对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这个政策的推行。既没有得到企业主的拥护,也没有得到农民工的支持。那么,为什么一方面农民工为养老所愁,另一方面却又拒绝缴纳养老保险,到底是什以原因让农民工的想接又怕“烫手”养老金不能装入他们的口袋?究其原因,这既有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的因素,也有客观存在的确实不小的难度。
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率低,主要有社会原因和农民工自身原因。
劳动力市场严重的供大于求,是农民工参保率低的根源。来京打工的张某说:“唉,能有一份挣钱的活干就不错了,哪还敢想别的待遇呀。”张某的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力岗位严重不足和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导致劳资双方力量严重失衡。用工空间大和求职竞争激烈的不对称,使用人单位用工挑剔,要求苛刻,工资低,待遇差,没有社会保险,求职者为谋职不得不降低标准,甚至放弃法定权利而屈从对方的条件。
企业不愿为农民工交保险是农民工参保的又一症结所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企业为农民工按当地职工人均工资为基数,按人均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企业方雇用农民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降低开支,减少生产成本。企业从成本开支和惯性思维上都很难接受、认可缴费标准,因而大多数企业缺乏为农民工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主动性。而目前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立法滞后和执法力量薄弱导致的执法缺位,因此企业在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时,是逃费的多,纳费的少,主动纳费的更是微乎其微。
记者在北京市宣武区社保中心采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在我们日常的业务经办中发现一些建筑行业工地及一些私营企业所用的农民工参统人员进出十分频繁,经我们对这些人员进行了解、核实,发现一些企业不是主动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往往是在行政部门监查监督下参加了社会保险,履行了缴费手续,但在缴费一个月或两个月后,这些单位又纷纷为这些农民工做出缴费中断或终止手续,主要理由以工地已完工或者以这些缴费人员回家为由停止缴费。
经了解,个别企业为节省开支。不愿意给农民工交保险,以各种理由躲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甚至和相关检查部门玩起捉迷藏,由于缺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效的管理与监控,往往是检查部门动一动,这些企业便动一动,形成应付的局面。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对农民工应享受权利的一种剥夺,对和谐社会也是一种损害。
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农民工按当地职工人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从农民工收入调查和相关调查资料看,农民工平均工资收入只能达到当地职工人均工资的50~60%,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来说,维持城市生活已捉襟见肘,养老保险费更难以承担,90%的农民工被迫放弃养老保险,成了无奈的事实。因为他们工资少,平时的开销又多,用他们话说:到手的钱才是钱,存在那里到最终说不定是谁的呢。
15年之说是农民工不愿交保险的又一道门槛儿。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绝大多数农民工很难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高门槛,无法保证参保的连续性,所以,即使他在务工期间按规定缴费,晚年同样与养老保险无缘。“工作无保障,今天在这干,明天或者就回家了,在一家公司有多少人能干到15年的。就是自己想在这干到15年,谁能保证企业能让我们干到15年呢?到时候还不是白交了。”在企业做办公室主管的刘女士说。这家企业是今年一月份因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他们不得不给属下职员和雇佣的农民工交养老保险,但作为主办这项工作的刘女士她给别的员工都交了,她自己却没交,原因就是她今年已是45岁的年龄,就是她想交,企业能让她干到60岁吗,不够15年,她的费不是白交了吗?
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是退保的主要因素。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由于目前社保统筹多在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政策不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跨省区流动的占72.8%。现阶段实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农民工即使参保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这是他们消极对待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民工群体之间存在极度不适应关系,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
政府工作报告让“保险锁”有了新钥匙
我们看到,如果无法转移,农民工养老保险就很难起到其应有的作用。那么,这样的问题,政府已采取或正在采取措施,使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据了解,劳动部也一直在多方调研,争取早日制定出有效的办法,与此同时,各个省区也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在2007年夏天于长沙召开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洽会上,域跨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也成了洽谈内容,据了解,泛珠三角的九省区在劳动部的指导下,已经开始一些初步的合作。沈阳市近日也出台了完善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新规定,为养老保险账户异地转移创造了条件。凡在沈阳市就业的外地人,只要其家乡愿意接收其养老保险账户,就可以将其账户转回。一些省市已经相继开始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内的统筹。记者在宣武区采访时见到来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转接手续的一家公司工作人员,他对记者说他们单位新招的几位员工,原来是在海淀的,现在到我们宣武区了,我们得将他们的养老保险手续接过来,这样他们才会安心的在我们公司工作。他的这番话说明北京市已在全市实行了养老保险全市统筹机制。
今年的“两会”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记者招待会上,关于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他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他说,我国的社保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在我们的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比较低,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或省级统筹。这样就妨碍了社会保障发挥全社会共济的功能。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比如养老保险,首先要实行省级统筹,不能再由各市、县各自进行统筹。田部长透露,我们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要在2008年、2009年,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国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这样,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的人员流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就可以实现了。田部长还透露说: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要实现跨省市的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的办法。关于这个办法,现在劳动社会保障部正在进行调研,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估计在今年内这个办法就可能成熟出台。在出台了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办法之后,再加上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的建设,就有条件在全国实行社会保险卡的“一卡通”,劳动部会为此而加紧工作,争取早日实现这一目标。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个复杂而庞大的社会工程,实现“全国社会保险统筹”,不是短时间可以实现的。但无论从今年的两会中透露出的消息还是田成平部长的讲话,都给农民工兄弟一个定心丸,我们也期盼着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从“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