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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地方的实践首创是国家层面职教改革的重要参考。2010年全国职教教学改革工作会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努力回应如何建立内部衔接、外部对接、多元立交的培养路径,如何以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关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核心问题,其获取的经验弥足珍贵。本刊选编在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视频会进行交流发言的粤、沪、湘三地职教教改创新实践,以飨读者。
上海:扎实推进专业改革,加快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上海市着力实践“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理念,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心,扎实推进职业院校专业改革,努力培养适应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一、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
上海市教委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从2012年秋季开始,计划用3~4年,在全市10所中职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等6个专业同时开展,学生学习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试点过程中,技能鉴定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学校的课程制定、教学管理、学业评价等工作。试点工作初显三方面特点:一是学生的学业评价综合了学校评价与技能鉴定考核,两者有效融通;二是将技能考核的考点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要素融合到日常教学中,把技能鉴定的终结性考评与学历教育的形成性评价相结合;三是职业技能考评员、行业专家、学校教师共同进行评价,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融通。
二、开发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
根据部市合作协议和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海市在开展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明确在人才培养目标、职业能力标准、专业课程体系等8个方面实现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接。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13个专业的开发工作,第二批28个专业的开发工作也已启动。
三、开展专业结构调整,专业设置更加切合产业发展
根据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需要,上海2010年在全市78所中职校开展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工作,专业点由703个调整为621个,逐步建立起专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品牌纷呈的专业体系。调整后的专业在一、二、三产业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43%,19.89%,78.68%,与上海未来产业发展更加吻合。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以专业建设为载体,带动院校整体发展。全市高职院校以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等内容为重点,完成164个重点专业建设路线图的编制,提出相关建设项目3617个。
四、初步建成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专业和课程体系
通过实施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上海市初步形成了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发66个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基本涵盖了上海市经济发展面广量大和新兴行业的工作岗位。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根据上海市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立项建设156个市级重点建设的专业和178门精品课程,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了涵盖职业指导、身心健康等六大类 20门25个版本的网络课程供学生选修,每年的选修量达到2万人次。
五、开展教学评比活动,进一步将专业和内涵建设落到实处
上海市每四年举行一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迄今已持续开展了6届。第六届评优活动继续以“让教法贴近学生”为主题,参赛面覆盖全市中职专任教师的85%,推动了“任务引领、学做一体”教学理念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广大中职教师参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高等职业教育计划连续五年开展“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活动”,第一届比武活动共有33所高职院校的院校长、重点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参加。通过教学校长“说重点专业的顶层设计”、专业主任“说专业建设五年规划”、专业教师“说专业的核心课程设计”,体现了专业建设的整体设计要求和校企合作发展的优势,起到良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六、推动基于学分制的中高职教育衔接培养模式试点
2012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医药学校等在药剂专业率先开展基于学分制的中高职教育衔接试点。试点以中职校药剂及相关专业的“认定课程”和“高职预科课程”平均绩点为纽带,在学生完成3年中职学业后,按照招生入学方案,经面试直升高职院校,实行弹性学制的中高职教育衔接培养。改革试点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通过课程平均绩点的认定,实现学制上的衔接;二是采用专业大类对口,面向上海市中职药剂及相关专业;三是推动中职课程、高职预科课程、高职专业课程的有效融通;四是兼顾中高职教学规律,采用学分认定的方式,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广东:立好四根支柱,推动中高职衔接
现代产业体系离不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支撑。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职业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地顺势而动,立好优化布局层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课程与评价改革、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四个“支柱”,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类型教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调整优化布局层次,为中高职衔接发展奠定基础
(一)主动适应产业分布,调整职业教育发展重点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珠三角职业教育,建成全省职业教育核心地带;粤东西北则以地级市城区为主发展职业教育,同时带动县域协同、错位发展。目前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数和学生数超过全省一半,加上东西北城区中职学校,则占到近八成,已形成以珠三角为龙头,东西北城区为节点,县级职教中心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二)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仅“十一五”期间全省职业教育就累计投入超过550亿元,积极实施中职“提质创强”工程,并以珠三角为重点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全省有63所中等职业学校成为国家示范校建设立项学校,省重以上学校(不含技工)204所,占全省总量的40%,学位超过60%;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6%以上;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仅高职院校“十一五”以来就累计为企业开发项目5777项,取得技术专利和技术发明3488项,总金额达4.02亿元。
(三)主动适应“双转移”战略实施,促进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当地正视粤东西北职业教育发展差距,加快建设珠三角职教基地,积极组织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跨区域结对帮扶、联合办学、共同发展,并主动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大力实施转移招生,“十一五”累计转移招生超过80万人,80%以上在珠三角就业。
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高职衔接发展拓好路径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教学改革的核心。广东省以中高职衔接为主线,以教产对接为平台,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到2012年底广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已达32家,成员包括330多所(次)职业院校和1700多家行业、企业单位,校企通过资源共享,以订单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开发课程教学标准等形式构筑了对接产业链的技能人才培养链。
(二)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培养实用人才
通过顶岗实习、校办企业、学校承包生产线和企业校区、企业(园区)办校等深度合作方式,实现校企无缝对接、招生即招工。特别是面向贫困家庭子女的 “双零模式”,学生零学费入学,在校期间教学与实践交替进行,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同时,参加顶岗实习获取报酬解决学费、生活费,并实现零距离上岗。“双零模式”试点学校近200所,每年为6万名学生解决费用超过3亿元,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实现学校、企业、学生及家庭的多赢。
(三)以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为重点,促进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一体化
从2009年起中、高职院校共同制定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招生、单独编班教学,开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模式试点,2012年有32所高职和149所中职的8万名学生参与试点,形成了特色鲜明、质量保证的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深受各方欢迎。
三、加强专业课程及评价改革,为中高职衔接发展提供支撑
专业课程与评价模式的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关键。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广东省着力研究制定中高职衔接专业和课程标准。依托中英合作项目和组织行业企业专家、职业院校教师,共同开发了46个中高职衔接中职段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4个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标准,相关成果已应用于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之中。着力改革职业教育课堂教学方法。学习借鉴英国的“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德国“双元制”和新加坡“教学工厂”等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通过集中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提升教师应用新方法的能力,推动能力本位的教学方法改革和工作过程导向的课堂组织方式变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着力建立中高职一体化质量评价制度。依托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通过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开发等级标准,作为评价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着手建立中高职一体化的质量评价制度,目前数控技术专业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高职衔接发展确立保障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中高职衔接的重要抓手。广东省通过建立和完善开放多元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机制,推动中高职有效衔接。
(一)坚持放权对口自主招生,调动中高职院校积极性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考试制度,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规模,积极探索应用本科面向中、高职自主招生制度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多元分类选拔机制,适应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要求,初步形成了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五年一贯制、3 证书等多种招生模式并行的格局。2011年高职院校中职生源达4.42万人,约占10%;高职院校毕业生继续升学的有2.2万人,约占5%。
(二)创新“知识 技能”考核选拔方式,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针对不同类别学生采取不同的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形式,其中普高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 面试”、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 专业技能考核”,根据生源特点和培养要求,分类确定分值分配、考核重点和考试内容,较好地满足了高职生源选拔的需求。
湖南:加强评价体系建设,推动职教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近年来,湖南省在构建职教发展保障机制、打造职业院校示范(骨干)体系、搭建企校合作育人平台的同时,下大力气构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顶层设计,系统构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一)实施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评价
2009年,湖南省在全国首创了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颁布了县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下设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40个评估要点,满分为100分。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结果纳入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托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籍注册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据采集平台,建立和完善动态数据上报、甄别、整理、汇总、发布等制度,对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初中毕业生分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等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每年向全省公开发布一次。通过上述措施,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促进了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二)改革和完善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价
一是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办法进行重大改革。湖南省制定并颁布了《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将原来的专家组现场评估改为网上审阅和现场考察相结合,整个评估时间延长到1个月,其中网上评估28天,网上评估期间同时有20~30位专家参与评审;现场考察时间由3.5天缩短为1~1.5天。通过改革,降低了评估成本,使评估更加简约高效。二是建立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由省教育厅制定标准,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进行抽查。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各地各行业部门加强所属中职学校建设,使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由2007年的702所调减到2012年的451所,校均规模由1289人上升到1867人。
(三)建立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制度
一是加强专业设置管理。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新增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高职院校新设专业必须分别经过市州、省厅组织的评估,达到基本要求的才能新设专业。二是实施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将专业建设水平分为A、B、C、D四等,C等以上为合格,D等限期整改一年后,再次接受评估达到C等以上之后才能继续申办。三是强化重点建设专业评价。2010年以来,湖南省立项建设了65个示范性特色专业、99个特色专业,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有153个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有38个重点建设专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专业类别建立了系统的评估指标体系,对示范性特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进行了多次评审和论证,并实时进行中期检查。近年来,每所职业院校都重点建设了1~2个专业建设大类,初步形成了机械制造、轨道交通、畜牧生产、老年护理等一批省内外有影响的专业。
(四)创新质量评价制度
一方面,当地积极探索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制定并颁布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督促市州和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结果评价则以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抽查为主要手段。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教育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衔接沟通。主要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进行。省教育厅推动省教科院建立了职业能力考试制度,目前已引进信息化岗位工程师、商业电子商务师、电子行业认证等三类75个项目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二、突出技能抽查,创新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一)突出三个“随机变量”
技能抽查组织工作难度大,耗费时间长,全部学生参加抽查难以实施。在具体实施中,湖南突出了专业、学生、考试试题“三个随机变量”。一是专业随机。每年省教育厅集中抽查3~5个专业,凡已有标准的中高职专业均为抽查对象,抽查专业由计算机随机产生。二是学生随机。有抽查专业的学校抽查10%的学生,凡该专业的在籍学生均为抽查对象。三是试题随机。抽查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选。
(二)突出标准和题库建设
湖南省教育厅把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建设作为质量保障的重要工作来抓,分批组织开发了高、中职院校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与题库。在标准和题库建设过程中,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抽查项目的可选择性。每个专业的技能抽查标准分为基本技能和专业核心技能两部分。基本技能体现专业共性,为必考内容;核心技能体现专业个性,学校和学生可以根据专业服务面向和就业岗位自主选择考试项目。二是注重题库的覆盖面。在题库开发过程中,要求开发单位拿出题库开发基本框架,对试题类型和题量科学规划。三是注重将职业素养纳入技能抽查考评内容。每一个技能抽查项目均对职业道德、安全要求、操作规范等职业素养提出明确要求,并作为技能抽查考核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职业素养的考核占总成绩的20%左右。
(三)突出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是实施分层管理。高职院校专业技能抽查由省教育厅直接组织,中职学校专业技能抽查由市州组织,同时要求学校建立技能抽查制度。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省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都组织了对专业系(科)的技能抽查。二是严格过程管理。建立了从报名、身份确认、考试组织、成绩评判、统计、考评队伍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考评队伍由不参与技能抽查的学校教学专家和行业企业现场专家共同组成。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一方面,依托网络学习空间建立技能抽查专门空间。标准和题库实时在网上公布,征求学校和社会各界意见,促使开发单位不断完善和改进。另一方面,专门开发了湖南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管理系统。专业、学生、题库全部由计算机随机生成,排除人为因素干扰,抽查的全部信息均实行计算机管理。
由于技能抽查设计科学、组织严密,实行三年来,督促和引导职业院校切实加强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的投入大幅增加。据统计,近三年职业院校用于实习实训的投入达17.02亿元。
上海:扎实推进专业改革,加快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上海市着力实践“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理念,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心,扎实推进职业院校专业改革,努力培养适应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一、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
上海市教委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从2012年秋季开始,计划用3~4年,在全市10所中职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等6个专业同时开展,学生学习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试点过程中,技能鉴定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学校的课程制定、教学管理、学业评价等工作。试点工作初显三方面特点:一是学生的学业评价综合了学校评价与技能鉴定考核,两者有效融通;二是将技能考核的考点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要素融合到日常教学中,把技能鉴定的终结性考评与学历教育的形成性评价相结合;三是职业技能考评员、行业专家、学校教师共同进行评价,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融通。
二、开发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
根据部市合作协议和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海市在开展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明确在人才培养目标、职业能力标准、专业课程体系等8个方面实现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接。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13个专业的开发工作,第二批28个专业的开发工作也已启动。
三、开展专业结构调整,专业设置更加切合产业发展
根据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需要,上海2010年在全市78所中职校开展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工作,专业点由703个调整为621个,逐步建立起专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品牌纷呈的专业体系。调整后的专业在一、二、三产业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43%,19.89%,78.68%,与上海未来产业发展更加吻合。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以专业建设为载体,带动院校整体发展。全市高职院校以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等内容为重点,完成164个重点专业建设路线图的编制,提出相关建设项目3617个。
四、初步建成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专业和课程体系
通过实施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上海市初步形成了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发66个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基本涵盖了上海市经济发展面广量大和新兴行业的工作岗位。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和课程建设,根据上海市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立项建设156个市级重点建设的专业和178门精品课程,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了涵盖职业指导、身心健康等六大类 20门25个版本的网络课程供学生选修,每年的选修量达到2万人次。
五、开展教学评比活动,进一步将专业和内涵建设落到实处
上海市每四年举行一届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迄今已持续开展了6届。第六届评优活动继续以“让教法贴近学生”为主题,参赛面覆盖全市中职专任教师的85%,推动了“任务引领、学做一体”教学理念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广大中职教师参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高等职业教育计划连续五年开展“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活动”,第一届比武活动共有33所高职院校的院校长、重点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参加。通过教学校长“说重点专业的顶层设计”、专业主任“说专业建设五年规划”、专业教师“说专业的核心课程设计”,体现了专业建设的整体设计要求和校企合作发展的优势,起到良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六、推动基于学分制的中高职教育衔接培养模式试点
2012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医药学校等在药剂专业率先开展基于学分制的中高职教育衔接试点。试点以中职校药剂及相关专业的“认定课程”和“高职预科课程”平均绩点为纽带,在学生完成3年中职学业后,按照招生入学方案,经面试直升高职院校,实行弹性学制的中高职教育衔接培养。改革试点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通过课程平均绩点的认定,实现学制上的衔接;二是采用专业大类对口,面向上海市中职药剂及相关专业;三是推动中职课程、高职预科课程、高职专业课程的有效融通;四是兼顾中高职教学规律,采用学分认定的方式,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广东:立好四根支柱,推动中高职衔接
现代产业体系离不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支撑。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职业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地顺势而动,立好优化布局层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课程与评价改革、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四个“支柱”,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类型教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调整优化布局层次,为中高职衔接发展奠定基础
(一)主动适应产业分布,调整职业教育发展重点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珠三角职业教育,建成全省职业教育核心地带;粤东西北则以地级市城区为主发展职业教育,同时带动县域协同、错位发展。目前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数和学生数超过全省一半,加上东西北城区中职学校,则占到近八成,已形成以珠三角为龙头,东西北城区为节点,县级职教中心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二)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仅“十一五”期间全省职业教育就累计投入超过550亿元,积极实施中职“提质创强”工程,并以珠三角为重点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全省有63所中等职业学校成为国家示范校建设立项学校,省重以上学校(不含技工)204所,占全省总量的40%,学位超过60%;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96%以上;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仅高职院校“十一五”以来就累计为企业开发项目5777项,取得技术专利和技术发明3488项,总金额达4.02亿元。
(三)主动适应“双转移”战略实施,促进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当地正视粤东西北职业教育发展差距,加快建设珠三角职教基地,积极组织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跨区域结对帮扶、联合办学、共同发展,并主动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大力实施转移招生,“十一五”累计转移招生超过80万人,80%以上在珠三角就业。
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高职衔接发展拓好路径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教学改革的核心。广东省以中高职衔接为主线,以教产对接为平台,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到2012年底广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已达32家,成员包括330多所(次)职业院校和1700多家行业、企业单位,校企通过资源共享,以订单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开发课程教学标准等形式构筑了对接产业链的技能人才培养链。
(二)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培养实用人才
通过顶岗实习、校办企业、学校承包生产线和企业校区、企业(园区)办校等深度合作方式,实现校企无缝对接、招生即招工。特别是面向贫困家庭子女的 “双零模式”,学生零学费入学,在校期间教学与实践交替进行,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同时,参加顶岗实习获取报酬解决学费、生活费,并实现零距离上岗。“双零模式”试点学校近200所,每年为6万名学生解决费用超过3亿元,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实现学校、企业、学生及家庭的多赢。
(三)以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为重点,促进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一体化
从2009年起中、高职院校共同制定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招生、单独编班教学,开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模式试点,2012年有32所高职和149所中职的8万名学生参与试点,形成了特色鲜明、质量保证的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深受各方欢迎。
三、加强专业课程及评价改革,为中高职衔接发展提供支撑
专业课程与评价模式的衔接是中高职衔接的关键。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广东省着力研究制定中高职衔接专业和课程标准。依托中英合作项目和组织行业企业专家、职业院校教师,共同开发了46个中高职衔接中职段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4个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标准,相关成果已应用于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之中。着力改革职业教育课堂教学方法。学习借鉴英国的“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法”、德国“双元制”和新加坡“教学工厂”等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通过集中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提升教师应用新方法的能力,推动能力本位的教学方法改革和工作过程导向的课堂组织方式变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着力建立中高职一体化质量评价制度。依托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通过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开发等级标准,作为评价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着手建立中高职一体化的质量评价制度,目前数控技术专业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高职衔接发展确立保障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中高职衔接的重要抓手。广东省通过建立和完善开放多元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机制,推动中高职有效衔接。
(一)坚持放权对口自主招生,调动中高职院校积极性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考试制度,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规模,积极探索应用本科面向中、高职自主招生制度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多元分类选拔机制,适应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要求,初步形成了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五年一贯制、3 证书等多种招生模式并行的格局。2011年高职院校中职生源达4.42万人,约占10%;高职院校毕业生继续升学的有2.2万人,约占5%。
(二)创新“知识 技能”考核选拔方式,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针对不同类别学生采取不同的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形式,其中普高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 面试”、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 专业技能考核”,根据生源特点和培养要求,分类确定分值分配、考核重点和考试内容,较好地满足了高职生源选拔的需求。
湖南:加强评价体系建设,推动职教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近年来,湖南省在构建职教发展保障机制、打造职业院校示范(骨干)体系、搭建企校合作育人平台的同时,下大力气构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注重顶层设计,系统构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一)实施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评价
2009年,湖南省在全国首创了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颁布了县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下设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40个评估要点,满分为100分。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结果纳入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托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籍注册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据采集平台,建立和完善动态数据上报、甄别、整理、汇总、发布等制度,对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初中毕业生分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等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每年向全省公开发布一次。通过上述措施,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促进了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二)改革和完善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价
一是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办法进行重大改革。湖南省制定并颁布了《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将原来的专家组现场评估改为网上审阅和现场考察相结合,整个评估时间延长到1个月,其中网上评估28天,网上评估期间同时有20~30位专家参与评审;现场考察时间由3.5天缩短为1~1.5天。通过改革,降低了评估成本,使评估更加简约高效。二是建立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由省教育厅制定标准,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进行抽查。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各地各行业部门加强所属中职学校建设,使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由2007年的702所调减到2012年的451所,校均规模由1289人上升到1867人。
(三)建立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制度
一是加强专业设置管理。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新增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高职院校新设专业必须分别经过市州、省厅组织的评估,达到基本要求的才能新设专业。二是实施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将专业建设水平分为A、B、C、D四等,C等以上为合格,D等限期整改一年后,再次接受评估达到C等以上之后才能继续申办。三是强化重点建设专业评价。2010年以来,湖南省立项建设了65个示范性特色专业、99个特色专业,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有153个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有38个重点建设专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分专业类别建立了系统的评估指标体系,对示范性特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方案进行了多次评审和论证,并实时进行中期检查。近年来,每所职业院校都重点建设了1~2个专业建设大类,初步形成了机械制造、轨道交通、畜牧生产、老年护理等一批省内外有影响的专业。
(四)创新质量评价制度
一方面,当地积极探索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制定并颁布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督促市州和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结果评价则以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抽查为主要手段。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教育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衔接沟通。主要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进行。省教育厅推动省教科院建立了职业能力考试制度,目前已引进信息化岗位工程师、商业电子商务师、电子行业认证等三类75个项目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二、突出技能抽查,创新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一)突出三个“随机变量”
技能抽查组织工作难度大,耗费时间长,全部学生参加抽查难以实施。在具体实施中,湖南突出了专业、学生、考试试题“三个随机变量”。一是专业随机。每年省教育厅集中抽查3~5个专业,凡已有标准的中高职专业均为抽查对象,抽查专业由计算机随机产生。二是学生随机。有抽查专业的学校抽查10%的学生,凡该专业的在籍学生均为抽查对象。三是试题随机。抽查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选。
(二)突出标准和题库建设
湖南省教育厅把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建设作为质量保障的重要工作来抓,分批组织开发了高、中职院校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与题库。在标准和题库建设过程中,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抽查项目的可选择性。每个专业的技能抽查标准分为基本技能和专业核心技能两部分。基本技能体现专业共性,为必考内容;核心技能体现专业个性,学校和学生可以根据专业服务面向和就业岗位自主选择考试项目。二是注重题库的覆盖面。在题库开发过程中,要求开发单位拿出题库开发基本框架,对试题类型和题量科学规划。三是注重将职业素养纳入技能抽查考评内容。每一个技能抽查项目均对职业道德、安全要求、操作规范等职业素养提出明确要求,并作为技能抽查考核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职业素养的考核占总成绩的20%左右。
(三)突出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是实施分层管理。高职院校专业技能抽查由省教育厅直接组织,中职学校专业技能抽查由市州组织,同时要求学校建立技能抽查制度。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省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都组织了对专业系(科)的技能抽查。二是严格过程管理。建立了从报名、身份确认、考试组织、成绩评判、统计、考评队伍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考评队伍由不参与技能抽查的学校教学专家和行业企业现场专家共同组成。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一方面,依托网络学习空间建立技能抽查专门空间。标准和题库实时在网上公布,征求学校和社会各界意见,促使开发单位不断完善和改进。另一方面,专门开发了湖南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管理系统。专业、学生、题库全部由计算机随机生成,排除人为因素干扰,抽查的全部信息均实行计算机管理。
由于技能抽查设计科学、组织严密,实行三年来,督促和引导职业院校切实加强了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的投入大幅增加。据统计,近三年职业院校用于实习实训的投入达17.02亿元。